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格审核“失独家庭”补助对象

03.04.2015  01:32

    【本报讯】4月2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就落实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做出说明,要求切实做好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目标人群的确认,严格按程序审核上报补助对象,失独家庭离异后,未再生育的发放一次性10000元补助金。

    《通知》明确目标人群的界定。失独家庭指——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失去独生子女后未再生育的。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失去独生子女后未再生育,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由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提供无子女证明,经卫生计生部门核实确认的;失独家庭离异后,未再生育的发放一次性10000元补助金;失独家庭夫妇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再生育的。

    同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认真把关,规范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按程序审核上报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