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21.04.2015  12:51

正宁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庆阳市正宁县司法局 巩海潮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事业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庆阳市正宁县司法局深化对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主要做法

  队伍建设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正宁县司法局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了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一是思想政治建设日益强化。对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而言,思想政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是队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指南针。为了确保思想上的先进性、政治上的纯洁性,该县司法局开展了针对性强、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思想教育活动,注重方式创新,不空洞说教,更不搞形式主义。主要通过组织司法行政干部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其他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局党组专门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表和学习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学习不走过场,达到了思想受触动、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除参加每周二、五组织的集体学习外,每月坚持2次集中学习。由班子成员领学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实施细则》等,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读本》进行了系统研读。另外,邀请县史志办主任王立明作了《党的群众路线与中国共产党在正宁的革命实践活动》专题报告,主要领导对局机关全体党员作了题为《认真按照“十二字”的总要求对照检查,切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辅导。

  从4月7日开始,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了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读书竞赛活动。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六五”普法读本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主要领导讲座,以及个人自学,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

  二是业务能力建设稳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专业性很强,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不仅是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在具体工作中必须运用大量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理念,依法解决实际问题,这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法律条文庞杂、时有变更,这就要求司法行政干警不仅要熟练掌握并运用法律规则,而且要具备相当的法律素养以驾驭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技能培训成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对人民调解骨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参加培训的有全县各级调委会主任及乡镇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派出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培训统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思想认识,提高了业务水平。举办了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培训班。培训重点是端正执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4年,司法局共派出20余人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行了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干警适应新形势,探索新路子,实现新突破,促进新发展。通过各类形式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司法行政干警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及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整体队伍精神状态焕然一新,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开展奠定基础。

  三是工作作风建设深入推进。该县司法局着眼于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大力推进作风建设,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服务态度“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的不诚信执业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司法局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先后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全县司法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等等。以重学习、严制度、抓整顿等方式,多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形成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班子建设逐步深化。火车跑得快,全靠头来带,可以说一个队伍的好与坏就能反映出班子的整体水平。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重大决策、干部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评议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按照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谈话形式包括个别谈、集体谈、会议谈,谈话内容包括谈工作、谈学习、谈生活。在谈心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司法局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普遍做到“五个切实”,即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切实防止“”;抛开杂念、动真碰硬,切实打消“”;点到痛处、戳到“麻骨”,切实避免“”;真刀真枪、揭短亮丑,切实做到“”;着眼于转、立足于行,切实推动“”,把每次会议开成紧扣主题、解决问题,纯洁思想、增进团结、检验能力、提高水平的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创新宣传形式,以“六五”普法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县电视台播放《普法之窗》法制宣传节目,利用短信平台编发普法短信。创办《正宁普法》月刊,发行4期,根据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和息息相关的内容,每期重点宣传一两部法律,分别宣传了人民调解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森林消防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深受群众的喜爱。

  在“3·15”、“6·26”等宣传活动日,进行有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46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万多份,利用12·4宪法日,发放法治年历3万余册。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该县司法局在4个司法所设置宣传栏8个;在县城轩辕大道建成了2公里的法制宣传一条街;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普法长廊138处,其中周家乡徐家村、宫河镇东山头村、永和镇罗川社区、五顷塬龙咀子村建成了4个法治文化广场,徐家村设置宣传栏6个,法治长廊各具特色。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7场(次),举办“百名干警进百村”法治宣讲活动12场次。依托庆阳市司法局“巧儿说法”栏目,开通了巧儿说法微信平台,宣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甘肃司法网、每日甘肃网、庆阳司法网、印象庆阳网等大型网站发表各类文章195篇。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村、组、社区培养更多的“法律明白人”,扩大了法制宣传的影响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在轻松愉快享受乐趣的同时,全面提高了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了法制意识。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了“三调联动”机制,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不断壮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司法局在94个村和月明社区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了10个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刻制启用调委会印章105枚,举办了6期人民调解员培训。建成了94个司法行政工作室,其中符合“5+1”工作模式的达到了28个。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233件,调处成功6216件,调处成功率99.5%。司法局始终坚持“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形成全覆盖排查网络,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家庭矛盾不出门”、“邻里矛盾不出村”、“社会矛盾不出县”。

  三是特殊人群管理积极推进。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流浪乞讨人员等八类特殊人群摸底调查,掌握了基本情况,制订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办法,建立了服务平台,与相关单位加强联系和协调,落实了管控帮教措施。司法局每季度进行一次特殊人群管理大调研活动,每月召开正宁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

  为做到对特殊人群管控及时到位,司法局制定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办法,建立服务平台,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协调,落实了管控帮教措施。在正宁县汇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培训基地,举办了2期培训班。建立了社区矫正股,加强工作力量,进一步落实判前评估调查和“四个一两评定”等工作措施。特别是在安置帮教工作上,对刑释人员全部建立了帮教档案,落实了帮教措施,接回省内出狱所人员30余名,实现了应接必接。协调建办了正宁县景凯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宁县汇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零星安置实体,今年共集中安置刑释人员60名,刑释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在特殊人群管理上,做到基本情况清、行动去向清、生活状况清、社会关系清、现实表现清,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司法所为单位,加强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的帮教,教育他们痛改前非、遵纪守法,以良好的面貌服务社会,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帮教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衔接、管控、教育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杜绝特殊人群脱管、失控、重新犯罪事件发生。

  四是法律服务功能逐步完善。该县司法局通过整合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能,各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相互协同,单一需求由专岗职能服务,多样需求由各职能协同服务,形成了“一站式法律服务”,不仅满足了广大群众法律咨询、政策指导、业务办理等日常性需求,还能提供律师调解、律师帮扶、法律援助直通车等特色化服务。近年来,在法律服务大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6件,解答法律咨询1086人次,登录发放法律援助惠民卡6000张,依法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1091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2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210人(次),律师担任6家单位法律顾问。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692件,接待来电来访802人次,强化风险评估,进一步规范公证活动。司法局将进一步深化一站式法律服务,针对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实施服务需求延伸,提升专业水平与服务质量,着力构筑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服务平台。

  三、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该县司法局积极探索与实践,通过认真抓好干部年终考核工作,达到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目的,特别是在干部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司法行政机关活力得到增强、工作得到发展、形象得到提升。但当前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对司法行政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该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专业水平不高。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该县司法行政队伍总体业务素质与新形势的要求存在差距。总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与公检法机关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在业务素质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

  (二)工作方法不新。少数干部没有理清有为与无为、务虚与务实的关系,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开展工作还习惯于老思维、老办法,缺乏新意。有些职能例如人民调解工作还缺少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这都影响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经费保障不足。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不足一直是困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大问题,例如普法、特殊人群管理等专项工作均没有专项工作经费。经费保障不足,也给干部思想上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引发以上情况的主要原因:

  (一)理论业务不够扎实。少数干部对新时期加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偏差,紧迫感不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由于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平时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处理日常事务上,没有分出精力和时间来抓自身的的理论、业务学习。

  (二)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少数干部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职能作用认识还不够充分,研究探索针对新时期工作特点的思路不够,还习惯于凭经验和老习惯办事;有的同志进取意识不强,甚至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认为司法行政工作属于“软职能”,缺乏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工作热情不高。

  (三)组织管理不够严谨。干部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岗位职责不够清晰明确,人员配置不够优化合理,比如司法所受两重管理体制的制约,长期忙于乡镇的其他事物,无暇顾及本职工作。这些组织、管理体制上的弊端都严重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四、建议和措施

  (一)增加人员编制。一是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极其薄弱。该县已成立社区矫正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人员有限,工作力量极其薄弱,难以胜任此项工作。二是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实施有困难。《人民调解法》要求基层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取证、调解等工作至少要求2人才合法。三是该县专职律师及公证员紧缺,现有专职律师3名,公证员3名(其中2名已接近退休年龄,1名为指定公证员),难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可以在全县范围内选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取得律师及公证员资格的年轻干部,为司法行政系统注入新鲜血液,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四是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达标必须要求达到3人以上。同时,基层司法所还承担了其他法制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大量的工作任务,该县基层司法所编制为1-2人,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转和有序、合法运行。基于以上原因,建议增加人员编制,确保基层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

  (二)提高专业水平。教育培训是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以提高干部队伍科学发展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在职教育,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要积极引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机制,抓住青年人精力旺盛、创造力活跃、上进心强的特点,在干事创业的黄金期及时选拔出来、使用起来,使那些政治觉悟强、知识面宽、为人民服务有决心的年轻干部及时得到培养。相应增加副主任科员职数,让更多的优秀干部享受到职别待遇。要落实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津贴。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队伍充满朝气和活力。

来源:庆阳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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