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人群危房改造步伐

13.08.2018  19:12

      近日,甘肃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实施方案》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以“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018年计划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76万户,同步完成其他农户危房改造,2019年实施剩余的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2020年全面收尾。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危房改造方式以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政府统建、房屋置换四种形式为主。其中,D级危房原则上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居住C级危房但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可通过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根据各地情况不同,鼓励C级危房和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采取加固方式进行除险加固改造;自筹资金不足和不具备投工投料能力的特困户,可由县市区政府通过差异化补助、统筹整合资金的方式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或由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根据群众意愿,也可通过置换或长期租赁现有闲置公房、村内闲置农房的方式解决农户住房安全问题。

  《实施方案》规定,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两州一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家庭户均补助2.5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家庭户均补助2.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0.8万元;其他县市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家庭户均补助2万元,其他农户均补助0.8万元。

  《实施方案》要求,县级政府要对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涉及农村住房补助项目进行统筹安排,避免同一农户重复申报。对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及其他住房补助项目的,连续2年且每年外出8个月以上、又无建房意愿的,自愿放弃政府补助不愿建房的,子女分户、拆户,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子女有安全住房并能满足居住需求的,可不列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来源:甘肃日报 记者沈丽莉  杜雪琴)

 

甘肃省瞄准特定重点对象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将以“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对他们的最高补助达2.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