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 检察督促看守所疫情防控

14.02.2020  17:31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当前至关重要的工作任务。看守所人员高度密集,环境封闭,一旦发生疫情后果不堪设想。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博瑜,带领派驻检察官李胜民对岷县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察。刘博瑜详细了解了看守所目前疫情防控整体情况,看守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预案》落实情况,了解看守所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情况及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体温计等物资配备情况。刘博瑜指出,看守所疫情防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对疫情防控要求标准更高,切实要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确保看守所安全稳定。刘博瑜指出,看守所疫情防控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任务,作为派驻检察官要充分发挥监管执法监督职能,加强对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检察督促,派驻检察官要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的同时,要遵守看守所疫情防控措施的规定,没有重大事项不进入监区。
     根据督促检察发现看守所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察院及时向岷县看守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要求看守所及时整改和落实。内容涵盖设立检测点、体温异常消毒不严人员不得进入监区,新收押人员必须查明有无疫情接触史并进行两周隔离、看守所重大疫情要及时向县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从严管理进入监区民警和工作人员,强化自我防护,重大疫情事项必须报告、重大疫情嫌疑人员不得进入监区等八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