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中期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依法行政中期督查的通知》(甘依法办发电〔2015〕4号)精神,我厅对照《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对今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省商务厅党组坚持把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下放权力、简化审批、公开透明”为突破口,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攻克难点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把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作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效能建设的主要问题,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省商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我厅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志武为组长,分管副厅长张世恩、驻厅纪检组长丁红星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有效推动了我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截至目前,我厅共保留19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1项(含涉密2项)、受国务院部门委托的行政许可项目5项、省级有关部门备案制管理项目3项。累计取消或停止的行政审批项目13项,其中:2010年4项,2012年9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项,其中:2006年1项,2012年2项;2012年承接行政审批事项20项,其中有2项已纳入我厅行政审批事项中,其它18项均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与变更事项,不再重复统计。
一是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拟定了《省商务厅“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及时召开由厅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参加的工作研讨会,并邀请省审改办的同志到会进行现场答疑和指导,不仅提高了认识,加深了理解,同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厅的权责清单已通过了省审改办评审,正式上报省审改办并录入甘肃政务服务网系统。我厅权责类清单共涉及各类行政权责事项10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1项(其中2项涉密)、行政处罚类59项、行政确认类5项,其它行政权力34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1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34项。
二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了认真清理,截止目前,我厅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三是继续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审批服务工作。 全厅19项行政审批事项,除2项涉密事项外,其余17项,全部纳入我厅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办事窗口集中受理,相关业务处室不再直接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截止2015年6月底,我厅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26项,办结率99%,未办结的事项仍在承诺期限内,正在抓紧办理。所有在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在原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30%以上。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第四轮持证执法有关工作要求,我厅积极开展摸底、申报、考试等相关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摸底,编制了全省商务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组织厅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率100%,优秀率达到98%。全厅有9人换发了新版行政执法监督证,26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新版行政执法证。
二是梳理执法依据,建立健全制度,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商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我厅对全省商务系统涉及自由裁量权的12个行政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并按要求细化标准,修订了《甘肃省商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甘肃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法性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4个工作制度,并及时对外公布,力争商务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商务行政执法指导工作。 上半年,我厅继续推进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工作人员赴平凉、庆阳、天水、定西、临夏等市州实地督察项目进展。开展商务执法处罚情况的调研,将调研情况及我省商务综合执法典型案例上报至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监管,我们在年初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的通知》,督导各市州加强春节期间商业企业在促销、安全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城乡结合部重点市场等环节的检查整改,截止目前,我省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基本平稳。
四是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全国打假办和甘肃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厅精心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集中开展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二是部署开展了车用燃油专项整治。三是继续部署开展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工作。据统计,截止5月底,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64人(次),检查企业、各类市场(含门店)53354个(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7754个,受理和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235件,涉案金额331.79万元,移送案件71件。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涉假犯罪案件60起。检察机关批捕21件、起诉42件,审判机关审结38件。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及贸易政策合规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搞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要求全厅各处室及厅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甘肃省商务厅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报备。厅法规及公平贸易处以制度为依据,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上半年,共审核全厅各处室文件26份,回复厅各处室和省直其他部门各类文件的征求意见函24件,并按季度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工作台账。
二是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精神,先后对《甘肃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的细化措施等重要文件和我省其他部门送我厅征求意见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征求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私募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提出贸易合规审核意见。3月份向商务部办公厅报告了我厅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具体情况报告,从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 按程序废止了《甘肃省机电产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认定办法》(甘商务产业发〔2013〕244号)及《甘肃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企业)认定标准和办法》(甘商务外贸发〔2012〕378号)。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15号)和《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提高了我厅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一是坚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方案都在厅门户网站或者其它新闻媒介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坚持厅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提请决策前,由厅法制工作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对决策方案(草案)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有问题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三是坚持对涉及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视情况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四是坚持厅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须经厅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坚持厅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等方式,对决策实施情况作出评估,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五是坚持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基本实现了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我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按照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部门协调、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二是重大行政决策需要组织听证的,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进行,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对于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上半年,我厅与法律顾问共同处理涉法案件6件,案件涉及企业改制、企业投诉、重要合同审查等。我厅委托兰州交通大学编制《甘肃省商贸流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合同、以及委托中金国际招标公司的《甘肃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监理和集成商》、《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三份合同都经过法律顾问单位的风险评估和审核。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我厅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本行业法律法规,构建了更加规范、快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审批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实现层级管理,实现了行政审批规范化运行。印发了《甘肃省商务行政审批手册》,在认真清理、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先后出台、逐步建立了商务行政责任、督办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基础上,将现行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工作规则制度、法规依据汇编成册,要求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和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能熟悉掌握全部内容,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了公开程序,充实了公开内容,完善了公开形式,落实了公开监督机制,做到依法公开、依规公开、有序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我厅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在2015年2月对我厅的门户网站进行第5次升级改版,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达到“一网式”的信息公开和服务的目标,突出了依法行政的特点,加大了政策解读的力度。在甘肃商务门户网站上将我厅保留的17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加强网站在政策宣传和解读方面的作用,优化网站在政策查询和政务办理方面的栏目,提供相关背景、数据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增强了网站的宣传效率;突出了为民服务的重点,加强了咨询回应和互动交流,改进了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畅通网络了解民情,回答问题的通道,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实现与百姓切实相关信息的快捷查询,加强了政府部门与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系。按照省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了我厅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布。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上半年,我厅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的距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单一,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省厅对市州监督指导行政执法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开展全省集中普法宣传活动较少;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创新。
下半年工作中,我厅将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一是加快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 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我省实际,再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编制我厅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进一步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15号)和《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等相关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单位的作用,认真听取民评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四是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 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重点以风险防控、案件查处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制裁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协作联合,提高案件移交办理效率。加快“两法衔接”信息共享信息平台软件改版升级,尽快与中央平台实现数据有效对接。
甘 甘肃省商务厅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