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工作情况通报

07.01.2017  10:01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以参与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隐患为重心,以专项打击整治为重点,全力展开严打经济犯罪活动。在扎实开展好部、省、市布置的各种专项行动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将非法集资案件、合同诈骗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金融领域犯罪等高发案件列为打击重点。制定打击和整治措施,积极改进打击方式,并取得实效。始终坚持破案挽损这一主线,紧盯目标任务,做精经侦专业队伍,不断提升经侦工作绩效和水平,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全市案件总体情况

 2016全年,全市经侦部门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13起,同比增长32.43%,立案1362起,同比增长37.44%,破案1118起,同比增长45.95%,抓获犯罪嫌疑人608人,批捕334人,同比增长76.72%,移送起诉436人,同比增长18%;挽回经济损失2.4827亿元,有效遏制了我市突出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

 二、案件主要特点

 (一)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特别是合同诈骗,依然是高发的主流犯罪。全市共受理合同诈骗案691起,立案576起,破案4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3名,移送起诉84人,涉案价值7864万元。合同诈骗犯罪案件一直是我市高发的案件,具体表现为:一是以传统手法实施诈骗为主。犯罪嫌疑人往往以投资获利、合伙经营等为幌子,利诱受害人上当受骗。二是房地产领域涉众案件突出,一房多卖愈演愈烈。由于房地产行业产业链长、对资金依赖性大,金融危机的爆发对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影响巨大,进一步加快了该行业洗牌、资金重组的速度,一些房地产商及个人铤而走险,导致一系列经济犯罪案件持续爆发。

 (二)金融领域犯罪案件依旧量大面广。全市共受理金融诈骗类案件234起,立案220起,破案1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6名,移送起诉107案57人,涉案金额26.375亿元。骗取贷款犯罪日益凸显,主要特征:一是骗取贷款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行为人采取提供或者使取虚假交易项目、证明文件、物权证明等市场交易事实,或者虽然不是虚假事实,但对金融机构隐瞒贷款、金融信取使取真相,极具隐蔽性,如果审核把关不严,极易使其骗取贷款犯罪行为得逞。二是骗取贷款手段多样化。如有的企业虚报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关证明、资质材料骗取银行贷款;有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大量“假按揭”的手法套取银行资金;有的企业通过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重复抵押或者以虚假质押物担保骗取银行贷款;有的个人之间或者与房地产企业串通一气,伪造房产证明,虚构房产交易,合伙骗取银行贷款等等。

 (三)侵权假冒案件明显上升。全市共受理侵权假冒案件118起,立案98起,破案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名,移送起诉56人,捣毁生产窝点4个、仓储窝点8个,涉案价值3000万元。案件主要特点是销售假冒品牌箱包、服饰、手表、首饰、烟酒等日常用品的案件占比较高,不法分子主要通过实体门店或淘宝网等渠道对外售假,还出现通过微信、微博平台售假、仿冒品牌。

 (四)非法集资类案件依然高发。全市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59起,立案50起,破案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多名,移送起诉16案32人,涉案金额4.6亿元,涉及受害群众4120人。追缴人民币420余万元,冻结银行存款200余万元,扣押房产两处,汽车8辆,黄金饰品一批,办公家具及电器一批。目前,我市非法集资趋向智能化,由传统集资方式转向网络化、科技化方向发展,手法越来越隐蔽,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的不法分子往往使用境外服务器和境外公司名目,虚构项目、虚拟网络投资,骗取投资者资金,得逞后立即关闭网站,取款潜逃。

 现总结归纳了以下十起典型案例,以期起到提醒警示作用。

  2016年兰州警方侦办的十大典型经济犯罪案件

 2016年,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市局党委和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坚强领导下,面对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勇挑重担,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维护我市经济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主要工作如下:

 ——全年破案打击工作。2016全年,市局经侦支队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20起,立案535起,破案497起,不予立案2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2人,批捕139人,同比增长3%,移送起诉235人,同比增长12%;发起集群战役1起,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有效遏制了我市突出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

 ——猎狐2016专项行动。根据公安部“猎狐2016”专项行动的部署,西固分局加大对境外在逃人员的追捕工作。2016年8月18日,西固分局经侦大队成功抓获出逃越南涉嫌贷款诈骗的经济犯罪嫌疑人陈某,并于8月25日安全押解回兰。

 ——打击金融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全市经侦部门涉及金融诈骗犯罪共立案228起,破案1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人,涉案价值达17.8941亿元。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共受理侵权假冒案件40起,立案36起,破案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移送起诉26人,捣毁生产窝点4个、仓储窝点8个,涉案价值3000万元,配合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检查31次,出动警力近110余人次,有效震慑了市场环境。

 近年来,经济犯罪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大幅度增长,而且犯罪的复合化、智能化、专业化、国际化趋向日趋明显,已侵入住房、就业、环保、教育、养老、医疗、食药品安全等方方面面,不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动辄涉及上万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有效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提高群众辨识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总结归纳了以下十起典型案例,以期起到提醒警示作用。

 一、某某银行9.69亿票据被骗案

 2016年1月3日,某某银行兰州分行报案称:该银行在自查票据融资规模时,发现票面金额为9.69亿元的100张银行承兑汇票被违规划拨出库。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我局经侦支队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立即着手侦查。分别于1月4日、7日将涉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牟某某、高某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于2015年6月以杭州毅正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开展中介服务的名义与某某银行兰州分行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代持、贴现、买断业务,交易金额高达700亿元。2015年11月吴某某谎称可以将其在某某银行杭州分行的100张票面金额9.69亿元的承兑汇票由某某银行兰州分行代持,然后再由某某银行杭州分行回购。某某银行兰州分行同业部负责人牟某某即私自安排工作人员将100张承兑汇票交给吴某某,吴某某随后又通过某某村镇银行将上述票据在某某银行杭州分行贴现,贴现资金被吴某某转入其控制的3家贸易有限公司账户后,又分流到其他6个公司及14个个人帐户上,被其全部用于弥补前期经营中所形成的亏损。在该案中,办案人员先后查询涉案银行账户1100个,冻结银行账户38个、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942余万元、美元550余万元,追缴现金2484.8万元、扣押车辆6台、查封房产3套、查询冻结股票账户63个。目前,此案已于2016年6月30日移送起诉。

 二、马某非法经营案

 2015年9月7日,甘肃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向市局经侦支队移交关于核查冯某某账户可疑交易的线索,线索反映中国人民银行的可疑交易报告显示,冯某某主体帐户自2011年3月至2015年5月共发生人民币交易682892.9万元,资金交易量巨大,其资金交易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影响广泛,被省厅经侦总队列为督办案件,经侦支队也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通过对涉案帐户分析筛查,剥离发现了其交易对手人马某,并对其活动轨迹进行追踪,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薛某、杨某、柳某、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欲购买美元,遂通过某某银行员工薛某牵线,与长年在兰非法买卖外汇的“黄牛”马某取得联系,商定以6.23元人民币兑换1美元的汇率价格购买美元100万元。杨某指使其公司员工柳某、徐某于2015年2月将623万元人民币转入某某银行薛某为其开设的帐户,后于4月将该笔款项转入犯罪嫌疑人马某在某某银行的帐户。犯罪嫌疑人马克遂于4月1日、4月10日将100万美元现金交付给柳某、徐某。目前,该案涉案资金100万美元已被依法扣押,案件于2016年2月29日移送起诉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三、曹某某骗取贷款案

 2016年2月25日,某某银行张掖路支行委托该行客户经理赵英昌来经侦支队报称:2014年12月31日、2015年2月13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分别以岷县鑫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陇南市天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以需要支付《钻探施工合同书》合同款项为由,以篡改过的《林权证》为抵押,与某某银行张掖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分别骗取该行贷款3000万元、4000万元,要求我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自2013年以来,入不敷出,产生大量债务。乔某、张某等众多债权人多次向该曹追讨债务。曹某某为偿还债务,预谋骗取银行贷款。2014年6月,犯罪嫌疑人曹某某通过樊某联系到嫌疑人张某某,双方合谋用张某某从他人手中收集的林权证作为抵押向某某银行贷款。之后,曹某某又与乔某、张某签订虚假的《钻探施工合同书》,以需要支付《钻探施工合同书》合同款项为由,以篡改过的《林权证》为抵押,先后以岷县鑫宏矿业公司和陇南市天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向某某银行申请贷款。某某银行工作人员冯某、何某、赵某违反国家发放贷款规定,在明知贷款资料不合规的情况下仍向上级银行上报贷款资料。2014年12月31日、2015年2月13日,某某银行先后向上述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4000万元。至案发,曹某某只向银行偿还贷款500万元,造成银行损失6500万元。2016年11月7日该案称送起诉至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四、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6年5月25日,经侦支队根据省厅经侦总队移交的关于核查优德商贸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立案侦查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15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丹阳优德日用品商贸有限公司兰州服务中心负责人祁某某在未得到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核准,未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互联网建立“丹阳优德日用品商贸有限公司兰州服务中心”平台,投资者在该平台注册为会员后,可以每单4600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的苦荞茶、人之宝酒、净水器等产品。投资者从投资的第1周至第12周每一单可分别获得225元、375元、450元、600元、750元、900元、1050元、1200元、1350元、1500元、1650元、2310元的返利分红,每一单投资12周后可获得本息11600元。至案发,共计吸收投资人215名,投资金额1198.3万元。犯罪嫌疑人祁某某于2016年9月21日移送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五、甘肃隆鑫源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2年8月,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董某某、姚某某、曹某某为首的河南省伊川县籍犯罪团伙,在兰州注册成立甘肃隆鑫源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未经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批准,即通过在互联网设立网站、发放宣传彩页、业务员讲解等方式宣传,并雇佣孙某某、王某某、贾某某为业务经理,以投资河南伊川的矿产开发及玉石加工等实体项目为由,以月息1.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共向135名群众非法吸收资金2918余万元。至案发尚有2636余万资金不能返还。目前,该案尚有3名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于2016年9月27日移送起诉至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六、甘肃华钰集美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2015年7月27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市国税局稽查局移交的线索,对甘肃华钰集美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一案立案侦查。经查,甘肃华钰集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某某为骗取出口退税,获取非法利益,于2011年3月、2013年7月以他人名字分别注册成立兰州国钰集美贸易有限公司、甘肃哈威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甘肃新刚贸易有限公司。其伙同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向上海升航康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购买了91份货物出口的海关信息。并指使该物流公司将他人出口的货物,分别以甘肃华钰集美贸易有限公司、兰州国钰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新刚贸易有限公司名义报关,并伪造相关的海运提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收到上述报关单及海运提单后,谎称公司货物已出口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共骗取出口退税人民币403余万元。2016年6月23日,该案被移送至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七、邓某等人系列合同诈骗案

 2016年4月6日,经侦支队在侦办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发现相关人员还涉嫌合同诈骗案,遂立案侦查。经查: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推销其一期天麓山、剑桥郡、果岭山苑区楼盘,印制了1500张面额为5万元的车位销售代金券,免费赠送给符合指定条件的客户,将其1580个地下车位优惠出售,该公司兰州地区销售总监邓某负责代金券的管理发放。邓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营销经理助理张某某、胡某某等人勾结销售人员向客户隐瞒车位券免费赠送的信息,游说客户购买车位券,销售人员将收到的购券款按事先商定的比例转交张某某、胡某某。张、胡二人收钱后请示邓某放盘,邓某审批同意后由销售人员销控,为客户办理车位认购、签约手续。至案发,共出售车位代金券79张,获利309.1万元。此案涉及38名犯罪嫌疑人,现案件已于2016年7月22日移送起诉。

 八、高某花、高某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16年4月27日,市局经侦支队根据工作中排摸的线索,成功捣毁位于我市城关区东方鞋城1楼的两处涉嫌销售假冒名牌运动鞋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花、高某生,并在二人经营的商铺及租用的库房内查获标有“NIKE 耐克”、“NB newblance”、“阿迪达斯 adidas”标识的运动鞋6464双。上述运动鞋经各自品牌公司鉴定,均系假冒品牌的商品。经兰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查获的6000余双假冒品牌运动鞋价值6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花、高某生自2014年起,从河北省保定市、浙江省瑞安市大量购进仿冒品牌运动鞋在东方鞋城售卖,牟取暴利。2016年7月4日,该案移送起诉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九、谭新某、谭长某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洗衣粉案

 2016年3月24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兰州市城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移交线索,循线追踪,果断出击,一举捣毁位于城关区桃树坪一民房内的制售伪劣洗衣粉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谭新某、谭长某。现场查获假冒汰渍、立白、雕牌、碧浪、奥妙等品牌洗衣粉9292 袋,包装袋14553 个,制假原料洗衣粉415 袋,共10375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谭新某、谭长某自2016年初,将购进的杂牌洗衣粉通过调和后,分装到假冒的汰渍、立白、雕牌、碧浪、奥妙等品牌洗衣粉包装袋中进行销售,至案发销售金额已达10万余元。2016年5月18日该案被移送起诉,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谭新某、谭长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十、付某某、颜某某、杨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

 2016年4月11日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经侦支队报案称:2016年4月有人向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举报兰州片区有部分性保健品店销售假冒该公司生产的避孕药。接报后,经侦支队根据线索积极排摸,对兰州片区性保健品店布控侦查,摸清掌握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销售窝点。4月21日,经侦支队兵分三路,对城关区、七里河区涉嫌销售假冒药品的保健品店进行突击搜查,当场抓获颜某某、杨某某、龙某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假冒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金毓婷(左炔诺孕酮片)避孕药若干盒。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颜某某、杨某某交待,其销售的假药是从一名叫“小付”的人手中购进。8 月15 日,犯罪嫌疑人付某某被抓获,其对自2015年以来,向兰州地区部分保健品店批发销售假冒 “毓婷牌”避孕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6年6月,该案1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移送起诉。

 上述十起案件,是经侦支队2016年侦办的较为成功且极具示范意义的案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市经济犯罪案件出现的新特点。一是投资理财、房地产中介等领域涉众型犯罪欺诈手段升级,利用P2P 网贷、网络交易平台等实施犯罪的案件呈上升态势,侵害对象多、挽损难度大, 出现了“泛亚”、“e租宝”等一批涉及非法集资的重特大案件,涉案金额高,造成损失大,个别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将所骗资金全部挥霍,基本无挽损;二是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票据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大幅攀升,银行工作人员参与犯罪现象增多,2016年共破案108起,同比增长6%;三是税收犯罪突出,部分领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高发,电子产品、服装纺织等行业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多发,严重扰乱国家税收秩序,2016年共破案13起,同比增长2%;四是涉假侵权案件犯罪嫌疑人职业化、家族化特点明显,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严重危害民生安全,2016年共破案36起,同比增长8%;五是互联网经济犯罪逐渐多发,涉及区域广、涉及人员多,常见种类有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财物;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非法活动;互联网金融犯罪等,2016年共立“e租宝、网借宝、优德”等涉及互联网犯罪的经济案件5起,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犯罪形势正日益变得严峻复杂。公安经侦部门应顺应民生、民意,严厉打击行业性、领域性突出经济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2017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以遏制犯罪、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为目标,依法打击、严密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继续为我市经济平稳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