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积极办理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13.12.2016  11:05

  记者从庆阳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12月1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庆阳市9批26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中,已办结8件,办结率30.7%。其中,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2家,处罚金额28.6303万元,停产3家,立案侦查2件,约谈6人,问责1人。其余交办的信访件正在积极办理之中。

  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交办、查办、公示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庆阳市要求,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及市环保信访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必须认真学习中央及省领导相关批示及会议精神,突出抓好交办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严格做到立转立查立整改,边督边改边公开。并要求在配合保障环保督察,加大环境保护工作上严格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值守接案、查处整改、跟踪督办、反馈汇报、交办办理、公布公开、服务保障和宣传报道等“十个到位”,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庆阳市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从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积极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全力查处整改交办问题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近期重点工作全力抓好落实。各县区都要迅速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保障中央环保督察组织领导机构和信访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县区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必须严明值班值守纪律,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及时接收转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线索,确保案件立接立转立办。在接到转办通知后,市县要立即转交认领,迅速安排部署,抓紧组织办理。对接到的信访投诉问题线索,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深入现场,按照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不歪曲事实的原则,抓紧核查清楚,并立即组织整改,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把案件整改责任靠得更实,庆阳市明确要求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信访组在向县区交办案件时,同步向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下发交办通知,责成对问题的查处、整改进行跟踪督促。市监察局、督查考核局、环保局组成的联合督察组,要对所有重点环保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察,督促加快办理。各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要按规定时间及时逐级上报信访投诉问题办理结果,并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公布省里转办的信访投诉问题,第一时间公开信访投诉问题办理结果。(记者先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