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0.04.2018  00:16

金昌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

  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全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式,狠抓薄弱环节,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金昌、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现有行政执法单位228个,其中市直85个,永昌县97个,金川区46个;有法定行政机关122个,其中市直40个,永昌县51个,金川区31个;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88个,其中市直42个,永昌县33个,金川区13个;有行政委托组织18个,其中市直3个,永昌县13个,金川区2个。

  (二)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2338人,其中市直788人,永昌县937人、金川区613人;行政执法人员中女608人,占26%;50岁以下2115人,占9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74人,占93%;具有律师资格的11人,占4.7‰。共有行政许可项目192项,行政处罚项目5052项,行政强制项目307项,行政征收项目62项。

  (三)全市政府法制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4人,其中市政府法制办13人,永昌县政府法制办4人,金川区政府法制办7人。具有律师资格4人。市政府法制办内设综合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立法科5个行政科室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全市法定行政机关单设法规科(股)室的23个,其中市直15个,永昌县5个,金川区3个。

  二、主要做法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的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同考核、同奖惩,有效地促进和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一是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市委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全市最高决策层的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会今年第一次听取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门讨论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党委协调决策的重大问题。市委各常委全部发表意见,谈认识、讲要求。市委书记吴明明站在全面依法治市的政治高度,从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法治体系、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完善考核制度等8个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编制、组织、人社部门,解决法制机构力量薄弱问题,为市政府法制办增加副主任职数1名,增设立法科,增加行政编制1名,从兰州大学引进法学硕士生1名,选派法学专业挂职干部1名,选调基层法学专业干部1名,法制机构力量得到明显加强。二是市政府常务会及时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要求凡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必须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及时部署、及时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今年先后讨论研究了《金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金昌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金昌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等10多个重要文件和重点工作,从宏观上安排部署、把握指导、促进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今年首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市政府常务会坚持每两月一次学法制度,创新学法方式,不仅将学法内容安排到当次常务会的第一个议题,而且要求全体副市长针对学法内容逐一谈思想、谈认识、谈要求。杨建武市长每次学法后都结合具体工作有准备、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得到真正落实。三是政府法制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政府法制办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严格遵循国务院明确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调查研究、推动落实”16字职责,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在谋划上花心思,在部署上下功夫,在方法上求创新,在督查上求成效。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努力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员、组织员、宣传员和统计员。坚持实事求是工作作风,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不回避、不掩盖、不变通、不推诿、不弄虚作假,面对现实,逐项落实,切实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牵头着力、撑腰使劲。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15次工作会议,定期讨论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具体工作,多次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县区就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行政执法案卷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适时提出改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总体工作的推动落实。四是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把宣传培训作为强化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手段。今年第一次走出甘肃在重庆大学法学院举办了“金昌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走出去感悟、进课堂聆听、跨地区交流,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提高认识,增长知识,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邀请兰州大学法学院刘志坚教授在市区和永昌县作了两场题为“洞悉法治理性,科学推进依法治国”的专题讲座,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辅导。举办了“全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员培训班”,邀请西南政法大学知名教授唐尧和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局领导授课,全市180多名法制审核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了培训。不断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方便、快捷、吸睛、高效的手机,建立“金昌依法行政微信群”“金昌法制审核员微信群”“金昌依法行政QQ群”“金昌依法行政工作网”等宣传平台,适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通过变革传统宣传方式,增强了法治建设宣传效果。

  (二)精心组织试点工作,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把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为今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中之重,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做到了安排部署、督查指导、法制审核、宣传培训“四个到位”。全市122个单位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协调小组或工作小组。采取在非执法人员中确定法制审核员、成立法制审核小组、法制审核员+法律顾问3种模式搭建法制审核平台,共明确法制审核员136名,成立法制审核小组14个,刻制启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专用章”114枚,不仅有效地解决了“谁来审”的关键问题,而且真正实现了“查审分离”。各试点单位普遍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审核范围清单、审核内容清单和审核流程清单等“四张清单”,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等“四项制度”。试点期间,市政府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先后3次召开工作会议或推进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我市“落实10项具体工作”的做法得到省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市政府法制办先后13次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及时讨论安排具体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做到了牵头有力、指导得力。先后4次组成督查组,由政府副市长或副秘书长带队,深入县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通过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保证了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试点期间,全市共作出行政执法决定839个,其中重大行政执法决定522个,占执法决定总数的62.2%。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中,行政许可决定105个,占20.1%,行政处罚决定345个,占66.1%;行政强制决定72个,占13.8%个。全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法制审核制度在我市得到全面落实,执法决定内部监督纠错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今年共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0项、部分内容1项;向县(区)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项、部分内容1项,承接行政许可项目部分内容1项;取消备案制管理项目1项,向县(区)下放备案制管理项目1项、部分内容1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1项,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名称1项;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8项,下放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取消行政权力(行政处罚类)事项6项。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仅保留发改、环保、林业、卫生和路政等5个部门8项行政许可项目涉及到的12项中介服务事项。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及时公布清理结果。严格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今年共发放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55户,其中设立登记503户,变更换照552户。整合涉及23个部门的50项事项,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监管人员名录库,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认真清理规范行政执法职权,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261项,在全省率先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加载工作。今年共有28个单位的15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20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在“信用甘肃”网站公示部分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

  (四)严格监管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出台《金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今年共审查《金昌市委托招商暂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31件,依法办理《金昌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等征求意见稿62件。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对制定出台的《金昌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1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案,对县区政府出台的《永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结合“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事件”整改工作,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0件,确认有效29件,决定废止31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81件,确认有效47件,决定废止34件。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依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紧紧围绕赋予市一级的立法权限,坚持“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原则开展地方立法,依法审查修改《金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金昌市未利用地管理条例》《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送审稿,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报市人大审议。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确定25个部门、单位为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收集基层立法意见。发布2018年市政府立法项目征集通告,向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18年政府立法建议,科学编制2018年政府立法计划。

  (五)探索开展执法决策后评估工作,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第一次组织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后评估工作,对《金昌市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实施过程的综合效益、作用及影响进行了客观系统的分析和总结,为政府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提供了决策依据,在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金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县(区)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逐步成熟和完善,并向县区级政府部门和乡镇延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在政府及其部门、乡镇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市直部门增加法律顾问26名,县区72个部门和12个乡镇增加法律顾问31名,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服务的法律专家队伍基本形成,政府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六)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运用和解、调解、协调等方式办案,调整复议工作思路,把疏导申请人思想情绪作为办理案件的首要环节,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引导申请人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依法释明案件双方各自存在的违法情形,然后运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和解、调解工作中,力争以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或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方式结案,把每个案件都办成法律上站得住、实践中行得通、当事人信得过、历史检验经得住的“铁案”,努力让案件双方都感受到公正、公平与正义,大幅减少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提高了行政效能,从而即化解了行政争议,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收得了良好的复议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市办理行政复议申请25件,其中维持16件,撤销1件,驳回1件,中止审理1件,撤回申请3件,待办3件。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率均在60%以上,全市无被司法机关撤销或变更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7件,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县(区)政府等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在兰州市中级法院参加诉讼6件,其他行政机关参加诉讼11件。坚持推进法治信访,今年全市共登记信访事项457批(次),同比下降22.9%,越级上访同比下降42.1%,其中96批次信访事项引导进入法治轨道解决。网上投诉80件,同比下降27.3%。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录入率、按期答复率均达100%。建立健全村调委会138个,乡镇调委会12个,街道社区调委会32个,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882个,成功率达到95%以上。

  (七)加强执法队伍质量建设,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根据省政府关于“严禁无法律依据的单位领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分阶段、按步骤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2338人全部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在全面清理、重新审查、录入新申请人员信息的基础上,组织489名新申请持证和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综合行政法律知识网络考试,为成绩合格的379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为全市26个法人变更的执法单位换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罚没收入罚缴分离执行情况检查,有效防止以罚定支、返还罚款、下达罚款指标、罚没收入乱开支的现象发生。为解决城市管理现行制度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拟定了《金昌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八)加强行政执法基础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采取集中评查、交叉互查、重点抽查、全面评查等多种方式,对市、县(区)等38个部门的1172本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单位参评面达到30%以上,案卷参评面达到60%以上。评查出合格案卷1058本,合格率90.3%,优秀案卷114本,优秀率9.7%。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实事求是地进行现场反馈,并用书面通报形式向全体执法单位公开反馈,要求按期整改,行政执法案卷整体质量明显提高。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在公安、税务部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执法办案平台,在环境监察机构统一安装了甘肃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和甘肃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搭建了环境执法网络平台,市卫计委开始启用4套执法手持终端,市食药监局、市交通局等单位采用执法记录仪全程现场记录执法,有效地提高了日常监督水平和执法工作效率。

  (九)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市政府及时按要求书面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县、区政府向本级党委、人大和市政府书面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中期督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上旬组织力量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抽查案卷、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17市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得到落实。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市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组织他们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职责,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出台《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工作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市级5件行政应诉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件,出庭应诉率达40%,较上年提高4%。

  (十)全方位满足群众需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三减一压缩”(减程序、减环节、减要件、压缩时限)专项行动,按照“能短则短、能快则快”原则,逐项审查论证,精简压缩办事手续和周期,优化办事流程。今年市级部门减少审批要件203种,减少办事环节338项,减少办事程序169步,审批时限平均压缩一半以上,办理岗位、办理文书、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及廉政风险点更加标准、明了、具体,办事程序更趋便捷、高效、合理。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审批时限压缩60%,工商登记事项由原来20个工作日变为5个工作日,备案事项由7个工作日变为1个工作日。建成了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公开于一体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平台,成功搭建行政许可类事项“网上行权”数据通道,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网上行权”工作正在逐步有序推进。累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0批次,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减少为37个,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退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审批事项由十八大前的457项缩减为192项,减幅达57.99%,总工作时限压缩比例达52.24%。坚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今年市政府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人事任免77份,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统计信息、应急管理、督查信息、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1000多条,依申请办理政府公开事项11件,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是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重要一年,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中央和省上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我市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依法决策机制“五个环节”的作用发挥不够均衡,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两个环节相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三个环节落实的不够到位;二是规范性文件照抄照搬和操作性、实用性不强等问题比较普遍,合法性审查形式重于内容;三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处理社会矛盾过度依赖行政行为、忽略法治手段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缺失;四是地方立法能力不足,部门参与立法人员法治素养、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急需法规的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五是我市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由兰州市中院管辖,行政复议机关和上诉人诉讼成本加大,群众意见较大。六是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特别是县区法制机构人员少、部门弱、职能不全,牵头协调和统领作用发挥不好。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四、2018年工作重点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和法治政府建设24字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式,狠抓薄弱环节,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细化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清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并联审批工作常态制度、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相关执法领域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推广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机制。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四是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案质量。继续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创新行政复议方式,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争取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五是加强立法基础性工作。制定《金昌市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则》,完善地方立法工作程序。科学编制2018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继续配合做好《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等3部法规、规章草案的审议工作。严格执行《金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点抓好“三统一”制度落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争取立项建设“金昌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七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建立日常考核机制、年度考核制度、结果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和监督功能,真正让各级各部门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日常工作。八是继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宣传培训力度。定期分层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法制审核员培训班、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