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金扶贫 捏指成拳攻坚 ——我省创新构建涉农专项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贫困人口多、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是甘肃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的最大“短板”。
打赢脱贫攻坚战,资金保障是关键。2013年以来,甘肃以补“短板”、解难题为导向,着眼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在精准脱贫上的作用,创新扶持政策设计,聚合各方资金效能,探索从省级层面整合各类涉农、扶贫资金的途径和办法。
搭建资金整合平台,下放项目审批权限,改革资金拨付方式……甘肃用全新的财政投入“大手笔”,破解了现代农业发展、脱贫攻坚中资金“条块化、碎片化”管理,“下毛毛雨、撒胡椒面”分配的难题,为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大决战注入了强劲动力。
县提需求、省定盘子
——搭建统筹整合资金平台,让涉农资金项目“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
近年来,财政“三农”投入在逐年增加的同时,投入项目散、资金渠道多、审批层次高、使用效益低、监督管理难……成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痼疾。
如何解决涉农资金“散、小、乱、杂”的问题?
在广泛调研、充分酝酿的基础上,2013年,省委常委会决定,我省建立省级涉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涉农资金、项目整合问题。联席会议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探索建立了“县提需求、省定盘子,县管实施、省抓指导,共同监管、各负其责”的资金整合机制。
在此基础上,2014年,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涉农联席会议等对涉农资金整合问题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随后,省人大常委会在2015年年初预算中,也批准并确定了资金整合的规模。
2015年初,我省出台当年《全省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资金整合方案》,确定以58个片区县为重点,兼顾“插花型”贫困县,由省级统筹整合资金,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构建了“省级统筹,县抓落实”的整合模式,初步建立起投向科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我省遵循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省级相关部门管理的涉农资金,强化部门协调,靠实主体责任,坚持省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将绝大部分整合资金一次性切块到县。具体操作中,由省级相关部门将管理投向类同、目标接近、可用于脱贫攻坚的涉农资金进行归集,拟定整合资金计划、下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使用投向、管理要求;县级政府根据年度脱贫任务和项目申报指南,从扶贫项目库选定具体项目,提出年度项目资金需求,报市级政府审核;省级有关部门会同省扶贫办提出分县资金安排计划,省财政厅汇总制定资金整合方案,经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省政府确定实施。
2015年,我省整合财政、扶贫、农牧、交通等22个省级部门的涉农资金440多亿元,是当年省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36倍;其中409亿元一次性切块下达到县,占到整合资金93%。预算执行进度也大为加快,当年3月初下达率达63%、6月底达95%以上,有力促进了扶贫项目的建设进度。
这项新政策,改革力度之强、整合范围之广、资金规模之大在甘肃史无前例。
县管实施,省抓指导
——创新整合资金使用机制,让涉农资金项目“多个渠道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涉农资金“打包”后,县区从年初就知道资金规模和投向,再不用跑项目、争资金了。腾出手来的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抓落实了。问题是,如何提高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打破部门权力藩篱,2015年,我省在资金整合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构建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上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
我省建立“省抓指导、县管实施”的使用机制。省级相关部门,指导县级政府按行业规划选择申报项目和按规定用途使用整合资金,对报备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原则上不指定具体项目。县级政府根据各类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确定资金投向,负责到县整合资金的集中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并对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负主体责任,资金使用方案归口报送省级相关部门备案。
在重点支持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县的基础上,2015年,我省将整合涉农资金,集中用于抓统筹、补短板、强基本,使贫困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保障、金融资金支撑、能力素质提升等有新突破——
整合137.11亿元,统筹用于建制村通畅工程、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22.41亿元,重点用于特色产业、现代农业等富民产业培育;
整合26.82亿元,集中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整合32.5亿元,用于“精准扶贫贷款”、“双联惠农贷款”贴息等金融资金支撑;
整合217.09亿元,用于社会保障、贫困村学前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文化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保障;
整合4.19亿元,用于贫困农户培训等能力素质提升。
我省还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把整合资金更多运用于“精准扶贫贷款”“双联惠农贷款”贴息以及担保、以奖代补等,撬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三农”、扶贫的投入力度,增强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内生活力,由“输血”向“造血”扶贫转变。
截至2015年11月底,全省涉农贷款余额5116.95亿元,占整个贷款余额的38%,比上年同期增长25.36%,增幅居西北五省区之首,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其中,贫困县的扶贫贷款达到3265亿元,到户贷款2300多亿元。同时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310多亿元。
“多个渠道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我省整合使用涉农资金项目,集中解决了一批多年想解决而无法解决的大事难事。
共同监管,各负其责
——探索整合资金监管机制,让涉农资金项目“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
资金整合切块到县后,省级部门工作重点由定项目、定资金转移到抓指导、强监督、促改革。那么,如何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
我省建立了“共同监管、各负其责”的监管机制。省、市相关部门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加强协调,精准指导,有效监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具体来说,省级行业部门对口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省财政厅负责监管整合资金的拨付、报账,对规定时间内未支出的会同部门调剂使用;省审计厅负责整合资金的审计监督。市级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县级党政一把手为监管第一责任人,书记负责整合资金的廉政责任,县长负责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责任。
我省建立了“责任倒追、一案双查”的追责机制。把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实行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使扶贫资金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对实施不力、工作靠后的,由省级部门在年度内,按项目实施进度,对资金进行调剂使用。对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一经查实,限期整改,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既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也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相关领导进行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项目跟着需求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通过构建全新的涉农专项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我省有效防范了因项目资金安排“战线长”造成的廉政风险,大幅度减少了资金截留、挪用和跑冒滴漏等现象,让每一笔资金真正精准地用在贫困地区、贫困农户。(记者宋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