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安排省级预算内建设资金,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审核相关建设项目;监测预警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推进经济结构综合平衡和结构调整,负责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负责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全省价格、收费管理和能源管理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属行政单位,内设31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政金融处、发展规划处(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国外贷款项目执行办公室、地区经济处(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处、交通运输处(省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产业协调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经济贸易处、价格管理处、行政事业收费与服务价格处、电力处、煤炭石油处、新能源处、油气管道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装备)动员办公室、人事处、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二)直属行政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有直属行政单位2个: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省成本调查监审局。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 省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区域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省生态移民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省价格监测中心、省价格认证中心、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直属事业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共有5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
公益一类2个: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子政务中心、甘肃省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联络办公室。
其他3个: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甘肃省信息中心)、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26775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37691.04万元(含中央补助资金),占总收入的88.7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59.00万元(含2015年结转资金851万元),占总收入的11.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5995.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0.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2.43万元。比2015年增加1163.67万元,增长24.1%。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261755万元,比2015年减少51557万元,下降16.5%。
2016年项目支出主要为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和中央提前下达项目三类,共 6个一级项目,包括:
(1)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200255万元。主要是:重点项目前期费和基本建设投资160000万元、节能及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65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攻坚战专项资金16700万元、葡萄酒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以工代赈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100万元、以工代赈配套资金2455万元、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及牧区专项资金2000万元。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资金10000万元,主要是开发区建设基金。
(3)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3000万元,主要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4)专项业务费1871万元。主要是电子政务外网运维费、经济研究经费和发展改革事务经费等。
(5)业务奖补费7059万元。主要是价格调节基金。其中,2015年结余结转资金安排851万元。
(6)中央提前下达资金19570万元,主要是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4.03万元。
2.国防支出7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77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2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7050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
7.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700万元。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04.04万元。
11.其他支出167059万元。
12.转移性支出56505万元。
(四)非税收入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部门预算涉及四项非税收入。
1.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办法收取。2016年预算收入60万元。
2.物价罚没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理》等征收。2016年预算计划征收200万元。
3.价格调节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关于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收。2016年预算计划征收6208万元。
4.重大水利工程基金。依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收。2016年预算计划征收2.3亿元。
(五)上年结转资金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结转资金15508.82万元,将主要用于全省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及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共计279.34万元,编制范围包括委机关及下属13个二级单位。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30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委属预算单位人员参加国家发改委等业务指导部门组织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业务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36万元,比2015年减少13万元,降低36.1%。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支出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包括:接待国际考察团来甘考察项目等支出;接待国家及部分兄弟省市来甘调研、省际间交流合作、国内外招商引资等发生的住宿、用餐等费用;组织编制发展规划、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咨询、论证、评估发生的住宿、用餐、座谈交流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13.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34万元,比2015年减少67.59万元,降低24.1%,主要用于我委机关应急保障车辆以及委属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以及省内项目调研、稽察、督查时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培训费。2016年预算数114.9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业务骨干培训支出。
5.会议费。2016年预算数26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全省各类重大发展改革会议支出。
第五部分:其他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55万元;组织绩效自评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55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30.35%;选择1个下属单位纳入部门总体评价试点范围(甘肃省信息中心);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1个(节能及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