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意见》:万人以上新建小区须配建学校

05.02.2015  13:32

2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县区教育局局长座谈会上获悉,兰州市正式出台了《关于扩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意见》涉及到扩大义务教育资源总量,职业教育出城入园,以及落实教师待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等内容。兰州市各县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以前存在开发商没有配建学校或者配建学校不移交政府管理的问题,作为县区教育局和县区政府对此都无可奈何。但是,这次《意见》明确住宅小区配建学校必须移交地方政府,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完成并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后,房管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让县区教育局也有了底气。

住宅区1.5万人建一所小学

针对小区没有配建学校或者配建不移交政府的问题,《意见》提出制定出台《兰州市住宅小区学校配套建设管理办法》《兰州市住宅区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管理办法》,按照住宅区5千人建一所幼儿园、1.5万人建一所小学、3万人建一所初中、8万人建一所高中的国家标准,在人口相对集中、学校布局空白或较少的地区,落实学校建设规划用地,配套建设学校的应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完成并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后,房管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展住宅小区配套学校移交补建专项行动,对已经配套建设的学校,要逐年移交当地政府管理,未建但可以补建的分年度列入补建计划。兰州市将出台住宅区学校配建政策,制定《兰州市住宅区学校配套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凡达到配建规模的住宅小区,应严格按标准配套建设学校,配套学校要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交付使用,配建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的行政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由兰州市教育局、市规划局牵头,开展配建学校清理专项行动,对城市住宅区配建学校规划、建设、使用等情况集中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摸排清理,区分不同情况,建立配建台账,把已经配套建成的,全部移交当地政府统筹管理使用。对于没有配建但还可以补建的列入2015年补建计划,已配建但还没有移交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移交当地政府统筹管理。同时,启动实施住宅区配建学校回收移交工作,按照“不欠新账,老账挂账销号”的原则实施回收移交工作。对已建成的住宅区配建学校,要尊重历史,厘清原因,排出时序,按照“不求所有、只求所用”的要求实施回收移交,进行挂账销号处理;对新建的住宅区配建学校,要明确职责,按照“联审联批、分工把关、协同配合、以区为主、合力攻坚”的要求实施配建移交,做到“不欠新账”。

据悉,2015年8月底,将完成9所中小学的回收移交工作,2016年8月底,将完成3所中小学的回收移交工作。同时,2015年12月底,将完成19所幼儿园的回收移交工作。

兰州市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达14.4万人

兰州市教育局局长何泳忠表示,随着兰州市城市空间功能结构的变化,老城区办基教、兰州新区办职教、东部科技新城及周边办高教的大兰州教育空间格局已初见端倪,需要我们将此教育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固化下来。同时,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全省教育中心地位的不断提升,使得外地来兰就读的学生越来越多,目前城市四区流动人口子女已达到14.4万人。但是,我市教育的历史欠账较大,主城区学校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开发,致使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失衡的问题日益突出。按照全市城区统计:小学大班额占72.2%,其中45人至55人的大班额占29.9%,5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占42.3%;初中大班额占42%,其中51人至60人的大班额占32.5%,61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占9.53%。小学班额达标率27.8%,初中班额达标率58%。何泳忠表示,今后,随着单独二胎计生政策的放开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主城区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旺盛的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教育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要解决这些困扰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必须未雨绸缪,超前规划,采取多种措施,增加教育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为了进一步实施《兰州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有效解决兰州教育资源总量结构性短缺与旺盛的教育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努力扩大教育资源,推进教育优质发展,充分发挥全省教育中心的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新需求,特制定了《意见》,并经过市委、市政府同意,正式开始实施,兰州市多位县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这个《意见》将具有里程碑意义。

高中对口招生比例继续扩大

意见》提出,按照“基础教育在主城区增量提质、职业教育向新区聚集发展、高等教育向东部新城延伸拓展”的思路,实施“三区合奏、城乡互动,三建三办、扩大资源”的发展策略,稳步推进教育增量扩容,进一步优化学校结构布局,逐步形成主城区、兰州新区、东部新城各有侧重,科学合理的大兰州教育空间格局,为破解教育资源总量结构性短缺难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新建一批主城区学校,发改、教育、规划、国土、建设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人口集聚趋势,合理编制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制定出台《兰州市主城区新建学校选址布局规划》,预留教育用地,尤其是在人口相对集中、学校布局空白或较少的九州开发区、青白石、雁滩、东岗镇、大砂沟、伏龙坪、彭家坪、晏家坪、五星坪、华林坪、崔家大滩、福利区南部、刘家堡、沙井驿以及各县城等地区,要尽快做好学校选址建设规划,并列出年度建设计划,分步启动实施。同时,要结合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业企业出城入园等项目的实施,规划新建一批学校。职业教育出城入园后腾出的空间,要用于基础教育学校建设,增加基础教育的总量。对于现在有些城区学校容量紧张,难以满足社会需要的问题,实施城区学校扩容增量,扩建一批学校。立足现有教育用地紧缺的现实,选择办学面积相对较大的学校,结合校安工程、改造薄弱学校等建设项目,通过适度增加层数和开辟地下空间的方式,增加校舍面积,有效扩大学校容量。我市还将启动新一轮中学结构布局调整,稳步推进完全中学初高中分离办学,逐步推行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及义务教育学区制办学,为进一步理顺办学体制创造条件。积极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对口招生政策,争取到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对口招生比例达到75%。据了解,目前我市中高等职业学校管理部门较多,从今年起我市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市属中高等职业学校归口管理,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体育局、市卫生局等部门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及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全部划归市教育局统一管理。

实施教师编制动态管理

意见》提出,要解决城区教师编制紧缺问题,重新核定市县区教师编制,逐步解决主城区教师编制紧缺问题。按照“随建随批、及时到位”的原则,及时核定新建学校编制,解决新建学校建制、教师编制、人员补充等问题,确保新学校正常开学运行。落实教师工作激励政策,按教师年均工资的15%比例核定教师绩效增量(包括10%班主任工作考核绩效增量、5%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绩效增量),解决学校班主任绩效、管理人员绩效、教学质量考核等问题。实施高层次教育人才奖励制度,发放名优特人才津贴,金城名校长每月1000元,金城名师每月800元,金城名班主任每月600元,特级教师每月1000元,鼓励高层次教育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城乡教师互动交流力度,城乡学校之间每年要有不低于10%的教师交流任教,一体化办学学校之间每年交流任教教师比例不低于起始年级教师的15%。实行交流教师补贴制度,城市学校教师到农村交流任教的,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交流顶岗任教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城乡之间交流教师的食宿问题由接受学校合理安排解决。财政部门要将教师交流专项资金纳入预算,支持教师交流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