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28.05.2014  18:43

 

 

各市、州工信委,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要求,现将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14年度电子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申报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上报和推荐。请各市州工信委按照《2014年度“倍增计划”项目指南及说明》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度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中央在甘、省属企业的项目可直接报送省工信委。

我委将对受理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进行审查,并组织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择优上报工信部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符合《2014年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一)的范围。

(二)申报的项目由技术、产品或系统开发单位(以下简称“开发单位”)和技术、产品或系统应用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申报联合体中,确定一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一般应为企业法人。

(三)申报的项目技术先进,技术成果能够在用户单位实现应用,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四)申报的项目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五)申请项目的单位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www.itfund.gov.cn)进行注册(以前年度已注册企业不必重复注册)。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开发单位与用户单位共同承担项目的合作协议。

(二)“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二)。

(三)能够说明项目技术和产业化能力、项目应用效果以及后续推广应用前景的有关材料。

(四)项目可行性报告有关附表的内容,提供牵头单位的材料即可。

四、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稿: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基金申报网站( www.itfund.gov.cn )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如果上传文件因归类错误、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造成我委无法推荐,后果由各单位自负。

(二)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报送纸质稿。包括纸质文本(A4格式)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保存)一份,两稿主体内容应一致。

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报时间要求

我省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过程若有疑问,可向省工信委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处工作人员咨询。

联系人:冯  昱  0931-4609180    

  薛  峰  0931-460917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一、2014年度“倍增计划”项目指南及说明

      二、“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大纲) 可在省工信委网站 www.gsec.gov.cn 下载

  附件下载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