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志强检察长对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7月6日,在省院研究室负责人向省院党组汇报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暨第十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后,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对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路志强检察长指出,省院研究室在高检院、省委和省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工作抓得很紧,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紧紧围绕服务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检察事业发展等方面做了一些高层次的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制定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得到了高检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使甘肃检察理论研究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路志强检察长在对研究室前期工作做出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路志强检察长指出,今后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要注意结合一个时期高检院和省院的中心工作,要注意更加接地气、更加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要在成果的转化应用上多下功夫。一是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是我们当前的重点工作,研究室要紧紧围绕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定位、权力运行的程序、法律定性做一个专题调研,最后根据调研结果拿出一个成熟的指导性意见来规范和推进乡镇检察室工作的开展。二是要紧紧围绕当前司法责任制推行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针对性的研究,研究司法责任制推行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措施等,使司法责任制能够在甘肃检察机关得到顺利推进。三是现在省委、高检院高度重视祁连山的生态保护,研究室要就祁连山的生态保护出台意见,以促进祁连山的生态保护工作。
路志强检察长最后强调,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以后要注意通过理论研究为制定制度奠定基础,要注意理论成果的转化,要把理论成果转化为制度规定,这样能够使理论研究上升到更高的水平,真正发挥检察智库的作用。
6月5日至6月6日,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暨第十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广东深圳召开,我省有1篇文章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篇文章入选本届年会。在总结讲话中,高检院理论所王守安所长表扬了我省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他指出:“甘肃省院党组非常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近几年各项激励机制措施非常有力,希望全国其他各级院向甘肃学习,采取有效举措,在司改新形势下着力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