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某公司董事长非法集资诈骗终审被判无期

24.07.2014  11:41

    开宝马、穿名牌、高消费,三者结合在一起的生活令不少人羡慕,可谁又知道,如此生活中所花费的钱款均为欺骗所得。昨日,甘肃省高院公布终审裁定——平凉陇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金平向440多人非法集资诈骗9001.65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40万元。

    多年经商债台高筑

    2012年8月9日,40余名市民共同押送一名男子,浩浩荡荡来到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一进大门,民众们便齐声要求警方对被押送男子严惩不贷。

    被群众押送的男子名叫赵金平,出生于1963年,是平凉陇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番与众人“结仇”,是因为他涉嫌非法集资。

    赵金平是个自认有经商头脑的人,自1989年开始,他就下海做生意,在泾川县高平镇、荔堡乡经营商店和药品生意。在此期间,他因高息集资累积了不少债务。2008年9月8日,赵金平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平凉陇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的经营权,2010年9月13日,赵金平通过转让合同,取得该公司所有权,并自任董事长,专门从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务,公司主要的经济来源是通过批发药材赚取差价。公司亏损生活奢侈

    有了公司的赵金平生活算得上奢华,证据显示,赵金平先后开过别克、现代、宝马车,家里人也很气派,穿着名牌。赵金平本人在广成大酒店消费颇多,自2010年6月13日至2012年4月29日,他共办理会员卡47张,消费金额12.5036万元。

    相对于个人的挥霍,公司账目却一点也不给力,由于赵金平将大多数销售款自己收走,没有进公司大账,只有部分资金在账,而公司所有的支出都在公司账里面,所以,从账面上看公司是亏损的。正如证人证言所说:“药业公司在外拖欠药款百余万元,厂家催款时赵金平一直表示没有钱。单从药品的销售方面来说,药业公司应该是盈利的,但由于资金跟不上,进货量太少,不能形成薄利多销,加之赵金平把销售的药款用于还高息借款、个人及其家人消费,使得药业公司入不敷出,2011年9月开始,就发不出工资了。

    对于以上情况,赵金平心知肚明,他明确知道自己已无力承担高额利息,公司的经营利润也无法偿还债务,但在2008年至2012年4月间,赵金平仍以扩大公司经营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重复抵押房产、车辆、公司、药房及做大财务报表等手段,向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等地440多人非法集资诈骗9001.65万元,先后支付部分被害人利息1566.655万元,归还本金94.26万元,至案发时仍有7340.735万元无法偿还。也正是基于此,赵金平被40余名受骗者扭送到公安机关,要求对其严惩。

    驳回上诉被判无期

    2014年1月27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金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40万元。赵金平不服提出上诉,理由是自己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不是诈骗,法院量刑明显过重,请求甘肃省高院能在二审中对自己从轻处罚。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赵金平明知其没有归还能力,仍虚构扩大公司经营的借款用途,以新借款支付旧借款的高额利息,及编造陇星医药公司盈利的虚假账务,以房产、车辆等多次重复虚假抵押等手段,继续骗取借款,且骗取资金用于归还高额利息及供其进行高消费,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明显。在本起犯罪中,赵金平诈骗人数众多,造成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