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7〕11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 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补齐短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消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推动民生改善,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完善市场机制,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政策引导,改进服务管理,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 2.坚持整体统筹,协调发展。统筹产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强化协同发展,推动优势互补,构建分工协调、布局合理、优势对接、多极支撑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3.坚持质量提升,有效供给。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推行低碳绿色发展。加强供给能力建设,完善流通信息网络,努力增加服务种类,优化供给。 4.坚持创新发展,开放合作。创新服务管理模式,着力突破市场体系、服务模式、运行机制等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障碍。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打造向西开放战略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 1.加速升级旅游消费。 (1)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制定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全域景区化、产业融合化、全民共享化”原则,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现旅游产业特色化、旅游服务规范化、游客进出便利化和旅游环境优质化,全力打造全域旅游品牌。2018年底前,创建14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40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中一半以上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加快制定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创意农业、特色美食、农事体验、民俗展演、乡村手工艺等旅游项目,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建设一批全国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改善休闲农业基地的种养条件,实现特色农业加速发展、村容环境净化美化和休闲服务能力同步提升。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特色村、乡村度假地、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和精品民宿。 (3)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支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在邻近的重点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带动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开展旅游电商万村千店行动,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建设旅游扶贫电商平台,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到2020年,全省建设10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和200个乡村旅游扶贫电商示范村。 (4)加快发展自驾游。研究完善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各地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做好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衔接落实工作 (5)推动体育教育与旅游融合发展。制定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多元体育运动,发展时尚健康旅游和户外休闲旅游,集中打造一批户外运动基地和系列户外体育运动产品。开发特色体育旅游项目,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构建丝路户外旅游长廊和多元户外旅游线路。制定关于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农牧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6)支持实体书店建设。实施“千里丝绸之路”公共服务场所出版物经销点建设工程,鼓励实体书店到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出版物代销业务。充分利用重大节日节庆,组织开展优秀出版物进军营、进工厂、进社区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实体书店进一步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努力形成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具备多元文化功能、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7)积极开展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兰州市、张掖市国家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推动全市文化消费总量、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和消费满意度实现较大幅度提升,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总结试点工作可供借鉴的做法和经验,提炼具有推广意义的经验模式,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8)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2017年在庆阳市等地区和敦煌研究院、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读者出版集团、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全面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培育3—5支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团队,打造3—5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品牌。 (9)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娱乐行业丰富经营业态,增强体验式服务,不断拓展新型文化产业业态。以发展连锁经营推动娱乐行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支持民间社团、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娱乐场所等合力打造游戏游艺竞技赛事,以竞技比赛带动游戏游艺产品的研发推广、经营业态的转变和行业形象的提升。制定娱乐行业环境服务相关标准,开展服务环境分级评定工作,引导行业提高服务品质,优化环境布置,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10)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原创,建设敦煌、天水两个动漫创意角本基地和兰州动漫产业基地,打造以兰州为核心,以陇东南地区和河西地区为两翼的“一核两翼”动漫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省工信委。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3.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11)加快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类社团机构积极组织和承办体育赛事活动。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完善“三大球”公共服务体系,夯实群众基础。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发展思路,通过联办、合办的方式筹建甘肃专业足球、篮球、排球队。发展职业三大球俱乐部,推动实现俱乐部地域化、产业化,畅通向职业俱乐部输送人才渠道,支持运动员、教练员职业化发展。 (12)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利用。全省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的室外健身场地和健身路径,一律免费使用。继续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工作,创造条件促进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 (13)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结合全省健身休闲产业实际,制定全省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实施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航空运动等专项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发挥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不断扩大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规模,增强发展潜力。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4.培育发展健康消费。 (14)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办医,扶持社会资本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等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办公益性医疗保健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 (15)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和养生保健科普宣传,大力普及健康养生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以防病治病为重点,积极开发和提供治疗慢性病、防病保健强身、抗衰老益寿延年、美容化妆等所需的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家庭签约服务等健康服务,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医学美容、毛发移植、中医减肥等医疗保健服务。按照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向全国推广的部署,适时扩大我省试点范围。 (16)创新和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和体制机制。重点推进各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医养融合发展模式。研究制定医疗机构老年人入住和护理等级等行业标准,规范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通过转型、合作等形式探索开展为老服务。增强基层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持续的医养结合服务。 (17)推进健康医疗旅游发展。以发展中医药生态养生经济、弘扬中医药生态养生文化为重点,全力推进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争取建设国家级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加快中医药旅游生态园景区建设,鼓励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民间资金参与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开发,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加强中医保健机构和旅游企业的合作,深度挖掘中医药养生文化与旅游的结合点,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产品。 (18)实施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总体按照构建六大经济模式、三大产业体系、八大支撑体系和实施八大健康行动的“6388”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的发展思路,到2020年,三大健康产业体系基本健全,大健康产业发展壮大,产值达到6000亿元,成为引领和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牧厅、省地税局、甘肃保监局。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5.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9)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出台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增加适合老年人吃住行等日常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20)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模式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将城镇中闲置的厂房、医院及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各类机构,整合改造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供给。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按照相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 (21)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服务保障制度。全面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为特困、低保、计生特殊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服务补贴,用于购买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探索建立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合作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商业银行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补贴、护理救助等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增强老年人接受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人社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甘肃保监局。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6.持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22)深化国有企业所办教育机构改革。按照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所办教育机构改革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省属国有企业为所办教育机构建设提供支持,不断改善省属国有企业职业(职工)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完善经费筹集制度,避免因企业经营困难导致优质职业(职工)培训机构等资源流失,加强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的有效衔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为“双创”提供更多人才支撑。 (23)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重点围绕理工农医、国家急需的交叉前沿学科、薄弱空白学科等领域,开展高水平、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推动“一带一路”高校联盟做实做强。支持引导高校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需求,深化与沿线国家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医学院建立合作关系。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 以传统实物消费升级为重点,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增加产品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 7.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24)加快汽车流通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抓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严格落实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 (25)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依托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开放口岸,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申请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8.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26)加强能效产品供给。将空气净化器、洗衣机等家用绿色净化器具纳入能效领跑者计划,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能效领跑者产品。 (27)积极推广绿色建材使用。加大节能门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等绿色建材评价的推进力度,引导扩大绿色建材消费的市场份额。 (28)进一步扩大绿色产品供给。落实好绿色产品认证制度,通过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推广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进一步改进绿色产品供给,落实绿色商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制定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销售,加快设施设备节能环保改造,在全省范围内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为一体的绿色商场、市场和饭店。 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建设厅。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聚焦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吸引居民境外消费回流,通过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流通网络、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体系、强化线上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兼顾各方利益,在实践中探索完善有利于发展新消费、新业态的监管方式。 9.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29)加快城市配送中心建设。积极构建“一中心四枢纽五节点”现代物流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重要节点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共同配送点三级网络建设。依托重要交通枢纽、物流集散地,规划建设集交易、运输、仓储、配送、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基地,促进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超市等开展共同配送。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支持社区、机关、学校、商务区和居民小区末端配送点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快件箱,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城市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高等院校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重点地区,规划配建和改造港湾式配送停车和装卸场地。加快兰州东川、武威、平凉南等铁路物流中心和兰州东、武威、张掖综合货场提质升级,稳步推进其他既有货场改造为城市配送中心。 (30)加强冷链物流建设。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提高冷链物流标准化水平。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先进技术研发应用,扩大冷链物流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及农业合作社建设和改造提升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需求的冷冻、冷藏、保鲜仓库、冷链运输车辆等设施。大力培育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实现冷链物流的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加强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社会冷链运输效率。 (31)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在目前八大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基础上,再谋划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力争到2020年实现大市场所有市州全覆盖。依托马铃薯、洋葱、高原夏菜、中药材等特色大宗农产品产地,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开展重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所有市州重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主要县区全覆盖。继续推进以县乡集贸市场为主,社区肉菜市场、活畜交易市场、农机农具交易市场为辅的县乡便民市场建设,2017年实现便民市场重点乡镇全覆盖。 (32)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强技术应用、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由销售商品向创新生活方式转变,做精做深体验消费。加强先进技术应用。引导企业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将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整合,积极开展全渠道经营。支持实体零售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发展助力扶贫。积极开展“甘肃制造”产品、地方特色产品、省内中华老字号产品等供需对接活动。紧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积极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33)深入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肉类、蔬菜、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引导兰州、天水扩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覆盖范围,推动其他市州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鼓励我省养殖、中药材种植、饮片加工企业加入甘肃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龙头企业创立可追溯特色产品品牌,引导鼓励省内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创建可追溯产品专区,形成城乡产品信息畅通、线上线下有效衔接的全程追溯网络。对接国家标准,建立保障追溯体系长效机制,实现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形成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省供销社。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0.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34)扩大“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 (35)扩大绿色产品供给规模和水平。持续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 (36)加快标注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积极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推动养老服务等认证制度,提升幸福产业的标准化水平。推进智慧家庭、虚拟/增强现实以及可穿戴设备标准应用实施。 (37)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围绕关系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打击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农牧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协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逐项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见到实效。各地要将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全力抓好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行业对接、规划对接和上下联动,共同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扩大有效供给,积极培育消费,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抓住重点着力突破。 从人民群众需求迫切的领域入手,重点推进幸福产业提质扩容和传统实物消费升级,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不断释放潜在消费能力。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流通网络、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体系等,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居民消费水平。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积极对接和争取国家各项扶持政策,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项目、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我省支持政策,从财税、投资、创新等方面对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给予必要支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已设立投资基金的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参与热情,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筹融资机制。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使用等配套支持,确保项目有规可依、有地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