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履行监督职责 严惩黑恶犯罪 ——庆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庆阳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市委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线索排查、批捕起诉、“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四个关键节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依法从严从快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市院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议9次,领导小组会议5次,专题会议3次,专项斗争推进会2次;组建了联络统筹等5个专项小组;建立了会商研判等7项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带头办理案件。对于全市发生的涉黑案件,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包案督办;发生的涉恶案件,由市院副检察长和检委会专职委员按照片区包案督办;县区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9件。广泛宣传发动;编印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工作手册》、《办案指南》200余册,利用“两微一端”推送信息51条,制作灯箱式宣传橱窗10个、展板52个,悬挂横幅15条,印发资料2000份,出动宣传车6次,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犯罪
截止2019年6月中旬,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恶案件22件170人,批准逮捕13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1件321人,提起公诉27件260人;受理“村霸”案件16件21人。深入县区开展专项督导9次,配合市委政法委督导3次。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专门带领包案人员逐院督办,逐案会诊,督促办案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纠正漏捕3人,追加起诉1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在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前经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委会讨论后,层报省检察院审查把关。严格依法办案,改变公安机关定性16件102人。
延伸监督触角,大力深挖彻查
坚持“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坚持审查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与“打伞破网”同步进行。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核查”等活动,对2015年以来的12个罪名8062件重点案件和421条举报线索先后两次进行“回头看”。发现并向市县扫黑办移送线索115条,其中“保护伞”线索27条,“关系网”线索2条。对省检察院反馈的23条线索,重点进行了检查,逐条形成核查报告。为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要求线索摸排向社区矫正人员延伸、向看守所在押人员延伸、向在办的所有案件延伸。目前,已摸排线索20条,其中涉恶违法犯罪线索15条,网伞线索5条。
坚持打防并重,加强社会治理
对在办涉黑涉恶案件分析研判,认真查找梳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疏漏,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40份,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办理庆阳首例“套路贷”案件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漏罪漏犯、虚假诉讼等相关问题,专门向镇原县公安局、法院和西峰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做到了“一案三建议”。
加强横向互通,凝聚工作合力
与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讨论印发了《庆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捕诉审衔接工作办法》,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长”联席会议2次,就提前介入、案件管辖、会商研判等达成一致意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先后同公安、法院会商研判案件81次。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制度,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率达到100%。引导侦查26件,与公安机关共同梳理案件事实、分析研判证据,确保案件诉讼顺利进行。
今后,庆阳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理念,明确角色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盯准薄弱环节,落实“六个围绕”,精准施策发力,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