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院领导带头办案 践行司法体制改革精神

24.07.2017  15:41

      “检察长,这是系统自动轮到给您的审查逮捕案件,请您签收”,当侦监处内勤将案卷拿给平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昱程时,蒋昱程核对案卷材料后在回单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案件签收后,蒋昱程仔细审阅案件材料,同时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启动办案程序。这已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长作为一名普通员额制检察官办理的第二起案件。
      今年以来,平凉市院积极落实司法改革精神,要求入额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院领导也是履行司法办案职责的检察官,需要直接办理案件。为贯彻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经院党组决定,将7名入额市院领导以独任或办案组的形式分别编入侦监、公诉、民行、自侦等办案部门,到办案一线带头办案,与其他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一起履行审查案件、提审讯问、起草文书、告知权利义务、出庭公诉等办案职责,院领导办案已成为目前工作新常态。截止7月中旬,市院领导已经办理审查起诉、审查逮捕、诉讼监督、自侦等各类案件13件。
      领导“回归”办案一线,以身作则,亲自办案,以实际行动推动了司法改革具体措施落地见效,既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又有利于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和助推全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