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为建设美好幸福新甘肃作出应有贡献

28.03.2018  09:37

      近期,朱玉检察长在对新时期全省检察工作深入研究、思考的基础上,撰写了题为《为建设美好幸福新甘肃作出应有贡献》一文,在《人民检察》2018年第4期刊发。


      为建设美好幸福新甘肃作出应有贡献
      2018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和智能化建设,突出精准打击、精准监督、精准服务,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应有贡献。
      坚定不移讲政治
      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矢志不移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捍卫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引领新时代甘肃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
      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立足省情实际和检察职能,找准结合点、着力点,主动融入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族宗教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办案方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有效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要围绕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保障科技创新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助推甘肃经济转型升级、稳中求进;要围绕民族宗教维稳特殊情势,综合发挥预防、打击、服务、保护等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要围绕脱贫攻坚,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卓有成效开展精准帮扶,以决战决胜状态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要围绕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项检察活动,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定不移依法履职尽责
      坚持以人民平安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锋芒,聚焦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机制,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要求,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着力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及时纠正错误裁判和审判执行程序违法,着眼于构建一流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态和运行体系,推动民行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准确把握“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保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见效,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举措,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加强刑事指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着眼补齐短板,把智慧检务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学习借鉴外省检察机关智能辅助办公办案系统建设经验,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干警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新时代检察事业的创造者、推动者。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按照增强“八种本领”的要求,聚焦检察工作实际需要,切实加强检察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严惩自身腐败行为,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人民检察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