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改革动态(2017年2月16-28日)
半月改革动态(2017年2月16-28日)
一、总体改革部署
2月28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关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工作报告,研究推动落实经济领域重点工作。习近平强调,做好经济工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任务,要坚持宏观和微观、国内和国外、战略和战术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重大战略问题,及早部署关系全局、事关长远的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指导,把谋划大事和制定具体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责任分工,一锤一锤钉钉子,直到产生实际效果。
会议审议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工作和2017年重点工作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推进去产能、防控金融风险、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振兴制造业等工作思路的汇报。
习近平强调,做好2017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有效进展。
习近平指出,深入推进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要做好转岗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要区别不同情况,积极探讨有效的债务处置方式,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习近平强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强化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做好制度监管漏洞排查工作,参照国际标准,提出明确要求。要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指出,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特点,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要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要调整和优化中长期供给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动态均衡。
习近平强调,振兴制造业,要推动制造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性转变,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心目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要树立放水养鱼意识,在降低垄断性行业价格和收费方面下更大功夫,尽一切努力把企业负担降下来。
2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一年来脱贫攻坚情况汇报,要求扎实做好今年脱贫重点工作;听取H7N9疫情防控情况汇报,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部署放宽社会领域投资管理,更好激活力补短板惠民生;要求进一步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促进产业升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脱贫攻坚作出新的部署。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机制,合力攻坚,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贫困群众生活持续改善。在今年工作中,一要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倾斜扶持,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和交通、教育、健康扶贫等任务,支持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二要增加转移支付等财政投入,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推至全部贫困县,精准聚焦有效使用资金。三要更有效实施产业扶贫,开展贫困村提升工程,发展特色产业,发挥国家重点工程、农业产业化项目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各方面人才和返乡人员在贫困地区创业,壮大扶贫力量。四要完善督查核查机制,加强建档立卡、项目资金等管理,对弄虚作假、贪占挪用等严肃问责。加大部门、国企、对口地区和社会力量帮扶力度,落实定点扶贫责任,调动贫困群众努力脱贫的内生动力。
会议认为,按照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要求,扩大社会领域对民间投资开放,有利于补短板、扩就业、增强群众获得感。会议确定,一是进一步放宽准入,制定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建设运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设施的方案,对社会需求大、群众呼声高的领域要尽快有突破。对社会领域民办服务机构实行并联审批,不得互为前置。二是鼓励设立社会资本为主、市场化运作的投资基金,扩大股权、债券等投融资渠道,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收益权等质押融资。三是加大土地、税费等扶持。旧厂房、仓库改造为文化、健身场所的,可在五年内享受按原用途和类型使用土地的政策。闲置校园校舍优先用于社会领域。落实社会领域民办服务机构水电气热收费和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出台促进医疗、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措施。
会议指出,近年来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推出网络提速降费举措,对推动经济升级、促进创业就业、拉动消费、便利和丰富群众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进一步顺应社会期盼,继续深挖潜力,抓紧再出台一批提速降费新措施,加大电信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网络服务能力和质量。
二、投融资体制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要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投入,完善管护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意见》从三个方面对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通过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援建等措施,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长效机制。二是完善建设管护机制,通过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机制、加快农村供水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理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农村电信设施建设向民间资本开放、改进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方式等措施,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三是健全定价机制,通过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完善输配电价机制、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等措施,激发投资动力和活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目录》旨在进一步扩大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并给予实在的优惠政策。《目录》遵循了几项原则:一是适应外资产业转移新趋势;二是充分发挥地方比较优势;三是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目前从事《目录》中的外商投资项目,主要可以享受3方面政策:一是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执行;三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日,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部署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三部门要求,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具体包括: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收支预算;依法足额征收保费,各统筹地区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应保尽保;规范个人账户支出,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管理,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医疗支出;完善待遇支付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要与筹资水平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此外,坚持基金精算平衡。三部门还要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将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行业改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打造“中国建造”品牌。《意见》从7个方面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具体措施。一是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四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强承包履约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通过工程预付款、业主支付担保等经济和法律手段规范建设单位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五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培养建筑人才,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六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七是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加强中外标准衔接,提高对外承包能力,鼓励建筑企业积极有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对外经济合作战略项目。
五、地方改革
京津冀确立人大立法项目协同机制。日前,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工作会议在河北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这标志着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机制正式确立,三地协同立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该办法在立法项目协同的目的、范围、原则、内容、程序、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实施紧密型立法协同,在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上实现新突破。会议确定了2017年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项目,由河北负责起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天津负责起草公路管理条例。依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的要求,一方起草条例,其他两方密切配合。会议还要求,三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要保持密切联系,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河北省印发《中医医养结合工作试点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开展中医医养结合工作试点,推动中医药医疗与养老服务逐步融合。试点工作为期两年。《方案》提出,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具有中医医疗与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中医医疗或养老机构。鼓励以签约合作等形式确定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以及责任义务等事项,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鼓励中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或与养老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形式,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中医健康教育。《方案》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完善医养结合医保(新农合)报销制度。
安徽省推进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安徽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省属企业国有资产逐渐集中到关系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基础设施和能源资源等领域,集中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省属企业集团公司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层次以内;力争1户至2户省属企业进入世界500强,10户企业成为在全国布局、综合实力国内同行业领先的企业集团。
黑龙江加快处置“僵尸企业”。黑龙江日前出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将全面完成610万吨炼钢产能、2522万吨煤炭产能压减任务,加快处置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僵尸企业”,推动兼并重组,促进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意见》提出,严控新增产能,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钢铁、水泥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取缔经有关部门多次监督检查后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落后产能企业和“僵尸企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对产能退出情况进行监督。
甘肃省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要求对全省各级政府及所属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请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提出,在存量政策清理中,对市场主体反应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原则上可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