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问答

19.06.2015  19:38

  1.2015年在甘肃招生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有哪些?

   答: 2015年共7所公安院校在甘肃招生,即公安部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现役院校)、铁道警察学院,国家林业局所属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6所本科院校,省公安厅所属甘肃警察职业学院1所高职院校。

   2.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有什么优势?

   答: 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改革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不同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提高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大幅度提高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

   3.以上7所公安院校之外的院校毕业生是否享受特殊招警政策?

   答: 以上7所院校之外的院校不属于公安院校,其毕业生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特殊招警政策。

   4.2015年各公安院校在甘肃招生计划分别是多少?

   答: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我省招生86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男生55名、女生6名,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男生12名、女生2名,国防生计划男生4名,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计划男生6名、女生1名)。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我省招生28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男生16名、女生2名,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男生6名、女生1名,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计划3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在我省招生9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男生2名、女生1名,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男生6名)。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在我省招生30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男生23名、女生4名,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男生3名)。

  铁道警察学院在我省招本科专业23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男生18名、女生2名,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男生3名)、专科专业15名(其中女生1名)。

  新疆警察学院在我省招本科专业11名(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计划,男生)。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计划见学院《招生简章》。

   5.公安院校招生条件有哪些?

   答: 考生报考公安院校应符合下列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高中毕业;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

   具体身体标准为: 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和低于标准体重15%者为不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方法是: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 4.8(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体检有关肝功检验事项(不包括公安现役院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

   具体体能标准为: 男生为50米跑7秒1以内,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立定跳远2.2米以上;女生为50米跑8秒6以内,800米跑4分00秒以内,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次以上,立定跳远1.5米以上。

   6.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条件有哪些?

   答: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11]439号)规定,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必须是未婚,年龄在17周岁以上,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面试标准按照《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体格检查标准,除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外,其他标准均参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

   7.如何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志愿?

   答: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志愿填报一律安排在第一次填报时进行: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填报1个第二志愿。考生填报公安院校本科专业志愿应填写在本科提前批次栏内,填报专科及高职院校专业志愿应填写在专科(高职)批栏内。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仍可报考其他高等学校。

   8.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面试如何组织?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进行?

   答: 报考公安院校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包括体检、体能测试、军检,各项目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公安院校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市级招办、公安局协助工作,省、市、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公安院校招生面试时间为 6月28日至30日(其中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计划面试时间为6月28日至29日), 面试地点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本科、专科同时组织面试。

  参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按时参加面试,路费、食宿费自理。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只参加面试、军检、政审,不参加体能测试。军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面试时间、地点见学院《招生简章》。

   9.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怎样进行政审?

   答: 面试合格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签发政审通知,政审工作由市州公安局和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配合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要根据政审内容和要求,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调查考生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初审结论,由经办人、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将政审表报省公安厅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对考生政审结果作最终认定。

  公安现役院校的政治审查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 号)执行。

   10.哪些情况属于政审不合格?

   答: 根据公安部2006年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凡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有过吸毒史的;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11.公安院校国防生怎样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

   答: 201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我省招收4名国防生,专业为侦查学和刑事科学技术(均为男生)。国防生面试、体检、政审的要求,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21号)文件规定执行。

   12.公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 公安院校招生统一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禁毒专业、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执行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执行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批录取参照线。

  公安院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军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按120%以内的比例调档,择优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公安院校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招办《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5]10号)文件执行。

   13.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招录学校、专业有哪些?有何特殊要求?

   答: 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招录在我省招收院校及专业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培养国内安全保卫专业4人(理科男生1名、理科女生1名、文科男生2名)、公安情报学专业3人(理科男生2名,文科男生1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培养侦查学专业3人(理科),新疆警察学院培养侦查学专业11人(理科男生6名、文科男生5名)。

  考生报考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招录除满足公安院校招生的成绩、面试、政审要求以外,还须为2001年6月30日前出生的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14.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招录有何特殊程序?

   答: 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招录考生还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1:2的比例,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笔试命题、阅卷工作,省公务员局在7月1日组织考试。面试由省公务员局组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省招办收到省公安厅提供的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省公务员局提供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后,根据本地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相关院校审档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录取工作在提前批进行、本科一批开始前结束。

   15.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招录生如何培养,毕业后如何就业?

   答: 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

  学生入校后,按照院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考入新疆警察学院维语方向的学生待遇以及所需委托培养经费,参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标准和管理方式执行。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后,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要求的,按学习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公务员岗位(原则上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并由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