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肃省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4年度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厅长
王建中
综 述
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十大任务、五项措施”工作,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强化污染综合防治,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全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4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按功能区达标断面(含水库)59个,与2013年持平;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有8个;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14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7.32万吨,比2013年下降1.56%。氨氮排放量3.81万吨,比2013年下降2.64%。二氧化硫排放量57.56万吨,比2013年增加2.43%。氮氧化物排放量41.84万吨,比2013年下降5.55%。
水环境
● 河流(段)水质
15条河流25个河段的49个河流断面中,水质为优的26个;水质为良好的15个;水质为轻度污染的2个;水质为中度污染的3个;水质为重度污染的3个。按功能类别达标断面42个,与上年度持平。
黄河、大夏河、洮河、蒲河、金川河、黑河和白龙江水质为优,泾河、石羊河和北大河水质为良好,湟水河、渭河、马莲河、和石油河水质为轻度污染,山丹河水质为重度污染。与2013年相比,蒲河水质明显好转;渭河、北大河水质有所下降,其余河流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河段水质状况
水域 类别 | 河段名称(断面) | 水质监测状况 | 2014年 水质评价 | 主要污染指标 | |
2013年 | 2014年 | ||||
Ⅱ
| 黄河兰州段(扶河桥、新城桥) 黄河甘南段 黄河临夏段 洮河临洮段(玉井) 金昌金川河(北海子) 玉门石油河(豆腐台) |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 - - - - - - |
Ⅲ | 黄河兰州段(包兰桥、什川桥) 黄河白银段 大夏河甘南段 大夏河临夏段 洮河临洮段(洮园桥) 湟水河兰州段 渭河陇西段 渭河天水段 泾河平凉段 白龙江武都段 武威石羊河 金昌金川河(迎山坡) 黑河张掖段 北大河嘉峪关段 北大河酒泉段 庆阳蒲河 | Ⅲ Ⅲ Ⅱ Ⅲ Ⅱ Ⅳ Ⅲ 劣Ⅴ Ⅲ Ⅱ Ⅲ Ⅱ Ⅱ Ⅰ Ⅲ Ⅲ | Ⅲ Ⅱ Ⅱ Ⅲ Ⅱ Ⅳ 劣Ⅴ Ⅴ Ⅲ Ⅱ Ⅲ Ⅱ Ⅱ Ⅱ 劣Ⅴ Ⅱ | 良好 优 优 良好 优 轻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中度污染 良好 优 良好 优 优 优 重度污染 优 | - - - - - 化学需氧量、氨氮 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 氨氮、生化需氧量、总磷 - - - - - - 氨氮、生化需氧量 - |
Ⅳ | 庆阳马莲河 张掖山丹河 玉门石油河(西河坝桥) | Ⅴ 劣Ⅴ Ⅳ | Ⅴ 劣Ⅴ Ⅳ |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轻度污染 | 六价铬、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 |
注:河段水质状况以各断面污染物的浓度均值进行评价。
● 流域水质
黄河流域:黄河干流、大夏河(黄河支流)、洮河、泾河、蒲河水质优良;湟水河、渭河、马莲河水质轻度污染。
内陆河流域:石羊河、支流金川河、黑河干流、支流北大河水质优良;石油河水质轻度污染;山丹河水质重度污染。
长江流域:白龙江水质优。
河流水质评价
流域 | 河流 | 断面数(个) | 2014年各类别水域中断面数(个) | 水质状况 |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劣Ⅴ | 2014 | 2013 | |||
黄 河 | 黄河 | 9 |
| 7 | 2 |
|
|
| 优 | 优 |
大夏河 | 5 |
| 2 | 3 |
|
|
| 优 | 优 | |
洮河 | 2 |
| 2 |
|
|
|
| 优 | 优 | |
湟水河 | 1 |
|
|
| 1 |
|
| 轻度污染 | 轻度污染 | |
渭河 | 6 |
| 1 | 3 |
| 1 | 1 | 轻度污染 | 良好 | |
泾河 | 4 |
|
| 4 |
|
|
| 良好 | 良好 | |
马莲河 | 3 |
|
| 1 |
| 2 |
| 轻度污染 | 轻度污染 | |
蒲河 | 2 |
| 1 | 1 |
|
|
| 优 | 良好 | |
内 陆 河 | 石羊河 | 1 |
|
| 1 |
| 1 |
| 良好 | 良好 |
金川河 | 2 |
| 2 |
|
|
|
| 优 | 优 | |
黑河 | 4 | 1 | 3 |
|
|
|
| 优 | 优 | |
山丹河 | 1 |
|
|
|
|
| 1 | 重度污染 | 重度污染 | |
北大河 | 4 |
| 3 |
|
|
| 1 | 良好 | 优 | |
石油河 | 2 |
| 1 |
| 1 |
|
| 轻度污染 | 轻度污染 | |
长江 | 白龙江 | 3 |
| 3 |
|
|
|
| 优 | 优 |
● 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黄河:甘肃段全流程水质均达标。其中兰州段扶河桥、新城桥段面为Ⅱ类水质,包兰桥、什川桥断面水质为Ⅲ类,临夏段、甘南段、白银段均为Ⅱ类水质。与2013年相比,各断面平均综合污染指数均略有下降,水质状况总体变化幅度不大。
黄河干流水质沿流程变化
渭河:6个断面中,西二十里铺断面水质为Ⅲ类,优于功能类别;桦林断面水质为Ⅴ类,土店子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均超出功能类别;其余断面水质均为Ⅲ类,达到功能类别要求。与2013年相比,土店子断面水质明显下降(水质由Ⅲ类下降为劣Ⅴ类),污染综合指数有所上升,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桦林断面水质有所好转(水质由劣Ⅴ类变为Ⅴ类),污染综合指数有所下降;其余各断面污染综合指数均略有下降,水质状况总体变化幅度不大。
渭河干流水质沿流程变化
泾河: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功能类别要求。与2013年相比,八里桥、平镇桥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拦洪坝、长庆桥断面水质有所好转(水质由Ⅳ类变为Ⅲ类),各断面污染综合指数均有所下降。
泾河水质沿流程变化
马莲河:3个断面中,宁县桥头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优于功能类别;曲子大桥、韩家湾断面水质为Ⅴ类,水质均超出功能类别。与2013年相比,宁县桥头断面水质有所好转(水质由Ⅳ类变为Ⅲ类),曲子大桥断面污染综合指数略有下降,其余各断面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马莲河水质沿流程变化
●国控重点流域水质
重点流域(黄河、长江、内陆河)甘肃境内水域断面中,桦林断面水质为Ⅴ类,其余断面水质均符合水功能类别要求。与2013年相比,桦林、长庆桥断面水质有所好转。
● 出境断面水质
黄河、渭河、白龙江、泾河、黑河和马莲河省界出境断面水质均达标。五佛寺、固水子村、六坝桥断面水质为Ⅱ类,宁县桥头断面水质为Ⅲ类,均优于功能类别。
省 界 出 境 断 面 水 质 状 况
河流 | 断面 | 交接省界 | 功能类别 | 2014年水质类别 | 主要污染 指标 | 2013年水质类别 | 主要污染 指标 |
黄 河 | 五佛寺 | 甘—宁 | Ⅲ | Ⅱ | - | Ⅲ | - |
渭 河 | 葡萄园 | 甘—陕 | Ⅲ | Ⅲ | - | Ⅲ | - |
白龙江 | 固水子村 | 甘—川 | Ⅲ | Ⅱ | - | Ⅱ | - |
泾 河 | 长庆桥 | 甘—陕 | Ⅲ | Ⅲ | - | IV | 轻度污染(氨氮) |
马莲河 | 宁县桥头 | 甘—陕 | Ⅳ | Ⅲ | - | Ⅳ | - |
黑 河 | 六坝桥 | 甘—蒙 | Ⅲ | Ⅱ | - | Ⅲ | - |
●水库水质
17座水库水质均达到水质功能类别要求,崆峒、巴家嘴、解放村、双塔水库水质优于功能类别。与2013年相比,解放村水库水质有所好转(水质由Ⅲ类变为Ⅱ类),其余水库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水 库 水 质 状 况
功能 类别 | 水库名称 | 2014年 | 2013年 | ||
监测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监测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
Ⅱ | 桑科 | Ⅱ | 优 | Ⅰ | 优 |
刘家峡 | Ⅱ | 优 | Ⅱ | 优 | |
南营 | Ⅱ | 优 | Ⅱ | 优 | |
金川峡 | Ⅱ | 优 | Ⅱ | 优 | |
皇城 | Ⅱ | 优 | Ⅱ | 优 | |
党河 | Ⅱ | 优 | Ⅱ | 优 | |
月牙泉 | Ⅱ | 优 | Ⅱ | 优 | |
黑山湖 | Ⅱ | 优 | Ⅰ | 优 | |
Ⅲ | 崆峒 | Ⅱ | 优 | Ⅱ | 优 |
巴家嘴 | Ⅱ | 优 | Ⅱ | 优 | |
红崖山 | Ⅲ | 良好 | Ⅲ | 良好 | |
西营 | Ⅲ | 良好 | Ⅲ | 良好 | |
黄羊 | Ⅲ | 良好 | Ⅲ | 良好 | |
鸳鸯池 | Ⅲ | 良好 | Ⅲ | 良好 | |
解放村 | Ⅱ | 优 | Ⅲ | 良好 | |
双塔 | Ⅱ | 优 | Ⅱ | 优 | |
Ⅳ | 赤金峡 | Ⅳ | 轻度污染 | Ⅳ | 轻度污染 |
●饮用水源地水质
天水市甘谷县、秦安县总硬度、硫酸盐超标,其它市、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措施与行动:
一是狠抓污染减排,推进规划项目建设。我省把污染减排作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并组织省政府督查室、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联合督查。全省已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90个,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73.08万吨/日,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不断加强农业源污染治理,累计完成113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提前实现了国家规定的“80%规划化畜禽养殖场建成废弃物污染治理设施”的目标要求。二是突出重点行业,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不断加大石化、化工、食品加工、造纸和淀粉等重点涉水行业的污染治理,对淀粉行业、洗毛制革行业工业废水治理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在定西、临夏州召开了现场会,研究提出了加强淀粉、洗毛行业废水治理的具体意见和措施。2014年共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050万元,支持实施了44个重点水污染治理工程,从源头上避免有毒、有害工业废水对流域水体的污染。三是加强水源保护,确保饮水环境安全。全省已累计完成127个县级以上和91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为水源地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和监管要求,省环保、建设和卫生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具体措施。四是加强综合治理,推进流域联防共治。按照国家提出逐步消灭劣质水体的总体部署,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渭河源头至桦林段2015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定西、天水和平凉市分别制订了渭河、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针对渝河甘宁段、湟水河甘青段跨界污染问题,在环保部、水利部以及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了跨界流域污染排查。
环境空气
●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全省14个地级市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有8个,占57.1%;天水、张掖、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合作市空气质量为二级,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武威、酒泉市空气质量为三级。
城 市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城市 | 年度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氮 | 可吸入颗粒物 | 城市空 气质量 | |||
平均值 | 空气质 量级别 | 平均值 | 空气质 量级别 | 平均值 | 空气质 量级别 | |||
兰 州 | 2014 | 0.029 | 达 标 | 0.048 | 达 标 | 0.126 | 超二级 | 三 级 |
2013 | 0.033 | 达 标 | 0.035 | 达 标 | 0.153 | 超二级 | 三 级 | |
嘉峪关 | 2014 | 0.032 | 达 标 | 0.030 | 达 标 | 0.133 | 超二级 | 三 级 |
2013 | 0.030 | 达 标 | 0.022 | 达 标 | 0.093 | 达 标 | 二 级 | |
金 昌 | 2014 | 0.059 | 达 标 | 0.020 | 达 标 | 0.118 | 超二级 | 三 级 |
2013 | 0.061 | 超二级 | 0.025 | 达 标 | 0.103 | 超二级 | 三 级 | |
白 银 | 2014 | 0.055 | 达 标 | 0.022 | 达 标 | 0.122 | 超二级 | 三 级 |
2013 | 0.052 | 达 标 | 0.027 | 达 标 | 0.124 | 超二级 | 三 级 | |
天 水 | 2014 | 0.028 | 达 标 | 0.032 | 达 标 | 0.066 | 达 标 | 二 级 |
2013 | 0.026 | 达 标 | 0.027 | 达 标 | 0.067 | 达 标 | 二 级 | |
武 威 | 2014 | 0.034 | 达 标 | 0.035 | 达 标 | 0.120 | 超二级 | 三 级 |
2013 | 0.025 | 达 标 | 0.025 | 达 标 | 0.074 | 达 标 | 二 级 | |
张 掖 | 2014 | 0.025 | 达 标 | 0.019 | 达 标 | 0.079 | 达 标 | 二 级 |
2013 | 0.024 | 达 标 | 0.020 | 达 标 | 0.088 | 达 标 | 二 级 | |
平 凉 | 2014 | 0.028 | 达 标 | 0.041 | 达 标 | 0.100 | 达 标 | 二 级 |
2013 | 0.021 | 达 标 | 0.031 | 达 标 | 0.079 | 达 标 | 二 级 | |
酒 泉 | 2014 | 0.018 | 达 标 | 0.032 | 达 标 | 0.127 | 超二级 | 三 级 |
2013 | 0.025 | 达 标 | 0.027 | 达 标 | 0.141 | 超二级 | 三 级 | |
庆 阳 | 2014 | 0.032 | 达 标 | 0.026 | 达 标 | 0.069 | 达 标 | 二 级 |
2013 | 0.023 | 达 标 | 0.017 | 达 标 | 0.075 | 达 标 | 二 级 | |
定 西 | 2014 | 0.025 | 达 标 | 0.031 | 达 标 | 0.091 | 达 标 | 二 级 |
2013 | 0.024 | 达 标 | 0.025 | 达 标 | 0.060 | 达 标 | 二 级 | |
陇 南 | 2014 | 0.015 | 达 标 | 0.021 | 达 标 | 0.058 | 达 标 | 二 级 |
2013 | 0.014 | 达 标 | 0.012 | 达 标 | 0.067 | 达 标 | 二 级 | |
临 夏 | 2014 | 0.034 | 达 标 | 0.029 | 达 标 | 0.094 | 达 标 | 二 级 |
2013 | 0.047 | 达 标 | 0.040 | 达 标 | 0.091 | 达 标 | 二 级 | |
合 作 | 2014 | 0.013 | 达 标 | 0.015 | 达 标 | 0.063 | 达 标 | 二 级 |
2013 | 0.010 | 达 标 | 0.013 | 达 标 | 0.065 | 达 标 | 二 级 | |
标准 | 二级 三级 | 0.06 0.10 | 0.08 0.08 | 0.10 0.15 |
|
注:年均值按照年二级标准进行评价
与2013年相比,兰州、白银、张掖、酒泉、临夏、合作市污染综合指数有所下降,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嘉峪关、金昌、天水、武威、平凉、庆阳、定西、陇南市污染综合指数有所上升,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 “两控区”城市二氧化硫污染情况
列入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的4个城市二氧化硫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13年相比兰州、金昌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有所下降;张掖、白银市基本持平。
●主要城市空气质量
兰州市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结果:城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三级。城市空气质量有所好转,污染综合指数为2.34,比2013年下降7.1%。空气质量Ⅰ、Ⅱ级天数共313天,占总天数的85.8%,比2013年增加14天。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结果:质量综合指数为6.56,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全年优良天数为250天,占总天数的68.5%,比2013年增加57天。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金昌市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结果:城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三级。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污染综合指数为2.41,比2013年上升2.1%。优良天数共296天,占总天数的81.1%,比2013年减少24天。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结果:质量综合指数为5.81,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共283天,占总天数的77.5%。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嘉峪关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结果:城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三级。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污染综合指数为2.24,比2013年上升31.0%。优良天数共296天,占总天数的81.1%,比2013年减少34天。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结果:质量综合指数为5.47,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共295天,占总天数的80.8%。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白银市
城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三级。污染综合指数为2.42,比2013年下降1.2%。优良天数共308天,占总天数的84.4%,比2013年减少26天。
天水市
城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级。污染综合指数为1.53。优良天数共343天,占总天数的94.0%,比2013年减少5天。
● 沙尘天气
2014年全省共发生沙尘天气38次,较2013年增加7次;系统性沙尘天气10次。4月23日至27日发生的系统性沙尘天气影响强度最大、范围最广。全年发生沙尘天气次数最多的地区是敦煌、民勤,各发生22次。
● 酸性降水
全省14个城市全年均未出现酸性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6.44(兰州)—8.18(陇南)之间。
措施与行动: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及《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绩效考核,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推进产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按照《国务院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通知》要求,我省成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全省范围内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共清理出违规在建项目17项,并报国家发改委审定;截止2014年底我省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炼钢、炼铁等17个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年度淘汰铁合金2.36万吨、电石10万吨、水泥80万吨、造纸4.4万吨、玻璃53万重量箱、稀土0.65万吨,与全国同步实现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依据发改委《甘肃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指导兰州市完成了兰石集团、兰驼集团、青岛啤酒等大型企业的新区搬迁工作。截止2014年底兰州市共有107户企业启动实施“出城入园”工作;全省关停小煤矿76处,总产能271万吨,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已上升至18%。二是强力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新建成16台355万千瓦机组脱硫和4台132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5台共753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工程、全面完成了钢铁企业焦炉煤气脱硫工程;新建成33台700万千瓦机组、28条1794.9万吨水泥(熟料)脱硝工程,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已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全省火电、水泥、钢铁(含铁合金)等行业有40家企业完成了现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完成了756座加油站、13座储油库、452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全省已实现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三是实施了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治理。通过采取连片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等措施,全省各地完成一批燃煤锅炉整治任务。2014年共淘汰各类燃煤锅炉1653台计5914.43蒸吨,占国家下达2014年度淘汰1500台任务的110%。四是努力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 2014年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7.64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7.2万辆的淘汰任务。五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 省政府印发实施了《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市州相继出台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及时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和污染减排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危害。
城市声环境
● 区域声环境质量
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8.1—55.0分贝之间,嘉峪关市平均声级值低于50分贝,声环境质量为好,其它城市声级值介于50.1-55.0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较好。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
● 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
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3.4—69.7分贝之间,兰州、白银、张掖、酒泉和临夏市大于68.0分贝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其余9城市声级均值低于68.0分贝,声环境质量为好。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758.7公里,其中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201.6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26.6%。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
措施与行动:
加强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一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规定城市城区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在规定时限内向当地市州环保部门提出申报,对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污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方可开工;加大夜间施工监管力度,除因生产工艺或特殊工期要求外,一律不允许夜间施工;在重大活动和学生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午休及夜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环境监察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实施联合执法,禁止各类噪声污染源干扰考生。加大生活源噪声整治力度,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联合对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等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查处。各地公安交警、环保部门,在学校、医院集中的街区和路段划定机动车辆禁行时间和设置禁止鸣笛标志。
核安全与辐射环境
● 放射环境质量
陆地γ辐射剂量率
全省布设14个陆地γ辐射监测点,分别位于兰州、嘉峪关、敦煌、张掖、金昌、武威、白银、陇南、定西、天水、临夏、甘南、庆阳、平凉市。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为(58.0~115.9)nGy/h,累积剂量测得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响应值)为(81.4~144.2)nGy/h,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为20.1nGy/h~166.6nGy/h,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γ测得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均在正常范围内。
水体
全省地表水体监测点位9个,分别位于兰州市包兰桥、金昌市金川峡、嘉峪关市黑山湖、庆阳市巴家咀水库、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桑科水库、平凉市西郊崆峒水库、天水市麦积区元龙镇处渭河、白银市五佛寺、陇南市武都区。黄河、长江水体和主要水库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与2013年处于同一水平。
土壤
全省土壤监测点位14个,分别在兰州市雁儿湾、合作市森林公园、定西玉湖公园、敦煌电视台、临夏市东区折桥镇东郊公、平凉柳湖公园、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乡路堡村、兰州市仁寿山、兰州市皋兰县、天水人民公园、武威市海藏村、白银市四龙镇、张掖市农科所、嘉峪关农泵站。土壤放射性核素监测数据在甘肃省土壤放射性核素环境本底值中,属正常环境水平。
重点监管的污染源辐射环境水平
全省主要放射性污染源(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中低放固体废物西北处置场、中核706铀矿)陆地γ辐射剂量率、水体、土壤等监测结果与近几年的监测结果相比,无明显变化。
● 电磁辐射环境水平
全省电磁辐射监测点有6个,其中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个,分别位于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白银市金鱼公园、定西市安定区玉湖公园;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点位3个,分别位于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白银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定西转播广播台。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综合场强测值范围为0.55~0.99V/m,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有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频率范围为30MHz—3GHz);电磁辐射污染源周围综合场强监测均值范围为0.090~0.461μW/cm2,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2014)中有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频率范围为30MHz—3GHz)。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措施与行动
会同环保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省内民用核设施、辐照装置等重点核技术应用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开展了以高风险放射源为重点的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全省共出动车辆457次,人员1062人次,共检查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405家,发现并限期整改问题157个。会同省公安厅、省卫计委启动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暨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彻查问题、消除隐患。组织完成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和快速响应能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及三个核与辐射应急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审,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的监督审核、复审和直流输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增项考核,启动了实验室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申请工作。组织开展辐射环境国控点、省控点监测及主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
● 状况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为6140.54万吨,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处置量分别为3086.26万吨、1013.74万吨、2044.09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5万吨,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处置量分别为9.81万吨、6.37万吨、19.83万吨。
2014年甘肃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产生量(万吨)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贮存量(万吨) | 处置量(万吨)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6140.54 | 35 | 3086.26 | 9.81 | 1013.74 | 6.37 | 2044.09 | 19.83 |
措施与行动
一是稳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省政府建立了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了《甘肃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4年度实施方案》。继续实施陇南铅锌选矿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和西和县重点防控示范区建设,不断推进重金属规划重点项目实施。二是扎实抓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全省固体(危险)废物专项调查,重点对6个行业33个大类的923家企事业单位和2624家医疗废物产生机构进行了详查。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和协同处置示范省建设,实现了全省14个市州全部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目标。完成了全省生产化学品企业环境情况专项调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年度更新调查和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专项调查;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化学品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甘肃省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启动了消耗臭氧层物质能力二期项目建设。
生态环境
● 森林
全省林地面积1042.6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3.18%。其中:全省森林面积507.4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1.28%。全省活立木总蓄积量24054.88万立方米,森林蓄积21453.97万立方米。
● 自然保护区
全省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60个,总面积914.320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47%。其中:国家级20个,面积687.373万公顷;省级36个,面积215.712万公顷;县级4个,面积11.235万公顷。
● 生物多样性
全省共有野生高等动植物种类共有6117种。其中,野生维管植物(包括逸生种、不包括入侵野生种)5160种,隶属于219科、1206属,其中蕨类植物39科、83属、294种,占6.09%,裸子植物7科、18属、43种,占1.02%,被子植物173科、1105属、4790种,占92.89%;野生动物共有957种和亚种,其中鱼类109种,两栖类36种,爬行类64种和亚种,鸟类572种和亚种,兽类176种和亚种。
● 气候与自然灾害
气温
全省年平均气温为8.7℃,较常年偏高0.6℃。年平均气温最低中心在乌鞘岭,为0.8℃,最高中心在文县,为15.5℃。
降水量
全省平均降水量为420.2mm,较常年偏多5%,为近3年最少。酒泉市中北部为38-100mm,酒泉南部,张掖、武威、白银、兰州、定西、天水中西部和陇南市北部为100-500mm,平凉、庆阳、临夏、甘南、天水东部和陇南市东南部为500-736mm。年降水量最少中心在瓜州县38.7mm,最多中心在正宁县736.1mm。
暴雨
全省暴雨总日数偏少,出现时段集中在夏季。其中,初夏(6月19日)陇南市武都区出现1次暴雨,盛夏(7月8日和9日)陇南市徽县、康县和庆阳市正宁县出现暴雨3次。夏末(8月6和16日)庆阳市华池县、宁县和平凉市崆峒区、灵台县出现暴雨。
冰雹
全省累计出现冰雹次数较常年偏少。主要出现在酒泉、武威市、兰州、定西、临夏、甘南和庆阳市等地。10月3日出现1次区域性冰雹。
高温
全省累计出现日最高气温≥32℃高温日数比常年偏多,为近2年最多。出现时段为4-9月,集中出现在夏季,主要出现在酒泉、张掖、武威、兰州、白银、定西、平凉、庆阳、天水、陇南和临夏州,其中敦煌市全年累计出现日数最多(54天),其次为瓜州县(41天),其余大部分地方为6-33天。
农村环境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战略部署,共安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30个,安排平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村35个,省主要双联村32个。自2011年至2014年,我省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共涉及14个市州,85个县(区、市),安排1752个行政村,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10.86%,受益人口348万余人。
● 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
截至 2014年底我省共有71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397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对全省14个市州41个县(区、市)涉及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石油开采场地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农膜污染、工矿企业周边疑似污染等典型地块进行了实地调查、样品采集、检测分析和有关数据比对核实,编制《甘肃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
● 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
甘肃紫轩酒业公司有机葡萄庄园、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单位已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秸秆禁烧工作
完成畜禽养殖场减排项目402个,涉及项目资金4020万元。贯彻落实环保部有关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执法检查,明确禁烧工作和报告制度,大力营造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相互约束的禁烧氛围。
污染物排放状况和主要污染物减排
● 废水
2014年,全省废水排放量65973.2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9742.25万吨,占29.92%;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6208.55万吨,占70.05%;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22.43万吨,占0.03%。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86万吨,氨氮排放量1.18万吨;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41万吨,氨氮排放量2.08万吨。
● 废气
2014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12290.35亿立方米。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57.56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47.70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9.86万吨;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41.84万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27.96万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1.62万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12.26万吨;全省烟(粉)尘排放量34.58万吨。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26.09万吨,生活烟(粉)尘排放量7.64万吨,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0.85万吨。
●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57.56万吨,比2013年增加2.43%;氮氧化物排放量41.84万吨,比2013年下降5.5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7.32万吨,比2013年下降1.56%(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23.27万吨,比2013年减少1.35%);氨氮排放量3.81万吨,比2013年下降2.64%(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3.259万吨,比2013年减少2.9%)。
措施与行动
一是细化工作目标。编制并由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和《甘肃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会同省发改委编制并由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安排部署了2014年及“十二五”后半期污染减排工作任务,明确了减排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细化了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减排责任。继续坚持将污染减排任务和重点减排项目纳入省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重要内容和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编制并由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减排责任,为做好全省污染减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会同省财政厅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418亿元,对465个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给予了资金补助。四是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组织召开了全省污染减排工作推进会,继续坚持将加快推动“六厂(场)一车”减排工程建设,年内建成投运33台700.1万千瓦机组脱硝工程、16台355万千瓦机组脱硫工程、4台132万千瓦现役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28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5台钢铁烧结机脱硫工程、2套24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工程,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甘肃厂坝有色金属责任公司成州锌冶炼厂硫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等一批大气重点减排工程;建成投运、试运行和基本建成的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工程39个;建成投运44个石化、化工、食品加工、造纸和淀粉等涉水企业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建成投运41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工程,以及12家畜禽粪便有机肥集中处置工程;关停1台58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全年淘汰各类燃煤锅炉1653台共5914.43蒸吨,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76405辆。五是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印发2014年度全省排污许可工作安排和排污许可证核发计划,组织召开了全省排污许可工作推进会,完成115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企业排污许可证年度审验、日常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六是强化督查考核。对14个市州和甘肃矿区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结合半年和年度全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全省污染减排项目专项督查、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工作,对各地污染减排工作和年度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提请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促进会,对上半年未完成相关减排预期指标的部分市州和59个重点减排项目,实施了预警监控和限期整改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环境保护工作
● 重要会议和建议、提案办理
重要会议
1月20日,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副省长郝远出席会议并讲话,环境保护部西北督查中心主任赵浩明到会指导,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中作工作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主持会议。
1月27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省委第七督导组成员、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杨焱出席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中主持会议并作总结报告。省委第七督导组杨焱同志代表督导组对省环保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综合点评。
2月18日,副省长郝远一行来省环保厅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省环保厅厅长王建中汇报了全省环保工作情况,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省环保厅领导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3月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环保厅开展巡视监督检查。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中主持召开汇报会并汇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4月28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兰召开。副省长、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组长郝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主持会议。
8月8日,环境保护部在兰州市召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郝远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14个城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环保局局长参加会议。
10月30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兰州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主持会议,副省长郝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环保厅厅长王建中出席会议并作情况介绍。
11月11日,省委书记王三运带领有关人员深入民勤县调研检查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把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增强环保意识、转变发展理念、提升治理能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制定管用措施,体现严格要求,切实解决影响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11月1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分别致信14个市州政府主要领导,对14个市州涉及规划环评、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城市污水收集、黄标车和燃煤锅炉淘汰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
12月1日,省委组织部、省环保厅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班在兰开班。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环保厅厅长王建中、副厅长张政民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建议、提案办理
2014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6件,省政协委员提案20件,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14年度省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
● 环境科研与环保产业
组织实施《甘肃省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问题研究》和《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长效机制研究》等47项科研项目。积极开展科研项目推荐和科研成果登记。《兰州市PM2.5和PM10中化学成分特征研究》和《铬渣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分别荣获2014年度甘肃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实现总产值391.9亿元,其中,节能产业总产值85.7亿元,环保产业总产值41.6亿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264.6亿元。节能环保企业共有1756户,其中上市公司5家,规模以上的企业236户,占全省规上企业总数的13.6%。产业从业人员超过2.7万人。
● 清洁生产
2014年公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开展审核和验收工作,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83家,完成验收的企业74家。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14年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304个。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34个,项目总投资约533.71亿元,环保投资约17.96亿元,共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80个,共审查规划环评5个。
● 环境保护规划与投资
完成《甘肃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自评估工作,全面启动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投资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江河湖泊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监测空气网建设等项目,落实中央及省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98148万元。进一步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完成2013年度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和厅系统各单位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财务收支情况内部审计,开展7个直属单位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 农村环保工作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项目设施设备的运行管护,充分发挥项目在改善农村环境和村容村貌方面的作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果,不断强化生态乡镇创建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开展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前期准备工作,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有序开展。
●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完成2014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涉及环保领域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了2013年度中央财政对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评估管理工作。启动了全省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工作,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成功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使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0个。经省政府批准,调整了阿夏、玉门南山和裕河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提出了裕河和多儿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意见。指导推进庆阳、张掖、平凉、敦煌市和两当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了全省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遥感调查评估工作,开展了我省黄河流域玛曲段生态健康评估试点工作。
● 环境应急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组成的全省环境应急预案网络体系;进一步深化与交通、安监、消防、气象等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市州联动机制建设;全面安排部署好全省节假日、敏感期间及汛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对全省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和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开展了全省饮用水水源专项检查行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22起;积极应对3月18日、4月23日河西局部地区出现的沙尘重污染天气。
● 环境监督执法
2014年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紧密围绕刘省长致信指出问题、安排部署、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沙漠地区涉水排放企业等内容开展了五次督查,下发反馈意见42份,提请省政府下发通报文件2份,约谈企业领导48次132人,依法立案763家,罚款1553.23万余元。持续开展了2014年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3924人次,检查企业和建设项目10721家次。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颁布实施《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1月1日实施)。对拟制、修订的《甘肃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文本进行了调研论证。向省政府上报了《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送审稿)》和《甘肃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送审稿)》,待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 环保目标责任
根据省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制定全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通过半年督查、年终考评,庆阳、兰州、张掖等市较好的完成了环保目标任务,没有“一票否决”的市州。
● 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
全年派出共3个批次赴国(境)外学习培训团组。圆满完成了“2014年亚洲合作对话ACD—丝绸之路务实合作论坛”的会议接待与保障工作。接待了柬埔寨环境部大臣特别代表索庆率领的柬埔寨人民党高级干部考察团,就我省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接待了台北政治大学中国大陆研究中心王振环博士率领的学术交流团,并就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
● 环保队伍建设
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强化行政管理、环保执法和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全年参训人员达4100余人次。在全省环保系统组织开展了环境监察大比武,有效促进了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宣贯工作,协调省委组织部调训市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300余人进行了《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加大干部培养力度,继续选派干部到环保部和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挂职(学习)锻炼。协调环保部、省委组织部举办了第四期甘肃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环保业务培训班。截止2013年末,全省环保系统共有各类机构422个,在职干部职工4635人。
● 环境宣传教育
在“六·五”期间组织开展以“爱护家园,珍惜水源”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网络环境舆情监控,全年报送《环境舆情报告》45期,《环境舆情专报》10期。在甘肃电视台、《甘肃日报》、省广播电台、人民网、新华网等省内外主要媒体发出环境宣传报道270多则。开展了“绿色创建”活动,评选出张掖市临泽县惠民社区等34个社区为省级绿色社区,白银市第八小学等20所学校为省级绿色学校,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个单位为省级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 环境监测
积极做好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污染源和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对全省14个市(州)空气质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国控重点企业达标率和超标状况每季度进行排名并在《兰州晨报》、《甘肃日报》和省环保厅网站公布。制定《甘肃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方案》,主动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国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环境空气和水质自动站管理。完成11个市州PM2.5新增指标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环境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加快推进《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于11月28日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予发布。通过约谈三大通信公司及省电力公司,督促广电类建设项目履行环保手续,推进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推行在兰新二线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甘肃段)等5个新建33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实施环境监理试点,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组织召开首次核与辐射类项目环评机构交流座谈会。严把许可审查、审批关口,全省累计核发许可证80家,延续、增项292家,变更11家;完成放射性同位素转入转出72批次,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作业备案、放射源回收等58批次。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收贮34家单位共计95枚废旧放射源、1瓶放射性废液,消除了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全年受理并处理核与辐射信访投诉33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
●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管理
完成了全省固体(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工作,建立了全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电子废物、医疗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制作了甘肃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模板,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标识、台账等各项管理制度提出了模式要求,在全省得到了推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得到进一步加强。
● 政风行风建设
构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制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实施办法》。编印《省环保厅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文件制度汇编》,梳理权力事项133项,查找廉政风险点325个,制定风险防范措施473条。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围绕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落实重大责任“五大攻坚战”,安排部署22项重点任务,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吧专项整治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参加省广电总台“阳光在线”广播直播节目,现场受理群众反映问题21件,当场答复10件,线下转办11件。组织召开民评代表座谈会和民评工作质询会,民评工作现场测评满意率100%。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2014年厅系统“三公”经费较2013年同期下降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