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关于扩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发展的意见》

05.02.2015  11:09

  原标题:万人以上新建小区须配建学校继续扩大高中对口招生比例

  我市今年起增加基础教育资源总量

  《兰州市住宅小区学校配套建设管理办法

  资料照片

   中国甘肃网2月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孙亚斐) 2月4日,记者从全市县区教育局局长座谈会上获悉,我市正式出台了《关于扩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意见》涉及到扩大义务教育资源总量,职业教育出城入园,以及落实教师待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等内容。我市各县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以前存在开发商没有配建学校或者配建学校不移交政府管理的问题,作为县区教育局和县区政府对此都无可奈何。但是,这次《意见》明确住宅小区配建学校必须移交地方政府,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完成并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后,房管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让县区教育局也有了底气。

  住宅区1.5万人建一所小学

  针对小区没有配建学校或者配建不移交政府的问题,《意见》提出制定出台《兰州市住宅小区学校配套建设管理办法》《兰州市住宅区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管理办法》,按照住宅区5千人建一所幼儿园、1.5万人建一所小学、3万人建一所初中、8万人建一所高中的国家标准,在人口相对集中、学校布局空白或较少的地区,落实学校建设规划用地,配套建设学校的应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完成并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后,房管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展住宅小区配套学校移交补建专项行动,对已经配套建设的学校,要逐年移交当地政府管理,未建但可以补建的分年度列入补建计划。我市将出台住宅区学校配建政策,制定《兰州市住宅区学校配套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凡达到配建规模的住宅小区,应严格按标准配套建设学校,配套学校要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交付使用,配建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的行政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由市教育局、市规划局牵头,开展配建学校清理专项行动,对城市住宅区配建学校规划、建设、使用等情况集中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摸排清理,区分不同情况,建立配建台账,把已经配套建成的,全部移交当地政府统筹管理使用。对于没有配建但还可以补建的列入2015年补建计划,已配建但还没有移交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移交当地政府统筹管理。同时,启动实施住宅区配建学校回收移交工作,按照“不欠新账,老账挂账销号”的原则实施回收移交工作。对已建成的住宅区配建学校,要尊重历史,厘清原因,排出时序,按照“不求所有、只求所用”的要求实施回收移交,进行挂账销号处理;对新建的住宅区配建学校,要明确职责,按照“联审联批、分工把关、协同配合、以区为主、合力攻坚”的要求实施配建移交,做到“不欠新账”。

  据悉,2015年8月底,将完成9所中小学的回收移交工作,2016年8月底,将完成3所中小学的回收移交工作。同时,2015年12月底,将完成19所幼儿园的回收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