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改革 教师资格认证将打破终身制

16.06.2015  09:35

  原标题:2015年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改革

  教师资格认证将打破终身制

   中国甘肃网6月1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孙亚斐) 6月1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15年下半年起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同以往相比,即将实施的教师资格制度有6项大的改革。

  据了解,此次改革第一项是考试形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原来笔试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改为笔试加面试。

  第二项是笔试试题原来由我省自考办命题,教学能力测试由各市州、县区命题,现改为笔试、面试题目来自教育部考试中心题库。笔试主要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先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第三项改革就是过去全省统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现在改为体现各学段学科特点的考试科目。具体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面试不分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面试分8个学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面试分13个学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其中《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暂结合面试进行,面试学科根据开考专业确定。

  第四项改革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合格线,面试成绩由省教育厅划定合格线。

  第五项改革内容是师范生教师资格获取办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最后一个改革内容,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初次被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自聘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教师资格证书注册,已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在市州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相关手续。定期注册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据悉,省考与国考过渡期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进行过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可在大学三年级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社会人员:已取得省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的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参加2015年下半年由省自考办组织的另外一门单科补考,本考试是专门针对省考单科合格人员举办的收尾性质考试。已取得我省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者,可继续按照国考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申领。上述两类人员应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