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将由银行托管

09.10.2015  11:24

  原标题:我省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将由银行托管

  托管金最低不少于1500万

  中国甘肃网10月9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甘肃省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银行托管暂行办法》。《办法》明确提出,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银行托管最低不少于1500万元。

  《办法》提出,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由省工信委公开遴选的协议托管银行托管,协议托管银行实行动态管理。托管比例暂定为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或分支机构运营资金的40%,经营许可证颁发日期距托管比例调整年度(以托管比例调整当年6月30日为期限)不到1年、2年、3年的,分别按注册资本金或运营资金的10%、20%、30%进行托管,最低不少于1500万元。托管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融资担保业务保证金(仅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出保证金)和代偿支付(仅限银行业金融机构代偿支付)。托管账户不得提现,不得透支。

  《办法》确定,融资担保机构发生代偿时,应优先使用未托管的注册资本金,在未托管的注册资本金合规使用完结或余额无法满足代偿需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托管的注册资本金。各级监管部门要会同同级银监部门,不定期对托管银行注册资本金托管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能有效履行托管职责的托管银行,取消其托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