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的通告
原标题: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的通告
非法营运车辆是没有取得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冲击正常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影响兰州市城市形象和社会稳定。对非法营运车辆开展集中整治既是规范全市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强化社会管理的需要,也是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以来,根据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兰州市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及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打非办”加强对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处理,查扣三千余辆非法营运车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精神,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决定从2015年9月20日开始,对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一律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处以20000元罚款,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执法部门办公秩序的非法营运司机或其他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非法营运车辆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无视国家道路运输法规,非法经营,偷漏税费;无偿占用紧缺的城市道路资源,游弋于城区道路上增加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和运价规则,损害合法经营者和乘客权益;非法营运车辆大部分车况较差,没有经过强制维修保养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没有取得客运从业资格,缺乏应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乘客安全得不到保证,且不按营运车辆要求购买相应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无法得到赔偿保障;非法营运车辆未纳入行业管理,乘客失物无法查询,甩客、辱客、价格欺诈等无从处罚,“黑车”驾驶员非法占有醉酒乘客财物或对单身女性乘客图谋不轨的负面报道屡见报端。2013年4月28日12时,杨某(女)在城关区瑞德摩尔附近打乘一辆“黑车”,上车后遭车内2名男子持刀威胁、殴打,抢走现金31800元,并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取走卡内现金40000元。2015年2月22日凌晨5时许,廖某(女)从雁滩路乘坐一辆无牌“黑车”前往西站,途中司机将其强行载至城关区小达子坪路边后,在车内对其殴打威胁并实施强奸,抢劫其现金3000元、手机2部后驾车逃跑。
执法部门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拒绝乘坐黑车,压缩非法营运“黑车”的生存空间。遇有运政执法部门路检路查时,履行市民责任义务,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缓解市民群众“打车难”问题,交通运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正在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工作,近期公交集团500辆特许经营出租车已经投入运营,10月底前还有323辆出租汽车投入运营,未来一段时间我市500辆纯电动出租车也将驶上兰州街头。增加西固区域出租车数量,在安宁区试点投放区域出租车已纳入工作计划。近期,交通运输部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将颁布出台,交通运政部门将依据该办法对专车进行规范管理,届时将为广大市民提供多层次、差异化出租客运出行服务。上述这些举措将有力缓解市民群众“打车难”问题。
执法部门告诫非法营运车辆经营者,请你们以大局为重,切勿以身试法,立即停止非法营运行为,做良好城市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和实践者,为全市优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合力创建“大兰州、新兰州”尽到一份责任。
兰州市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