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近日,白银市院出台了《白银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加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效,推动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实施办法》优化了办案格局。明确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是指全市检察机关在两级院检察长的领导下,以县区院为基础,市检察院通过领办、督办等方式指挥协调,形成两级院、各业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协作紧密、运转高效有序的办案格局。
《实施办法》实行案件线索备案和移送制度。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统一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备案审查,各检察业务部门在履职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移送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实施办法》规定了一体化案件办理的范围、程序和方式。市检察院对重大、疑难、复杂,跨行政区划或者在本辖区有较大影响的9类案件实行领办、督办制度,成立专案组,由市检察院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办案力量,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实施办法》明确了诉前检察建议的跟进落实和区分处理。对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进行跟踪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在收到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行政机关已完全履职,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补救的,作结案处理并进一步跟踪回访;对行政机关已履职,整改恢复尚需一定时间的,作跟进监督处理,对于行政机关已经制定整改方案的,进行可行性审查,暂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未履职或履职不当,符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条件,依法提起诉讼。
《实施办法》配套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建立重点案件跟进监督机制,对县、区检察院办理的重点案件市检察院指派专人跟进监督,确保重点案件及时办结;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对两级院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通报;加强工作激励,对在公益诉讼工作办案中成绩突出的集体或者个人,白银市检察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