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以推进食堂供餐打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放心工程”

18.06.2014  17:42

酒泉市自2013年春季学期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全力推进食堂供餐模式,使食堂供餐基本达到全覆盖,并实现食堂的硬件条件标准化、食材供应基地化、饭菜质量营养化、管理体制校本化、卫生监管制度化。学校食堂供餐分别占到学校和学生总数的94%、97%,有力保障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真正打造了营养改善计划“放心工程”。

在实施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全市把食堂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近年来,投入资金近7500万元,实施了52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对125所村校、教学点食堂用房进行维修改造、粉刷装修,全市新增食堂面积2.3万多平方米,维修改造食堂1.2万多平方米,为183所学校采购配备了压面机、冰柜、消毒柜、留样柜、不锈钢锅灶等食堂设施。

为保证让学生吃得营养,全市以县(市、区)、学校两级为实施主体,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质量保障链条,对大宗原材料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四统一”集约式供应,同时,建立对食材供应商的“黑名单”制度,强化了市场准入管理。在此基础上,各学校成立了膳食委员会,根据少年儿童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结合当地食品原辅材料、市场价格和饮食习惯,因地制宜制定每周供餐食谱,注重五谷搭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形成了“周调剂、月平衡”的食谱调整机制。

根据营养供餐的需要,今年春季开学以来,着力加强食堂校本化管理,全市专门进行安排,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一律实行自主经营,直接管理,不对外承包。按照 “公益性、零利润”原则,对营养餐补助经费单独设账,每月按学生人数核拨学校,印制了《学校学生食堂营养早餐供餐台帐》,严格实行日清、周核、月结制度,确保营养餐经费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学生身上,吃到了学生嘴里。

在卫生监管上,全市通过建立从校长到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责任制,重点加强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原料存放、加工操作、教师陪餐、食品留样等环节监督管理,市、县(市、区)两级对学校食材和食品定期、不定期抽检,并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确保了食品安全。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