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生态环境党政领导干部将被终身追责

18.08.2015  04:27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8月9日起施行。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这位负责人说,《办法》共规定了25种追责情形,不仅将“终身追究”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明确提出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规定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