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企业减负工作总结和2015年企业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04.12.2015  17:41

甘减负〔2015〕1号

 

 

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企业减负办: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企业减负工作依照年度总体工作安排,经过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省市上下联动,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黄强批示,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相关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密切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省上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政策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涉企“三乱”现象基本消除,企业运行发展环境

进一步优化,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过去一年,主要做了以

下工作。

(一)合理安排工作计划。1月份,省企业减负工作领

导小组印发了《关于2013年企业减负工作总结暨2014年企业减负工作的安排意见》,总结了2013年度的工作,并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对我省2014年工作提出“五个进一步加大力度”的工作安排,即:进一步加大减负政策学习贯彻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减负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落实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度、进一步加大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力度,为全省开展企业减负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

(二)认真开展企业负担调查。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4〕456号)要求,我省于7月2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负担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市州的企业在网上直接填报企业负担调查问卷,填报企业数量在2013年基础上增加100家企业,达到200家,结果显示,2013年度调查范围内涉企收费金额129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369万元,政府性基金213万元,中介服务费553万元,其他103项164万元,企业普遍反映存在各种不同程度增加负担的情形,其中涉及项目建设、中介服务和强制订购刊物方面问题相对突出。

(三)制定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国办发〔2014〕30号”文件关于清理和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要求,我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7月18日,召开了企业减负联席会议,充分征求后续工作相关意见;9月9日,印发了《甘肃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4〕161号),从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管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坚决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时间; 11月24日,省财政厅和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同时,我省还启动了《甘肃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基本完成相关意见的初步收集,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待成熟后按规定程序报审。

(四)切实加大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国办发〔2014〕30号”文件要求,我省进一步加大了涉企收费工作的专项检查力度。10月28日,省减负办印发了《关于公布企业减负监督举报电话的通告》,公布了14个省直部门和14个市州涉企收费的投诉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于10月31日在《甘肃日报》和省工信委网站上公布,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也开展了相应的执法检查。

(五)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过去一年,我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一是利用国家两次召开企业减负电视电话会议之机,组织省直部门、各州市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广泛参会,直接聆听国家关于企业减负工作相关政策精神的解读。二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工作:5月15日,根据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新形势,提出了探索清单管理方式、完善调查评价工作、加大政策宣传评估、积极开展专项调研等四项要求;6月3日,在甘肃人民广播电台《阳光在线》开辟专期节目,就听众提出的涉及企业收费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10月22日,在《甘肃日报》全文刊登了《甘肃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4〕161号)文件;11月5日,在《甘肃日报》上刊登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经济稳定发展——我省开启新一轮企业减负措施”的解读文章。对国家和省上的其他有关政策信息和文件,均在电视台、主要报纸和互联网上及时进行公布。

(六)大力开展基层专题调查研究。2014年,省企业减负办组织力量,分赴兰州、天水、定西、平凉、庆阳、武威等市州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基层部门和企业广泛进行交流沟通。实地调研企业近百户,召开政策宣传讲解座谈会十多场,宣传讲解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了解企业的具体负担状况,征询企业有关意见和建议。从调研情况看,去年以来,各市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企业减负工作的各项要求,狠抓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得力。经过近几年持续不断治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以及服务企业的意识较以前有很大进步和提高,涉企“三乱”现象已基本消除,企业普遍感受良好。调研还征集到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方面的意见近200条,发现当前依然存在隐藏在合法行政行为背后和与审批权绑定的不合理收费,以及个别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重罚款轻教育、重管理轻指导、中小企业融资难、垄断行业高收费等情况。这些意见和信息为制定下一步工作方向,修订相关法规,建立稳定良好的长效机制,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七)合力推进企业减负工作。2014年,各级各部门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减负工作,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省国税局针对无偿占用企业财物、向企业摊派订购书报刊物、强制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和培训、强制预缴税款和“过头税”等违规征税的行为,积极开展清理和纠正专项行动。省地税局积极落实涉企税收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全年为4041户企业减免税收25.62亿元。着力推进涉税事项前移、办税事项简并改革,将经常性涉税事项由原来的53简化合并为35项;将大量涉税事项由税收管理人员办理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前移后,有117种涉税资料在首次提交后以后各审核阶段不再提交;办税流程简化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花费的时间减少40%以上,即时可办理的事项扩大到180项,占所有涉税事项的66%。省质监局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工作,调整并精简了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目录。省环保厅取消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1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投资1亿元及以下的建设项目、投资2亿元及以下医院的环评审批等14项审批权限,降低了环评及环保验收手续的门槛,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实施企业分级环境监管,减少了现场检查频次。省工商局在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及个私协会、消协、商标协会、广告协会等涉企协会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涉企协会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了整治。各市州减负工作也各有特点,亮点纷呈:兰州市对“出城入园”企业从老城区到新区减免通行费,减轻搬迁企业负担。嘉峪关市主动开展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调查,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推进企业与银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全年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2.6亿元。金昌市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和在工业发展“三大行动”专项资金中拿出2000万元,用于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定西市注重调查研究,实行“一企一策”引导企业摆脱困境,主动帮助企业对土地报批、供水、供气等问题与相关部门衔接。酒泉市为困难企业积极制定规费减免政策,按照缴清额数的一定比例给予减免。庆阳市实施《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制度,规定任何收费必须双证齐全方可收取。武威市重视日常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多方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征求企业对各级政府部门协调服务的意见建议。

但是我省企业减负工作还存在一些急需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一是减负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相对落后,实际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缺少针对企业的政策宣传、讲解、解释等有益的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二是中介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问题突出,主要是收费项目多、收费标准高、重收费轻服务、企业被迫接受等。一些部门在项目审批、土地审批、环评、检测、办证等过程中,限制市场化,中介机构缺乏充分竞争,与权力部门形成依附关系,服务收费高、收费不透明、流程长,企业既要支付高额费用,还要消耗大量人力和时间。三是中小企业融资依然困难,企业普遍反映,目前缺乏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一律实行利率上浮,还附加一些苛刻条件,强行转嫁中间成本,导致实际融资成本远高于大企业和基准利率。四是垄断行业乱象依然存在,一些垄断行业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政企职能不分的状况,既是市场主体,又是管理机构,与一般企业市场地位不对等,存在抬高价格、强制服务现象。五是个别部门存在执法不规范与服务不到位问题,在检查、培训、罚款、审核等事项和环节上规范性不够,涉及罚款与收费时,法规、标准依据不严格,随意性大,重处罚轻服务,缺乏对企业的指导帮助和有益的服务。

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企业减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要求和总体工作部署,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简政放权、加紧规范行政前置审批收费、加强垄断行业价格规范和监管等工作,消除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性负担和束缚,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服务环境,真正激发市场活力。

围绕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企业减负政策宣贯工作。一方面,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信、电子期刊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提高政策宣传的及时性和覆盖面。各成员单位要办好本部门的官方网站,高标准、严格实时地进行维护更新,将政策法规、相关信息、工作流程及监督举报等纳入网站的服务内容。各市(州)、区(县)要密切关注国家和省上的最新动态,主动开展宣传和培训,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真正让政策进入千家万户。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基层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着力推进进一步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研究和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减少行政审批。要狠抓《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甘政发〔2014〕111号)的落实工作,年内完成不必要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的清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营造“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市场经济环境,推进市场的真正开放和主体的真正平等。

(三)积极推动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从减少中间成本、提高不良率容忍度、发展服务专营机构、增加弱担保比重、优化融资担保等方面,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积极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和担保方式,改进融资服务质量,优化融资环境,努力为中小微企业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四)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年内完成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的清理和公布,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积极推行“一评多用”制度和竞争机制的建立。对个别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服务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实行价格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成本,制定收费标准。

(五)加快修订《甘肃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省工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将企业减负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甘肃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年内完成修订草案,具备上报的条件,争取列入2016年省人大立法计划。

(六)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加大对相关领域涉企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省监察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行政资源和垄断地位向企业强制收费和过高收费行为的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杜绝将已经取消的涉企行政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及其他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费用的行为。各部门要保持举报反馈通道畅通有效,对企业反映的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做到快速响应、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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