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着力重点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人大常委会聚焦2016年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18.04.2017  18:38
          部分领导干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能力不够,部分领域和单位仍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不执行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有关规定,近日召开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委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速
 
  据省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称,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开创新局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入开展,省委、省政府统筹规划,印发了《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原则性要求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举措,明确了时间进度和责任单位,内容设置力求做到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可操作性强,科学绘制了我省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图”。省政府还通过坚持“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模式,细化目标管理,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年初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印发了《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明确了10个方面共31项重点工作和47项工作指标,明确了每一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年中对各地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督查,从进度、成效等方面进行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任务落实。年底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和排名予以通报,省委组织部也按照一定比例将考核结果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成绩。
 
  为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2016年,省政府共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0项,并严把新增行政许可“入口关”,行政审批事项实现零增长。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2609项(含1957个子项)行政许可类事项的预约、申报、办理、查询和结果反馈等实现“一张网”办理。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省政府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了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制定《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35个省政府工作部门的310项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办理、查询和结果反馈,基本实现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行权”全覆盖,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以及大部分县区的权力事项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申报办理。通过在省政府政务大厅设置综合窗口,实现了省级面向企业和公众的行政许可事项100%全进驻。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实现了所有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结时限在原基础上缩短30%以上。14个市州、6个县市区全部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  81.3%的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42.4%的村(社区)建成了便民服务网点,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省政府还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企业年检制改年报制,“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启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比国务院规定的时间提前了半个月。嘉峪关市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企业办理证照由原来的15~20个工作日压缩到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为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省政府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突出生态环境、农村扶贫开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定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制定、修订省政府规章13件。为确保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对现行有效的132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结合立法法的修改和授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情况,修订《甘肃省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对政府立法立项、起草、审查、评估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规定,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积极推行委托立法和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草案,全部公开征求意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发文程序逐步规范,文件质量得到提升。2016年省政府审查市州政府、各部门报送规章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65件,纠正违规文件19件。
 
  为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运行,省政府不断严格规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督和民主监督,深入开展专门监督。
 
  继2015年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后,省政府又重新修订发布《省政府工作规则》,专设“坚持依法行政”和“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两章,对行政决策的适用范围、法定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作了系统、明确规定,为权力运行设定了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决策权的运行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府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有益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省政府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国务院、省委作书面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专题报告。依法接受备案监督,全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12件,报备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6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全部按时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到100%。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参加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97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3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46.4%。
 
  深入开展专门监督,全省监察机关共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796件,问责1502人。全省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8084个,查出违规问题资金5078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230.19亿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1319条,向有关单位移送案件线索303件,移送处理241人。
 
  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省政府多措并举,有序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规范城管执法新途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以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规范,全力推进“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为有序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了《甘肃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方案》。定西市实行综合执法改革后,市级执法队伍由13支减少到7支,7个县区撤并执法机构42支,下移县区执法权1461项,特别是将综合执法延伸到乡镇,设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所,有效解决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难题。嘉峪关市整合工商、质检、食药监部门成立市场监管局,通过两年来的运行实践,市场监管效率明显提升,为我省市场监管领域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积极探索规范城管执法新途径,省政府法制办与庆阳市政府制定《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南》,经过3年的试点,效果良好,获得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出台了《甘肃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系全国首部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和程序的省级政府规章。
 
  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36个,梳理行政处罚条款4015项,细化量化标准15816项,所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部向社会公布。强化主体资格管理,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802个、行政执法人员14170人,执法监督人员302人,全省所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省政府制定下发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14个市州政府对所属部门和县区的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省政府对省直部门875卷行政处罚案卷、8380卷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抽查,以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规范。
 
  为推进“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省上出台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制定完成省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关键环节,提升了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省各级政府多管齐下,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对复议工作和应诉工作的指导培训,扩大、规范法律援助供给,创新矛盾化解机制,注重调节组织建设。
 
  各级政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注重运用和解、调解及协调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05件,比上年增加21.5%,受理1533件,审结1443件。编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2015年度报告,组织举办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培训班,指导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张掖市、酒泉市、平凉市完善工作规则,合理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限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行。推动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全省共建成90个便民窗口,制定《甘肃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援助事项服务范围。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出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制定了《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所有双联村聘请法律顾问,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意见,在指导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
 
  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全省上下坚持将法治教育培训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通过会议学法、专题讲座、集中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法治建设仍有不小差距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虽然过去一年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对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部分领导干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还没有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还剩4年时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紧迫感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能力不够。
 
  虽然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行政决策制度,但是执行不够严格,有因怕麻烦、怕影响工作效率,致使法定决策程序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决策行为还不够规范,决策质量亟须提高。一些地方因决策程序不落实导致决策不合法,造成了严重损失,教训深刻。
 
  部分领域和单位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不执行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明显的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凸显执法不严的问题。
 
  设区的市被授予地方立法权后,由于机构不健全、缺乏立法经验和立法人才,地方立法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发挥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
 
  政府法制机构力量配备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制工作机构普遍力量薄弱,个别市级政府法制机构科室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尤其不足,与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所承担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调查研究、推动落实”职能不相匹配,牵头协调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突出依法行政着力重点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和核心,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要突出依法行政的着力重点。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依法行政的薄弱点在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心应向基层倾斜。现在大量的依法行政工作都在基层,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也集中在基层,基层的依法行政工作应大力加强。要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特别是职业道德的培训,既要严格执法,更要文明执法。要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窗口单位的建设,这些单位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应尽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认可。
 
  有委员建议,要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要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和理由。
 
  有委员还提出,依法行政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强化接受监督制约的思想自觉,强化责任落实和执纪问责,从而把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工作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建议,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委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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