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理念转变带来文明交通新面貌

13.11.2017  15:13

交警引导小学生过马路

    今年交通秩序大整治伊始,兰州交警转变执法理念,明确提出要“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把严查交通违法作为日常路面管理的第一要务,实行管理网格化、勤务自主化的工作模式。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不管高峰时段,还是背街小巷,只要发现有交通违法,就必须严格查处,严格落实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常态化严管重罚态势,尤其对机动车乱停放、乱变道、乱鸣号和行人乱穿马路“四乱”等1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全覆盖,通过严查严管,强力倒逼交通参与者依法遵守文明交通。

    全市联动抓合成。在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指挥部统筹调度下,全市行政执法力量得到整合,社会志愿组织得以融合,形成了以公安交警主战攻坚、市级警力批次支援、执法部门联动执法、社会力量协同配合的整治工作局面。市公安局把交通秩序大整治作为“一号工程”,启动“三化+PTU”巡控体系,下沉855名机关警力支援交通整治,机关警力、PTU特警、执勤交警既抓交通疏导,又管治安巡控,初步实现合成编组、一体运行、联合执法,社会面见警率大幅提升,全市“两抢一盗”案件同比大幅下降,社会治安形势与交通安全形势实现良性互动。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紧密配合,树立法律权威,强化法律保障,建立“轻刑快办”、“快诉快审”机制,对阻碍执行职务的28名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对妨害公务的8名犯罪嫌疑人给予刑事拘留,5人已被移送起诉并判决执行刑罚,全市交通行为尊法守法氛围得到优化。

    强力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人交通违法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也是影响城市良好形象的一大陋习。针对行人交通违法这一“顽疾”,在大整治行动中,兰州警方多警联动,在50个重点路口加派治安警力近600余人,采取四项有效举措,严管重罚行人交通违法:一是法律手段,依法现场罚款,进行教育惩戒;二是行政手段,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一律通过查验身份证、工作证确认其所在单位,书面通报要求追查处理;对于退休人员或无法确定所在单位的,核查确定其居住小区,张贴通报进行书面曝光和点名批评;三是无法核查确认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址的,采取责令其现场纠正交通违法3小时以上,以示惩戒教育;四是将处罚处理行人违法的票根、书面通报文件、曝光张贴件、责令执勤惩戒情况等拍照取证,建档备查。在路面查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还利用“双微”平台、辖区居民小区电子显示频等开设曝光台,集中时间,对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示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不断提高辖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意识,从根本上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经过集中整治,行人过马路看红绿灯的意识明显增强,乱穿马路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

    强力整治交通乱点。交警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交通乱点难点不放,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集中整治。七里河地区“黑摩的”问题突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整治行动中,七里河交警大队坚持问题导向,先啃最硬的骨头,建立了严查严惩“黑摩的”的规范化、常态化机制,定期不定期轮番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参战民警深入小西湖、文化宫、华林路、五星坪等摩托车违法行为“重灾区”,针对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违法载客、任意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采取便车摸底开路,警车包围突击的“口袋”战术,以迅雷之势铁拳出击,让违法“摩的”无处遁逃。

    强力整治重点车辆违法。市公交公司针对公交车不进站载客、不礼让斑马线等行车顽疾,按照“动静结合、点面结合”原则,持续开展线路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违法违章行车驾驶员,一律进行安全谈话、一律扣除安全津贴、一律暂停驾驶公交车,接受安全教育,实现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的目标,为广大市民展示良好的公交形象。

    同时,市城运处结合出租汽车、长途班车等客运车辆交通秩序及运营服务方面存在的随意停车上下客、强超抢会、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拒载、挑客、强行拼客及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通过分片督导、上路稽查、叠加处罚等措施,推动全市客运车辆取得了交通秩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的良好效果。“现在,公交车、出租车和大多私家车司机在过斑马线时,主动停车或减缓速度,行人优先、礼让行人的意识大大增强,行人过马路也安全多了。”一位市民群众欣喜地告诉记者。“如今,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绿色交通、慢行交通意识了大大增强。原来人让车,现在车让人;过去一窝蜂过马路,现在排队等待,宁可堵一些,也要有序。”一位退休干部感慨地说。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底,全市公安机关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11万余起。其中,机动车乱停车58万余起、乱占道31万余起、逆行3.9万余起、乱变道4.7万余起、路口违法3.6万余起、乱鸣号9.2万余起、违反限行66万余起、饮酒驾驶1240余起、醉酒驾驶560余起;查处公交车违法6330余起、出租车违法5440余起、摩托车违法5200余起、电动车违法3.8万余起、、非机动车违法6.4万余起;查处行人违法118万余起;暂扣机动车7150余辆;暂扣非机动车4490余辆;查扣证件6670余本;行政拘留2300余人;不让行斑马线129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