中共甘肃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03.06.2015  12:02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2月4日对省水利厅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视。巡视组在肯定省水利厅整体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厅党组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厅党组研究并报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

 

      1.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执行‘四制’不到位。有的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建管脱节,项目法人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四制”执行力度,不断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健全项目法人机构、明确项目法人职责,强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明确项目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管理、审计、验收等环节各项规定及要求,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是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给合我省水利建设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质量监督、合同执行、信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四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加大水利建设管理硬件投入力度。健全基层服务体系。推进县级水利建管站和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组建工作。

 

      2. 关于在招投标环节,对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尤其是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问题监管力度不够、手段滞后。有的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招标,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认真贯彻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从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广使用信用信息、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加大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完善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二是印发了《关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从优化招标报告备案、投标报名、招标结果报告等方面完善招标备案手续,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管和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规范行政监督行为,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维护招标投标秩序。

 

        3. 关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些业主单位主动要求变更的项目占设计项目半数以上,存在腐败隐患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强化前期工作质量责任制,规范审批部门、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行为,建立水利项目设计审批质量档案,加大对违规越权审批设计变更行为的问责,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力求从制度和执行层面上杜绝随意变更现象的发生。

 

      二是切实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管,严格执行水利工程相关设计规程规范,进一步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对设计深度精度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严把好项目审查审批关,从源头上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

 

      三是按照权责一致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下放水利工程项目非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预备费使用等的审批权限,理顺项目审查及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4. 关于水利工程项目审查、审批、验收各环节咨询费发放范围大、控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对厅属有关单位2013年、2014年发放的咨询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存在不规范发放单位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坚决纠正了咨询费违规发放问题。

 

        二是制定了《甘肃省水利厅关于水利项目审查和验收咨询费发放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厅机关和厅直属事业单位的项目审查和验收咨询费发放工作进行了规范。

 

        5. 关于有些领导干部不能从严要求自己和亲属,履职回避规定遵守的不到位,亲属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劳务施工现象比较普遍,群众议论较多,自身形象受到较大影响的问题。

 

        一是在《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在本单位项目施工领域回避制度的要求,坚决杜绝水利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水利工程劳务施工行为。

 

      二是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领导干部及亲属子女承揽劳务施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违规行为举报渠道,及时查处干部或亲属子女干预和插手在其职权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劳务施工行为,并对违规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6. 有些厅属单位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以及“一岗双责”的认识还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收集和编印廉政文件手册,向厅系统配发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廉政图书,同时在厅机关和厅直管党支部悬挂廉政挂图,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将参加廉政大讲堂作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制度,长期坚持,并把学习情况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晋升职务的重要参考。四月份,组织重点岗位任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由省纪委和省直机关纪工委举办的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专题教育。

 

      二是加强督查。结合效能风暴民主评议工作,不定期组织对落实作风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督促。

 

      三是积极筹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讲座,对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打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

 

      四是强化考核。结合半年和年底考核,制定详细计划,督导各单位述纪述廉述作风,广泛进行民主测评,实行“量化”考核、“积分”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走形式、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7. 关于有些厅属单位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动真碰硬,“一案双查”,严厉问责的力度不大,干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厅党组书记约谈了厅属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进行督促落实,督促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驻厅纪检组组长对厅属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各单位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完善函询、问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解决干部监督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制定了2015年巡查工作计划,今年将对厅属有关单位进行专项巡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执纪问责。

 

      四是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制定了《信访举报受理核查工作办法》,对每件信访举报和违纪问题都建立台帐,快查快办。

 

      8. 关于驻水利厅纪检组与厅属正厅级事业单位纪委之间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

 

      我厅已向省委、省监察厅作了专题汇报,省纪委将制定出台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能、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切实强化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形式主义的问题仍然存在,各种考核、文件和会议仍然较多,一些基层单位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考核、撰写文字材料上,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现象 的问题

 

      一是大力精减文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把公文审核关,从严控制公文数量、规格和质量。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文件只对下一级发放,能不抄送的做到了不抄送;对上级文件联系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没有再层层转发;对没有具体贯彻意见,需要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阅知的上级文件,由厅办公室翻印,不再挂文号转发;对没有实质性内容、没有具体工作部署的倡导性、号召性、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在甘肃水利网站公开刊发的文件、领导讲话和工作安排,不再印发。加快厅机关综合办公和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建设进度,逐步取消办公文件的纸质运转,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二是严格检查考核。加强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安排,改进检查考核办法,取消一般性单项考核,必须组织的年度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严格按厅党组安排组织实施。3月下旬,我们将汛前检查、河道防洪检查、饮水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合并,组成“4合1”的联合检查督查,防止了重复多项督查,减轻了基层压力,提高了督查效率。

 

      三是严格会议管理。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对年度召开的会议,实行计划控制。会议内容相近、参加人员相同的会议合并套开,并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的平台作用,能用视频方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到省上(兰州)召开,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

 

      2. 关于有些班子成员工作热情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缺乏担当意识。有的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对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缺乏思考,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班子思想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四个全面”重要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障水安全以及“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重要治水思路。组织厅系统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提高厅系统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科学运用“四个全面”的理论知识指导全省水利工作,着力提高班子成员思想和行动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担当感。

 

      二是坚持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宣讲辅导和专题报告会,大力提升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所需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是强化班子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在强化班子领导职责、教育职责、管理职责、示范职责、检查考核职责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干部大会、中心组学习、工作检查等平台,不断强调和督促班子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并加大班子落实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比重,全面构建“主体明确、职责清晰”的工作落实体系,在厅系统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 关于厅机关有的处室权力过于集中,处室负责人权力大,用权过度,在水利工程项目审核和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搞不正之风,有的拿公权当私权用,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一是按照推进减政放权的要求,做好现行水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坚持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能整合的坚决整合,能简化手续的坚决简化手续,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为目标,加快建立水利厅权责清单,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下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抓紧对部门职责、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等进行逐项自查清理,逐项进行分类登记,汇总编制权力清单。计划6月底前向社会发布。

 

      二是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6项,下放3项,将工程建设管理和审核备案权限全部分级下放。目前,我厅依法依规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1项。下一步我厅将对应水利部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步梳理清理,并加强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履行职权,从严管理,严厉问责,坚决纠正在水利工程项目审核和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

 

      4. 有的对人态度生硬,服务意识不强,不把他人的事当事,不把来办事的人当人,自我感觉良好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厅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了对来厅办事群众态度温和、积极引导、热情接待。

 

      二是实行工作人员亮牌上班。在办公桌明显位置放置工作牌,亮明身份和工作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接到网上和电话反映、投诉反映的问题,均做到了认真调查核实、积极回应和答复;对信访件均及时进行了批转、核实和答复;对来访群众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协调处理、及时答复。

 

      5. 关于有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能力水平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有些处级干部到基层检查工作时业务水平不高,乱讲话,瞎指挥,影响不好的问题。

 

      一是深入实施厅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上半年选派了部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参加国家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的调训;并积极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自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切实提高厅系统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建立了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干部下基层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深入基层一线的指导和管理,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增强机关指导基层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 关于个别处室存在被请吃现象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厅党组“二十条”细则,驻厅纪检组对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坚决杜绝接受基层和服务对象请吃现象。

 

      二是开展明察暗访。省水利厅于4月中旬组成明察暗访组,通过现场模拟办事等方式,对省政府政务大厅水利窗口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在兰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没有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公布举报电话。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公布了举报电话(0931-8411316,18919964660),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吃拿卡要、公权私用、吃请、请吃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党组会记录完整清晰,真实反映了决策过程。“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都能上会研究,但党组会的民主程度和民主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中共甘肃省水利厅党组议事规程》,建立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

 

        二是凡涉及干部、人事、资金和水利项目等重大问题,均在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后,再提交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党组会议题安排更趋合理,拟上会研究讨论的有关事项,提前印发与会人员,充分征求意见,会议讨论时,给与会人员留足发言时间,便于把意见讲深讲透。

 

      四是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时,坚持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实现了民主集中和科学决策。

 

      2. 关于厅属事业单位安排厅系统干部职工亲属子女较多,形成事实上的个人、亲属圈子,影响工作,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2011年起,厅里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严把进人关,有效改善了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从源头上防范形成事实上的个人、亲属圈子。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开阔干部选拔使用视野,端正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干部识准、用好,服务水利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构建激励机制、增强竞争意识,扩大意见征求范围,为厅党组提拔干部、知人善任提供较为准确的参考,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甘肃省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修订完善了《甘肃省水利厅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加大对资金、项目审批、人财物管理部门领导干部以及对同一职位任职满一定年限的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加大了厅机关与厅直属单位以及厅直属单位之间干部的轮岗交流。

 

    四是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有效避免具有亲属关系的干部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或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等情况。

 

      五是严格干部调动管理。在全面了解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按照工作需要、专业对口的要求,坚持从严控制、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严格干部调动审批。

 

      3. 关于厅直属事业单位有的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有的职能交叉,职责定位不清晰,既造成浪费,又影响工作的问题。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厅属有关单位职能,准确定位单位职责和发展方向,充分调动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目前,厅系统的整改工作还只是阶段性的成果,下一步,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注重追根治本,注重预防为先,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我们将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深入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引导厅系统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清廉实干,不断推进全省水利事业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甘肃省水利厅;电话:0931-8416523;邮政信箱: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