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副检察长高继明出席预防处党支部会并作专题辅导

30.10.2014  12:41

      10月28日上午,省院预防处党支部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继明出席并作了全面辅导。
      高继明副检察长首先传达了省院党组扩大会学习精神,向大家详细讲解了路志强检察长概括总结的“1885”全会学习指南。同时,高继明副检察长就全会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辅导讲解。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这表明新一届领导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法治的保障下不断推进深化改革。也预示着我们必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他要求同志们要认真学习全会决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关注新论断新举措,做到全面学习,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
      就全面学习深入贯彻全会精神,结合今后开展预防工作,高继明副检察长向大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求把党的服务宗旨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全面践行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最好体现。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依靠群众,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拥护,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实现伟大复兴民族梦的根本所在。
      二是要求把法治文化建设和专项行动开展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新提法,避免了法治建设自上而下或者自下而上的错误理解,阐明了每个社会成员参与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预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结合“进机关”“进学校”等活动,以检察室、检察联络室为有效阵地,在基层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把中央的新部署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求把法律规范体系完善和预防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刚刚修订通过的《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弥补了我省检察立法的空白,也将不断推动建立起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预防工作机制。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预防部门一方面要不断利用媒体报刊等载体,广泛宣传《条例》,宣传要接地气、重实效,多讲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的话,做到深入浅出,努力把专业术语转化为群众话语。另一方面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督促贯彻执行《条例》,同时要不断加强和自侦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约谈三项办法的预防警示制度,不断强化侦防体系一体化建设。
      四是要求把法治监督体系和自我素养提高结合起来。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是法治监督的核心力量,预防监督是法律监督应有的题中之义,预防部门责无旁贷,需要主动承担起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重任。“正其身者,方能正人”,预防干警要在监督别人的时候带头做好自我监督,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我素养,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做事,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刚正不阿,秉公办事,提高自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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