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迎难而上持续用力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2.05.2017  10:13

今年以来,面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酒泉市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紧盯“PM10、PM2.5浓度值削减和优良天数比例”一套目标,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管理清单化、责任管理精细化、考核管理标准化”的要求,狠抓大气污染“冬病夏治”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整治、餐饮业油烟及露天烧烤治理、煤炭市场管控、燃煤锅(茶)炉整治等方面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终期考核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冬病夏治”措施落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六张清单”和“网格化”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调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办,确保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民用散煤煤质管控、城市扬尘管控、企业稳定达标治理、餐饮油烟治理、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明察暗访督查年”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督查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依照部门责任分工,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空气质量改善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集中对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涉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切实压实责任,改进工作。

三是加大预警通报及考核问责力度。根据市政府新的考核办法和省政府三级预警制度,在全市同步实行三级预警和“一票否决”奖惩机制。通过“日分析、周评估、旬调度、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动态掌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督办存在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通报、预警;对预警后工作效果仍不明显的,提请市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完不成任务的,将严格问责追责,对年底因环境质量恶化或环境质量达到红色预警的县市区,坚决实行 “一票否决”。

四是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评价。于4月份起严格实行空气质量定期公开排名制度,每月在政府门户网站、酒泉日报等主要媒体公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通过社会监督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酒泉市环保局 师甜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