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履职担当 为依法反腐交出一份有分量的检察答卷 全省检察机关五年工作亮点评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党中央反腐倡廉思想统揽全局,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近五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143件6046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30.7%和29.4%。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反腐新形势,创新职务犯罪侦办模式,健全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格局,主动加强与纪委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查办了一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据了解,2013年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2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1457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442件,查办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10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9%、141.5%和40.41%。毛小兵、吴继德、马秉虎、戴炳隆、马光明、杨映祥、郭德清、冯杰、雷志强、栾克军、宋史刚等29名原厅局级以上干部和刘长江、李全中、马宗明、高世太等381名原县处级干部被立案侦查或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
特别是2017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全省检察机关按照“转隶不等于减力”的工作要求,保持定力、持续发力,全年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650件994人,同比分别上升39.8%和27.8%,用沉甸甸的成绩单诠释了对党的忠诚和对改革的拥护。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要指示,坚持有腐必反。自2013年以来,先后在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农机补贴、淘汰落后产能、危房改造、生态环境、涉农资金、国家助学金管理、食药安全等领域部署开展一系列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公器私用、截留私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职务犯罪2066人,查办“小官大贪”386人,一大批危害民生民利的“蝇贪”“蚁贪”在专项工作中落网。
为有效遏制贿赂犯罪滋生蔓延,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着力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金钱公关、围猎干部、情节严重的行贿者551人。此外,积极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1人,其中境外5人,追缴赃款和非法所得1600余万元。
在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始终秉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持续创新、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省检察院提请省人大修订实施《甘肃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条例》,提请省委审议通过《甘肃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办法》,建立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与发改、建设、国土、交通、水利、电力、税收等领域政府职能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建立了预防联系协调机制,为预防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社会化提供了甘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