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分院对全林区公益诉讼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11.04.2018  17:11

      近日,林区分院召开全林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其功出席会议并对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出要求。
        会上,洮河林区院和舟曲林区院检察长分别就落实分院调研组深入白龙江林区督导调研公益诉讼工作时提出的要求进行了汇报,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分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介绍了麦积区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诉讼流程及相关经验。与会同志结合林区检察工作实际,就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管辖问题、诉前程序、线索摸排、办案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发言,并对如何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会议统一了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林区开展公益诉讼的方向,指出了林区办理公益诉讼的案件种类,决定将林区分院在公益诉讼督查中发现的线索以移交函的形式移交所在基层院进行审查,启动林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会议要求,洮河、舟曲林区院先行先试,为林区其他院顺利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提供经验。未受理移送线索的基层院要积极主动的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分院汇报。
        陈其功对林区分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要求,两级院要转变工作观念,各基层院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趋势,高度重视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深入谋划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将省院朱玉检察长对林区开展公
益诉讼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办案当中去,发挥林区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资源中的应有作用;要加强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干警全面学习有关公益诉讼的法律法规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充电加油,夯实队伍专业素能基础;要注重线索摸排,要围绕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尤其是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在林区管辖范围内的重点资源整改项目),拓宽思维和眼界,不断加强案件线索摸排,强化对线索的分析研判能力;要抓好诉前程序,要以诉前程序为主,准确把握案件核心,增强诉前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为下一步提起诉讼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