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工作整改情况的通报(全文)
根据省委的部署安排,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4年3月28日至5月30日对省建设厅进行了巡视,并于6月26日进行了情况反馈。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的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建设厅进行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和省建设厅干部职工的关怀和重视,也是给省建设厅做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厅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特别是抓紧建立“四个机制”要求,更是省委交给我厅的一项重大政治课题。省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分别于6月27日、7月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立即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任组长,副厅长刘永堂、纪检组长单广宁任副组长,其他全体厅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厅党组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统筹协调、靠实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巡视组的整改工作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快启动、真见效。
二是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全面分类、归纳和梳理,制定印发了《省建设厅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细化了“落实两个责任、完善三项制度、建立四个机制、解决六大问题”的“2346”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工作的内容、目标和时限要求,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处室部门,落实到每个厅党组成员。确保把整改工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行动,将整改过程转变为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过程,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厅监察室、办公室、人事处等部门多次对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厅党组分别于7月28日、8月1日和8月8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指导和协调,形成集中整改落实的合力,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建设厅党组将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细化为12个具体问题和事项,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建立“四个机制”方面
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结合省建设厅工作实际,提出建立“风险岗位分类监管防控机制,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基层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判机制,符合建设行业特点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要求。
1.建立完善风险岗位分类监管防控机制。在2013年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基础上,首先对厅机关具有高风险点的28个岗位再次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细化。通过重点岗位风险点描述、公开工作流程到岗位防控、部门防控、纪检机构监控绘制图表等措施,建立完善了厅机关重点风险岗位三级监管防控体系。坚持做到重点防控、三级监管,风险防控视线有效延伸。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惩戒制度,促进重点风险岗位工作公开、透明,自我监督和外部约束相结合,真正做到防控措施管用、公开内容具体、公开时限明确、回应意见及时、关键岗位规制把关。
2.建立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基层工作机制。在全面清理、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3项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入省政府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完善内部联审制度,公开流程、阳光操作,办理结果在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加大审批监管力度,对送办审批的申报资料,“面对面”查找问题,“零距离”全程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和企业问询渠道。对重要工作实行挂牌销号和限时督办制度,把解决问题与依法依规履职履责结合起来,强化对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的监督考核。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判机制。成立了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判领导小组,完善厅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基础信息资料,把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结合,定期进行廉情分析,坚持抓早抓小。通过个体预警和单位预警相结合,形成干部情况数据化、廉政档案标准化、动态廉情规范化、决策过程流程化的廉情研判有效机制,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瞻性、预判性和实效性。
4.建立符合建设行业特点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机制。根据省委确定的“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思路,按照“党组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要求,省建设厅党组提出了细化三个责任(岗位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追责环节的工作目标,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检查和责任考核等关键环节,制定了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表。不仅从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一把手的主要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三个层面明晰“一岗双责”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而且将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防线,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形成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
(二)制度建设方面
1.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制度的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抓紧组织修订《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监理投标评标办法》和《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投标评标办法》,争取2014年底前正式颁布执行。改革招投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程序,由专家审核转变为责任审核。积极推进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和打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陪标行为。加强两场联动,按照建设部统一部署,开展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关于加快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度的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代建制度的意见,立足代建工作实践,逐步加强代建顶层制度设计,修订完善《甘肃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进入代建的程序,明确进入代建程序的节点,理清项目使用单位(业主)、代建管理部门和代建公司的职责,强化落实代建项目投资规模、进度和质量安全控制责任义务,加强对代建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的要求。代建项目必须严格履行代建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公开招标,确保建设过程阳光透明公开。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强化限额设计,严控变更签证,积极主动协调,争取科学合理的批复和变更。引入全过程实施造价跟踪审计制度,实施代建项目信息化管理。
3.关于完善细化民主决策和集体领导制度、财务资金监管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制度的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在继续坚持完善“两下放三加强”制度(下放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权限,下放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权限;加强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协(学)会财务管理工作,加强综合管理工作)和省建设厅辅助决策委员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党组和厅属单位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努力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坚持执行“三上三下”干部选拔任用酝酿考核决策机制基础上,制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准确记录我厅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工作全过程,建立完整的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加强省级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在已建立6个省级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省级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定办法》,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厅直属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继续修订和完善厅属单位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审批、内部控制、财务监管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绩效水平。
(三)“四个着力”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反对“四风”方面的问题。一是针对反映厅领导到下属单位走访调研比较少,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的现象。厅党组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制度建设,完善调研机制,努力促进调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坚持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对调查研究课题实行分类管理,要求全厅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本职工作的需要,每年确定并完成至少一个调研课题。把调研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调研课题完成情况和调研成果报送刊发、转化应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二是针对反映下属单位个别纪检干部履职较弱,有些单位纪检工作设有机构但人员没有配齐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厅系统纪检干部的履职培训,明确纪检工作的定位,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前期为基层配备纪检干部的基础上,7月中旬为省建设监理公司配备了纪委书记。年底前将未配备的单位全部配齐纪检干部。三是针对反映对建筑企业监管不力,部分企业诚信缺失、建筑市场比较混乱问题。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在已启用的建筑市场综合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甘肃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甘肃省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定内容和计分标准》、《甘肃省建筑市场参与各方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平台数据库,力争2015年起开展评价工作。通过构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实现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全面监控,逐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运行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打非治违”和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建筑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关于资质办理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解决资质审批办理中不规范的问题。加大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形成对虚假申报者的有效震慑,进一步规范资质申报行为。二是对省级审批的资质,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接件受理,简化审批流程,坚持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政策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条件、公开承诺时限的“五公开”原则,做到阳光审批。三是强化审批过程监管,实施流程式管理模式,将受理、复核、制证环节分离,实现岗位人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四是对资质的审核办理有关信息,及时在省建设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监管,对已下放由市州审批的事项开展不定期抽查,强化责任追究。
3.关于协学会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管理。明确领导干部不得兼任两个以上社团职务。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甘组通字〔2008〕76号)的年龄和任期规定,对目前年龄超过65周岁仍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结合换届工作,在2014年年底前作出调整。二是加强社团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有关精神和《社团章程》,进一步加强社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工作经费标准,无论在职或离退休的兼任社团职务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领取社团的薪酬、奖金、津贴及其他补贴等报酬。社团财务收支必须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社团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三是加强社团培训工作管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培训费的使用情况要接受专项审计和监督。社团执行培训计划报备制度和培训教材审核制度,禁止重复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4.关于服务基层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加大推行AB岗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的力度。在建设系统不同行业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力求及时掌握情况,主动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省住房资金管理金中心的服务水平,优化工作流程和办事环境。二是继续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更多省级财政支持,逐步增加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经费;在今后的人员招录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改善现有人员结构;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科技馆代建项目设计优化变更进度问题已责成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加强设计力量,积极主动与业主及代建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快整改落实。
5.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方面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会议计划报备审批制度,确定每月第二周为厅内“无会周”,除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安排的有关紧要事项可召开会议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另行安排会议。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规模和时间,除涉及研究部署全省建设系统重大事项的会议外,其他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天。三是控制发文数量,在近两年发文平均数的基础上,2014年发文总量减少10%。除保留“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报”外,其它厅属各类简报一律取消。简报要突出重点,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四是强化厅协同办公系统应用,推进公文电子化,降低公文处理成本,缩短公文流转时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建设厅将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任务和重点环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各项纪律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厅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改立行;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尽最大努力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之事直接抓、具体抓、经常抓,研究制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坚持抓早抓小,瞄准节点抓落实。始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厅党组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并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纪检监察部门抓紧制定《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建设厅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把具体的监督融入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之中,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通过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省建设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巩固整改成果,坚决纠正“四风”。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现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厅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提高解决社会关切热点问题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全省建设系统2014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我们要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努力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试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节能改造、岷县漳县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工作,不断开创全省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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