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0.04.2018 12:27
本文来源: 法制办
兰州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落实有效监督,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工作
(一)注重加强统筹谋划,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门制定印发了《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兰州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以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面分解落实《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所列任务,将268项任务以分解表的形式明确每一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制定印发了《兰州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兰州市2017年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不断提升法治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市政府认真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印发《2017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一月一法”,已学习了《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并向全市印发“一月一法”小册子1.1万余份,组织全市各部门同步学习。7月份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为全市700余名领导干部作了《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实务的专题讲座;9月份组织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民法总则》专题讲座;10月份依托兰州市法制工作信息平台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胡建淼教授,为全市领导干部作了题为《法治思维与工作方法》的专题视频讲座,并开展在线点播学习,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各级法制领导干部的能力,4月份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兰州市政府系统法制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等113人参加培训,开拓了视野,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制定了《兰州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办法》,并在兰州市法制工作信息平台上,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开发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系统,编制了近3000道题的法律知识测试题库,为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6月份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以案释法”竞赛活动,8个区县、35家单位的59名选手参加,12名选手分获一、二、三等奖,市国税局、卫计委获得优秀组织奖。6月份组织了一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员实务培训班,对全市重点执法单位和基层法制机构的80名案卷评查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培养了一批规范行政执法的“明白人”。同时在《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兰州日报》等报刊和兰州市法制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刊登稿件300余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推进目标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设定考评标准,不断完善考评方式方法,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执法案卷制作评查、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行为被法院或复议机构纠正等8项刚性指标加大了考核分值比重,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存在问题的解决。针对考核对象工作权责的差异性,将考核对象分为三类,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行政处罚权部门、市政府无行政处罚权单位,分别制定考评标准,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6月份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吴险峰带队,对部分区县和重点执法部门进行了中期实地督导,其他目标责任单位以上报重点工作资料的方式接受了督导。11月份成立5个工作组,开展了2017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督导和法治调研活动,实现了对全市68个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考核、督导、调研的全覆盖。
(二)注重围绕中心重点,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一是推进政府立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谋划政府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征集制度,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编制了《兰州市人民政府2017-2021年立法规划》,确定28件立法项目。印发了《兰州市2017年政府立法计划》,确定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5件,政府规章正式项目6件。严格落实《立法法》和《兰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增强政府立法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科学民主原则,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利用兰州市法制工作信息平台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泛吸纳,集中民智,拓展社会各界有效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认真研究并不断完善委托第三方立法、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专家论证、法制审核作用,先后提请市人大审议了《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议案,制定了《兰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7部地方政府规章,其中委托第三方立法4件。开展了《兰州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执行情况》立法后评估工作,编印了《兰州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2016年)》。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认真执行《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关、备案关、登记关,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相关会议研究,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纠正不得发布施行。截至目前,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29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4件,非规范性文件242件,登记备案区县政府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40件。三是认真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出涉及“放管服”内容的地方性法规5件,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开展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地方性法规6件;政府规章6件,其中废止2件、修订2件、保留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建议废止3件、修订4件、保留3件。开展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出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已完成修订。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地方性法规36件,其中拟保留24件、废止1件、修改11件;政府规章127件,其中已废止24件,拟修改2件,保留9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51件,其中已废止112件,拟保留9件、废止8件、修改22件。印发了《关于做好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1980年至2016年底期间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共清理出行政规范性文件1015件,其中建议废止663件、保留315件、修订37件。
(三)注重强化执法监督,有力规范行政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管理和网上培训。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全市763个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系统审查,变更、换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15个;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确认,对退休、调离和编制调整人员进行了清理,审查执法证件补证、换证信息725件,补发、换发行政执法证件496件,目前全市实有行政执法人员13417名。开发建设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系统,选择并收录了包括《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较为贴近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的25门课程进行网上培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学习10课时并通过测试,新增行政执人员在线学习20课时后方可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现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的全覆盖。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竞赛活动。充分发挥80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员作用,从全市1万余部案卷中随机抽取、现场评查100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一一指出,限期整改。同时开展了全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优秀案卷竞赛活动,市物价局等5家单位分别获奖,并将竞赛结果通报全市,要求向先进学习,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兰州市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试点单位、试点任务、审核范围、工作步骤等做出明确要求,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全市共梳理出行政许可1048项,审核672项;行政处罚16475项,审核9852项;行政强制701项,审核483项;行政征收181项,审核133项。全市共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23615件,审核22907件,审核率97%;行政许可案件124367件,审核52234件,审核率42% ;审核行政强制案件2457件;审核行政征收案件8171件。10月份对3个区县政府、26家市直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专项督导检查。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示。起草下发了《兰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则(试行)》,市级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记录仪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执法检查,重点对质监、物价、环保等领域开展了行政执法案件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制度,截止目前全市重大行政处罚报备1183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件。根据《兰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目录清单》,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政务网站和“信用兰州”网站上网公开,并同步报送“信用甘肃”和“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布行政许可信息124367条、行政处罚23615条。
(四)注重程序依法合规,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各级重大决策承办部门,在重大决策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前,按照程序提供相关的资料,供会议研究时参考,对需要进行多个方案比较研究或者争议较大的事项,拟定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充分发挥各级法制机构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须经议题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提交书面意见。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法律顾问在原有10名的基础上增加5名,总数达到了15名。截至目前,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政府合同协议及涉法文书192份,代理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民事诉讼案件101件,参与政府重大会议、处理政府重大疑难问题共86件,对可能存在的履约及法律风险提出了具体的审查意见,其中为港联违法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太平洋诉市政府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实现了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根据需要,全市101个乡镇(街道)也聘请了法律顾问。
(五)注重创新管理方式,切实增强行政效能。一是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坚持实施“四办四清单”制度,梳理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337项,全部面向社会公布。对行政审批的申报要件进行清理规范,使申报要件从2465个减少到2187个,减少278个,减幅达11.28%。纵深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实行统一标准管理,目前进驻中心的33个部门共受理办结各类事项38344项,办结率100%。以“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目标,推行“网上行权”智能办理,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二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改革成果,截至目前,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82038户,办理变更换照登记 43688户。三是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创新微博、微信等公开方式。截至目前,市政府通过“中国兰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6条,全市公开政府信息9.5万余条。同时面向社会公布市级各部门权力清单4604条,职责清单1527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62条,便民服务事项1113项。四是推进法制信息平台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手段,整合现有法制门户网站及相关平台,基本建成了囊括政府法制相关内容、具有“123456”特点(即一张综合平台、两套专项题库、三大主题宣传、四个业务系统、五类专门查询、六块信息动态)的法制工作信息平台,并充分发挥平台三大功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即查询服务功能,平台为各区县政府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查询法律法规及开展学习提供了极大便利条件,特别是法律法规查询系统收录了1000余万部国内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案例,包含司法考试模拟系统。同时我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律顾问等查询系统为公众查询提供了便利。监督管理功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管理监督、行政执法案件报备管理、行政复议业务办理等系统,极大地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宣传互动功能,依托法制信息专栏加强全市各区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和交流,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方便了全市各区县法制机构和市政府各部门法规处室网上办公办事、互动交流。法制信息平台的建成和运行,极大的推进了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
(六)注重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探索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有效化解各种行政争议,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截至目前,收到涉及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00件,同比增长9.9%,其中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27件,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6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6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2件,终止行政复议案件6件,驳回复议申请12件,不予受理复议申请6件,正在办理5件,及时纠正区县政府、市直部门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向省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案件41件,参加复议后的应诉案件19件。认真执行《兰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截止目前,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共397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123件,出庭应诉率达到31%。二是完善和优化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截至目前市、区县两级信访部门累计受理信访事项2073件次、8983人次,信访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们虽然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和区县的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知识结构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亟待提高;三是全市法制机构建设尚存在编制机构不匹配、人员力量薄弱和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兰州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在八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是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充分利用法制工作信息平台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和讲座,举办好清华大学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常态化;进一步运行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照《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确定的2018年工作任务,列入2018年目标考核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指导,协调推动,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逐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所占分值在政府目标考评总分数中的比例,在制度设计、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环节加强衔接,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三是重点加强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优化和完善领导干部网上学习、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制度,借助法制工作信息平台推进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科学化、人员管理网络化、学习培训常态化、信息公开系统化,全面推进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完成突出数据分析、资源共享的“兰州市法制工作信息”二期工程。积极推进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建立行政执法公众监督平台,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四是系统提升政府立法质量。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政府立法项目征集程序和项目论证程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立法。建立政府立法协商制度,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与相关政府部门联合举办政府规章颁布实施新闻发布制度。落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施行满5年后,开展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作出处理,确保立法项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五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坚持定期向社会通报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制度。认真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公众网络查询平台,向社会提供有关查询服务。
六是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属地管理,理顺职责关系,下放执法权限,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逐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由社会力量承担行政执法辅助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实现所有行政执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七是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执行《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不断加强以法制办人员为主体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政府重大决策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等参谋作用。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档案化管理,对决策全过程如实记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决策案卷规范化。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听证参加人遴选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八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行政调解机制,扩大援助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重大、复杂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和听证审理,引入约谈、通报、责令整改、督办等办案纠错手段,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注重运用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兰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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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8 12:27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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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日报:《甘肃省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发布 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
原标题:《甘肃省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发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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