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集中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26.06.2019  06:49

近日,省检察院通报了近期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共6件,其中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

白银市会宁县牟某某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019年6月18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牟某某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牟某某自2015年起,招揽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成立某商贸有限公司,长期在兰州市、白银市、临夏州、宁夏固原市、山东淄博市等地,专门插手民间借贷、介入经济纠纷,通过非法扣押、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攫取非法经济利益。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结构分明,骨干成员固定,共实施犯罪28起,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诈骗等7项罪名,非法敛财344万余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

定西市李某某等2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019年6月18日,定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2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自2016年刑满释放后,以其在当地的“影响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插手房地产征地拆迁,暴力追债讨账等活动,形成组织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清晰、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017年以来,该组织先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9起,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6项罪名,非法敛财13万余元,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武威市李某某、刘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19年6月17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李某某、刘某为首的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于2015年开始,纠集刘某、雷某等6人,以“套路贷”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款,通过滋扰、纠缠、尾随跟踪、公开蹲守盯梢、言语威胁、殴打等方式,索要债务及高额利息,逐渐形成以李某某、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5年至案发,该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1起,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3项罪名,严重扰乱了当地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

平凉市灵台县魏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19年6月17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魏某为首的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魏某于2012年成立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吸纳张某某、何某某等7人入股,下设三个分公司,聘用社会闲散人员从事高利放贷业务,组织公司成员讨债,以攫取巨额利润。该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98起,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抢劫、帮助毁灭证据等6项罪名,涉案金额110万余元,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武威市凉州区沈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019年6月9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沈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沈某某等人长期盘踞在武威火车站附近,对该区域出租车业务形成垄断运营,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高额收取出租车费,对进入该区域载客的异地出租车或私家车辆随意拦截、辱骂、敲诈、殴打。沈某某等13人共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13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平凉市崇信县于某某等4人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2019年6月17日,崇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于某某为首的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于某甲、于某乙、于某丙、于某丁4人系同宗族兄弟,自2006年以来,4人经常纠集,多次随意殴打本村村民及其他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行为20起。于某甲、于某乙长期以拦筑土坝方式私自占有集体农用地28.75亩,在修建国道征地过程中,无理要求提高补偿标准,通过阻碍施工方式迫使施工项目部同意征用其中26.429亩农用地,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共指控于某甲等4人共实施违法犯罪23起,涉嫌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4项罪名。

甘肃台报道。

记者:甘肃台 杨蓉 王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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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琬芮

责编:王红岩

主编:张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