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28.05.2014  18:44

 

各市、州工信委,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14年度电子发展基金的申报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上报和推荐。请各市州工信委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66号)、《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中央在甘、省属企业的项目可直接报送省工信委。

各市州工信委要严肃认真、积极组织指导企业申报,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以正式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排序不分行业类别),并按要求报送。

我委将对受理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进行审查,并组织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择优上报工信部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2014年电子发展基金可行性报告格式,请各单位从工信部基金网站自行下载(www.itfund.gov.cn)。项目申报单位在准备申报材料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参照“2014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有关要求,确保所申报项目符合“项目指南”方向。“项目指南”可在基金办网站( www.itfund.gov.cn )下载,新申报单位需提前在该网站注册。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稿: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基金申报网站( www.itfund.gov.cn )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如果上传文件因归类错误、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造成我委无法推荐,后果由各单位自负。

(二)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报送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

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时间要求

我省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过程若有疑问,可向省工信委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处工作人员咨询。

联系人:冯  昱  0931-4609180    

  薛  峰  0931-460917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省工信委网站 www.gsec.gov.cn 下载)

附件下载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