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举措推进分级诊疗 提出明年“大病不出县”

05.05.2016  20:34

  中新网兰州5月5日电 (杜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披露了一份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要占总诊疗量的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要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意见提出,到2017年甘肃省内二、三级医院向下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省市级医院50 n种(n代表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增加的病种数)、县级医院250 n种、乡级医疗机构50 n种分级诊疗病种按临床路径的规范化治疗率达到40%以上;县级医院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5%,县级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诊疗率达60%以上。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以病种为基础的符合甘肃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并完善。

  为推进上述目标的实现,甘肃将继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改善基层服务条件。改革基层医疗机构“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办法。同时以乡村医生和社区医生为主体,采取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基本公共卫生以及健康管理等服务。

  意见提出,提供服务的签约团队可根据服务群体需求提供差异化的签约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但要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签约服务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落实基层首诊制。到2017年,乡村医生签约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

  县级医院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意见也对其提出了要求:要负责为县域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250 n种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

  意见提出,省市级(三级)医院要重点负责50 n种疑难急危重疾病的治疗、下级医院转诊病人的救治和教学、科研等工作,与县级(二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同时,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人才培养。

  意见要求,要畅通上下转诊通道,对确需上转的患者,有关医疗机构要及时出具转诊证明和患者知情同意书,并协助做好转诊和备案服务,对通过县市区医院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住院等服务。对经过治疗,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下转患者,下级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做好治疗等服务,不得推诿。

  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甘肃将加快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及妇产科、儿科等急需薄弱学科建设、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层储血点和医疗机构输血科规范化建设、120急救网络体系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在乡镇卫生院设中医科等方面“下功夫”。

  意见也提出,要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除危急重症患者外,凡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医保患者,原则上只能在参保地或省内参保地以外所有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越级诊疗。落实“先看病、后付费”制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

  为切实缓解“看病贵”,甘肃将利用全省网上监管平台对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等22项重点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和全程红线预警管理。还将在监管平台上增加临床路径和合理用药模块,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基金安全和医疗服务行为监控措施。此外,对参保城乡居民(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门诊慢特病诊疗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例。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全科医师培养培训力度,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