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

15.06.2017  09:2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巩固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推进我省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5月1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

方案》从总体要求、年度水质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三个方面,对今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做了总体安排。2017年,全省要以水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为核心,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工业、城镇、农村等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强化排污企业源头管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有效控制水资源消耗,逐步改善水生态环境。2017年,我省境内黄河、长江、内陆河三大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9.5%,劣V类水体比例不超过2.6%;地级城市重点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水质改善明显,杜绝新增黑臭水体,兰州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同时,《方案》提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码头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科技支撑和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八个方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为确保年度水质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提出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调度预警通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严格绩效目标考核等六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