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五年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364件4513人

26.01.2018  21:35

人民网兰州1月26日电(王文嘉)1月26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朱玉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五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364件4513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6.1%和14.57%;渎职侵权犯罪779件1533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55.49%和108.29%。查办重特大案件1899件、要案410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1.19%和40.41%。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78亿元。积极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捕、劝返51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5人。

据朱玉介绍,五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电信诈骗、“村霸”及宗族恶势力等专项整治,依法严惩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严惩生产销售“地沟油”、毒蔬菜、假劣药等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严惩集资诈骗、非法经营、虚假招投标等破坏经济发展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215人、起诉126163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3.2%和59.04%。依法办理了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2·27”金融诈骗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危害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形势稳中向好,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大幅下降。 

同时,在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方面,研究提出并认真践行“少捕慎诉少监禁”工作要求,依法不批捕15830人、不起诉6306人,不捕率、不诉率由2012年的7.66%和1.14%分别上升到2017年的28.66%和7.92%,捕后判轻刑率由2012年的21.41%下降到2017年的10.93%。以2012年不批捕、不起诉人数为基数,五年来共少捕10670人、少诉5181人,少捕慎诉成效显著。

反腐倡廉方面,朱玉表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查处了甘肃省林业厅原厅长马光明、酒钢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冯杰、兰州市政府原市长栾克军等28名厅级干部,坚决查处临夏州农办原主任高世太、张家川县委原书记刘长江、泾川县委原书记李全中等381名县级干部,严肃查处科以下人员百万元以上贪腐案件386人,震慑了腐败犯罪。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央、甘肃省委部署要求,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工作不断,2017年全省立案查办职务犯罪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9.8%和27.8%,查处职务犯罪人数及要案数同比上升幅度均居全国前5位。同时加强改革政策调研,注重协调配合纪委工作,做实做细思想动员疏导,确保转隶工作顺利进行。

在全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加强了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82件;对有案不立、违法办案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13件、撤案3088件,纠正漏捕2521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定罪不准、量刑失当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97件,法院审结451件,采纳286件;对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等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740件,法院审结455件,改变400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扎实开展脱管漏管、久押不决、“减假暂”等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1204人、“减假暂”不当1690人,监督交付执行审前未羁押罪犯192人,清理纠正久押不决110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678件。紧盯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涉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的司法人员223人。

筑梦新时代 开启新征程--强化履职担当为依法反腐交出一份有分量的检察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党中央反腐倡廉思想统揽全局,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近五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143件6046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30.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