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带头办案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02.07.2019  17:43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金昌检察机关各级院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亲自上阵,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近日,金昌市院检察长带领业务骨干深入办案一线,对包案督办的两件涉黑恶案件实地阅卷、听取汇报,与承办检察官共同研究案情,对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进行指导,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提出的“公检法机关负责同志要真挂帅真出征”的工作要求。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金昌市院对基层院受理的涉黑渉恶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督办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进一步加快案件诉讼进程,确保案件质量。包案领导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受理、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直到判决宣告等整个办案环节的最新进展,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把控,为办案检察官树立了标杆。
      为确保重大黑恶案件办案质效,金昌检察机关成立了以市院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基层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案件指导小组,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核查、会商研判、出庭公诉等环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以点带面的作用。在永昌县韩某某、包某某等人涉恶案件批捕、提起公诉过程中,市院副检察长作为案件指导小组组长和包案督办领导,多次深入办案现场组织研究关键诉讼节点,对该案公诉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金川区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苏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祁某等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6月19日,韩某某、包某某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开庭审理,永昌县院检察长带领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针对韩某某、包某某两名被告当庭翻供的情况,充分引用证据,缜密证明公诉观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
      除了在案件办理环节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在线索核查阶段也冲在第一线。2019年3月开始,金昌市扫黑办陆续向金昌市院移送相关涉黑涉恶线索,该院立即组成专班负责线索复核、核查工作,以检察长为总负责人,其他党组成员分别牵头担任线索核查专班组长,不仅业务部门分管领导牵头核查线索,综合管理部门分管领导也服从大局、勇于担当,带头核查线索。核查专班都按时间、按标准完成工作,并形成一线索一卷宗。该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听取线索复核、核查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对交办、转办的涉黑涉恶线索成立了12个核查专班,均由院领导担任核查专班组长,对线索进行了全面、准确、及时的核查。
      金昌市院先后部署开展了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和“回头看”行动,对全市检察机关2015年以来所办理10890件案件进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关系网”“保护伞”的线索排查。市院一名副检察长在排查中发现,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很多行为符合涉黑涉恶的基本特征,遂将这些线索向院扫黑办报告,市院扫黑办将该线索与其他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一并移送市扫黑办。日前,公安机关以该线索反映的问题立案侦查,并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昌检察机关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件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