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拟出台工程建设相关安全条例

01.06.2015  12:39

  原标题:我省拟出台工程建设相关安全条例

  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中国甘肃网6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方言)我省拟出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即日起至2015年6月28日前,省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甘肃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email protected]),提交意见和建议。

  该《送审稿》规定,交通建设工程应坚持合理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要求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和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必须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相应的工程返工及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