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局关于报送2015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函

27.07.2015  11:52

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中国气象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70号)和《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关印发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通知》(甘依法办发〔2015〕2号)以及中国气象局《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气党发〔2015〕1号)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责,认真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依法管理气象工作、依法发展气象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气象局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依法行政工作列入省局党组和局长例会议程,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工作中。向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甘肃省气象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印发《中共甘肃省气象局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党组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2015年全省气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将天水市气象局一名同志推选为甘肃省气象部门201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标兵。
      (二)强化基础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气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的行政执法工作“三落实一加强”(人员落实,岗位落实,经费落实,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监督)要求,协调解决了市、州气象局法规管理和行政执法机构、人员问题。全省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均设立了法规科,落实了岗位职责。为13个市、州气象局和66个县(区)气象局配备了数码相机、打印机和录音笔等执法设备。部分市、州气象局配备了气象行政执法专用车辆。今年,向全省每个市、州局拨付2万元依法行政专项经费。积极与省政府衔接全省气象责权清单制作工作,指导天水、白银、临夏、平凉等市、州制作部门权责清单,抽调市、州局法规工作 骨干对省、市、县气象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清理,对气象行政审批流程及指南进行调整。
      (三)加大培训力度。我局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了领导干部任职考核、作为机关工作人员综合培训的重要内容,完善了学法用法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学法用法活动。派员参加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暨业务培训班。选派3名市州执法骨干参加中国气象局第六期、第七期地市气象行政执法培训班。在全省防雷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上就气象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向全省气象部门分发《气象法律法规汇编(201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和《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书籍2000余册。内设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和自学法律法规知识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四)开展法制宣传。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宣传活动,结合各单位特点,发挥优势,充分利用“12121”声讯台、手机短信、网络平台,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气象法律法规知识。今年,全省气象部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万多份,受教育人次超过40万人次。“3·23”世界气象日纪念活动中,省气象局制作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展板10块,散发法律法规宣传单1万余份。上半年,在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国气象报》、《甘肃日报》、中国气象局网站、甘肃省气象局网站等各类媒体刊登信息法制宣传信息100多篇。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通过积极协调争取,《甘肃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月16日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省政府113号令颁布,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宣传贯彻《甘肃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座谈会,发改委、工信委、建设厅等11个厅局参加。制定《办法》贯彻落实方案,确定5月份为《办法》宣贯月,组织在全省开展《甘肃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各市(州)、县(区)局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贯。通过《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中国气象报》等媒体对《办法》的颁布实施及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在甘肃日报刊登鲍局长署名文章。印刷分发《甘肃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单行本8000多册,《办法》宣传彩页5000份,向各市州制作分发《办法》宣传展板模板3张,天气预报宣传页面模板4张。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规范》列为2015年气象地方标准项目。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对省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技术把关。向省政府法制办填报2014年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目录表;向省政府法制办反馈了省政府正在审查的省政府规章的修改意见和中国气象局《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修改意见。完成《甘肃省防雷工作手册(2015版)》的编印工作。完成《全省气象服务体制改革方案》的编写工作。向中国气象局报送防雷体制改革调查问卷和调查表。对2015年和2016年的甘肃省气象标准项目进行审查立项,成功申请一项气象行业标准项目。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甘肃省气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等管理工作。内设机构草拟的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经政策法规处审核,签注意见后,交省气象局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程序进行。审议规范性文件,经省气象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由起草处室负责人作起草说明,政策法规处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省气象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主管局长审定签发。代省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送审稿,经局务会议审议,由政策法规处核报局长审定后,附起草说明和有关资料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凡是制定有关社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我局都在“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上公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法制主管部门和中国气象局做好备案,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继续抓好标准化、软科学等工作。印发《甘肃省气象局关于转发〈供暖气象等级〉等16项气象行业标准的通知》,提出贯彻实施要求和《甘肃省气象局转发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接地降阻剂〉等12项气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告的通知》。组织召开地标立项专家论证会,省局立项2015年3个、2016年3个,推荐省质监局循环经济项目6个。参加省质监局全省质监系统标准化工作视频会议,同时派员参加培训班。参加中国局法规司召开的“2015年气象标准实施应用研讨暨标准化试点经验交流会”。制定全省气象部门各市、县局和各直属业务单位执行标准清单。整理全省气象部门多年来发布的16项地方标准文本,并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标准应用反馈渠道。向中国局报送2014年度优秀调研报告。一项标准项目被中国气象局列为气象行业标准项目。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为进一步提高省气象局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格执行《中共甘肃省气象局党组决策程序规定》和《中共甘肃省气象局党组工作规则》。科学界定和划分决策权限,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和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做到未经深入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未充分征求意见的不决策、未做政策分析和可行性论证的不决策。重大决策要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列席会议。对于气象现代化建设重大项目、气象事业改革重大任务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等重大决策在出台前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把关,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主体、内容、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二)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对涉及气象事业发展、基层台站建设和社会防灾减灾的重大决策,注重听取相关专家、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都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决策执行情况,并完善有关决策。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
      四、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
      (一)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根据省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对现有气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保留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质认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和灾害天气警报的审批、从事气象科技服务的审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11项行政许可项目,并编制《甘肃省气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重新调整审批项目和审批流程,并下文全面取消“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其他部门新建、撤销气象台站审批”和“为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开展的临时气象观测备案核准”等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组织参加全国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中国气象局中介服务规范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省气象部门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研讨会,对全省气象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并就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发展气象科技服务问题进行了研讨,要求各地全面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和“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等四项中介服务,认真做好后续工作,坚决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省发改委衔接涉企收费相关工作,通过积极协调,有关收费项目已经纳入涉企收费清单。 
      (二)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完成《甘肃省防雷工作手册(2015版)》的编印工作。举办防雷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协调兰州新区教育设施建设防雷收费减免等事项。指导白银局应对发改委收费许可证清理工作。对全省部门防雷装置检测、气象科技服务机构及防雷手册应用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向省发改委上报涉企收费服务项目相关材料,申请核准甘肃省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等收费标准。开展气象服务体制改革。与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联系汇报,落实我省气象行政许可改革事项,对一些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做调整。将“施放氢气球活动审批”行政许可权下放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取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审批”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实行网上申报、备案、公示、打印,及时更新省局门户网法律法规、行政审批、防雷管理等信息。
      (三)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大力加强气象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查询,提高气象行政执法效率。上半年全省共受理气象行政审批项目919项,办结917项。完成2014年度全省防雷资质年检工作。组织召开防雷资质评审会,新认定2个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延续1个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升级1个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丙升乙),做好公示、备案等相关工作。协助省气象学会做好防雷检测培训班考务工作。完成天水华云实业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备案。受理天水、金昌、临夏、甘南、兰州等地5个防雷工程资质延续申请。梳理制作全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机构清单,在门户网站及各地政务大厅气象窗口进行公布。
      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
      (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气象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制定甘肃省气象部门网站信息、电子显示屏和农村预警信息常规短信和气象影视安全发布四个办法,明确职责权限,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拓宽和延伸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在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办事窗口,及时更新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开气象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坚持做到机构和工作职能、法律法规、收费标准、办事制度、热点问题、人事情况等“八个公开”,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省气象局门户网法律法规、行政审批、防雷管理等信息。
      (二)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健全了行政复议机构,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向法规司报送甘肃省气象部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统计表。对全省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三)建立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四)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了信访制度,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了信访程序,维护了信访秩序,切实保障群众的信访权利。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建立了信访风险评估、信息反馈与政策联动机制,针对信访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完善和调整相关规定。上半年,我们接受群众来信来访8次,办结率达100%。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半年来,我局在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需要进一步扩大。四是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重心如何实现由“事前审批”向“事中和事后监管”转移,需要进一步探索。我们要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为契机,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我省气象事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七、下半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继续做好《甘肃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
      (二)做好气象服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三)继续做好我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 
      (四)围绕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相关工作。 
    (五)与发改委联系涉企收费清单、防雷收费标准问题。 
      (六)跟踪中国气象局防雷体制改革动向,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继续做好我省气象部门权责清单的相关工作。 
      (八)做好我省气象部门“六·五”普法验收工作。
      (九)争取与相关单位就《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执法。
    (十)组织完成2015年气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十一)加强指导、协调相关行标、地标和循环经济地标的制定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政策调研报告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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