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学透 学以致用 营造氛围---市纪委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纪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学习,注重学深学透,注重学以致用,注重营造氛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注重学深学透。市纪委先后召开两次常委会议,逐字逐句、原汁原味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王岐山同志《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的署名文章和省纪委关于学习贯彻《问责条例》通知精神。进一步掌握了《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深刻认识到《问责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新局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注重学以致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多次对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委办局各厅部室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学以致用,全面掌握问责的情形、方法、步骤,做到熟记于心,准确运用;二是将《问责条例》内容及时充实到廉政考试题库,从第四季度开始运行;三是厘清《问责条例》与行政问责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关系,尽快制定兰州市的实施细则,确保《问责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四是把《问责条例》、“866”要求、“八查八促”作为评价标准,纳入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五是结合巡察“回头看”工作,运用《问责条例》及时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并在全市通报曝光,积极回应中央和省委要求,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运用好《问责条例》与“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起来,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同时,紧抓“关键少数”,坚持“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注重营造氛围。按照“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做好示范”的要求,市纪委加大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市纪委班子成员到联系县区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导,并开展专题宣讲辅导;在《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出台后,进一步组织学习贯彻;将《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廉政大讲堂”的主要内容,统筹安排推进;借助《兰州日报》、兰州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刊发系列解读文章,报道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在全市大力营造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