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尧舜禹:五千年文明从跳大神开始
巫术就不是人人都会人人都能用的了,而变成了巫师的专业,而巫师与神灵沟通的能力又是与世俗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以神灵的意志为世俗的统治提供合法性,因此巫师与部落首领、长老往往又合为一体,很多大巫师其实就是部落的“王”,尧舜禹等等都是如此。
中国人历来尊崇泛神论思想,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跳大神”作法、“做道场”为人“祛病去灾”,这些民间活动都是泛神论的表现,是一种巫术。这在中国民间源远流长,直到现在,有很多民间仪式和讲究,都简直和原始巫术没什么两样。女巫在我国北方叫做“神婆”,赵树理的著名小说《小二黑结婚》中的“三仙姑”就是一例。男巫叫做“觋”,在道教中有不少传人,“天师道”的道士中尤其多,在南方则称之为“师公子(师音s)”。
跳大神之类的巫术是封建迷信,这谁都知道,可是这封建迷信中也有大学问:中华文明的孕育和诞生,就是从这个巫术中来的。各位如若不信,且看下文:
在四大文明古国中,中国是唯一一个文明始终延续,没有间断的国家。中国有五千年的文字传承,历史传说记载直推至上古部落联盟时代,这么长时间的历史沿革留下了许多古旧传统,这些传统在历史的长河中几经变化,或许早已和起初时的情形大不相同,但却仍旧深深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巫史传统是最根本、最基础的传统之一。
“人”,是在物种进化的漫长历程中缓慢形成的。在原始社会,人还处于成形期,作为“人”的思维刚刚开始产生,天、地、人、物,在人类蒙昧与澄明交融的眼中,还混沌一片,难分彼此,相互之间多有感应。在这样的情况下,巫术就成了人类与外界沟通的重要途径。
在巫术之中,天地万物各有神灵,都是人类崇拜景仰的对象。太阳神崇拜就曾长期盛行于中国远古时代。夏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就曾把太阳神作为自己的崇拜对象,“夏”这个字在最古的金文字中,就“像一侧立人形对空遥拜一日”,并且“金文夏字共八个,七个从日,且均在一侧”,所以这个“夏”字其实也就是夏族的“族徽”,象征着促使万物生长、无所不能的太阳神。这说明,夏人的部落族群以太阳神作为最高崇拜,并且以此命名了自己的部落。到了周朝,对太阳神的崇拜仍然盛行于世,《孔子家语·郊问》中说:“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极天而主日,配以月。”讲的就是周天子在每年冬至日举行隆重的“郊祭”,其中仍以祭祀太阳为主,月亮为辅。而祭祀社稷,也就是土地和五谷神,已经是后来的事了。社稷之后,又有封禅泰山、崇祀河伯,设立太庙、家庙等等。总而言之,日月星辰、天地山川、祖先神灵,一切都有神灵在,向这些神灵祭祀祈福,都是从原始巫术中发展而来的。时至今日,中国人仍然组织祭拜黄帝陵、炎帝陵或者孔子等大型活动,“妈祖”也是台湾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信仰,往小里说,香港电影里演的警察和黑社会都拜关公,商家拜财神,这些活动可以说明中国人一向“慎终追远”,不忘祖先圣贤,而种种的祭拜仪式,其实源远流长,都是源自原始巫术。
远古时代巫术十分普及,人人只要有祈求神灵帮助的愿望,都可以通过巫术和神灵沟通。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产生阶级分化,与神灵沟通的事逐渐地被社会上层所垄断,成为了一种独享的权力。中国历史传说中上古“五帝”之一的颛顼帝高阳氏,“乃命重黎,绝地天通”(《尚书·吕刑》),断绝了大地上的普通人与天地神灵的沟通渠道(绝地天通),巫术就不是人人都会人人都能用的了,而变成了巫师的专业,而巫师与神灵沟通的能力又是与世俗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以神灵的意志为世俗的统治提供合法性,因此巫师与部落首领、长老往往又合为一体,很多大巫师其实就是部落的“王”,尧舜禹等等都是如此。“国之大事,惟祀与戎”,祭祀与战争是原始社会从部落到国家最重大的两件事;部落的王要取得统治地位,免不了采取战争杀戮的手段,而取得统治地位之后,又借助巫师的身份,以其“通神”的智慧和多方面的才艺能力巩固自己的统治。当然,王、战士、巫师有时也并不完全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而是形成了这样一个阶层。有一部小说,后来被改编成电影,于1990年出品,获得第六十三届奥斯卡最佳影片等七项大奖,即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与狼共舞》。这部作品描写北美大陆的印第安“苏族”人,当时尚处于原始部落形态,他们便形象地展示了巫、武、王三者合一的情形:这个部落不大,不足两百人,过着游猎为主的生活。老酋长叫做“十熊”,青壮年时勇猛无比,是能够猎熊的勇士,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力逐渐衰退,而智慧与日俱增,开始凭借头脑管理全族事务,并且逐渐有了“通神”的能力。而他的副手,负责处理全族日常事务的“踢鸟”,其在部落中的角色也是巫师、医生,同时还负责向全族讲述部落历史。曾经有种说法,认为我国古代殷商人经过长期迁徙,走过了当时尚未被如今白令海峡的海水淹没的陆地,来到了北美大陆,成为了印第安人的先祖,据这部电影来看,想必不是毫无根据。
沿着部落--部落联盟--原始国家这样的轨迹,巫师的队伍也由一人到多人,逐渐发展壮大。人数的增多、工作量的增大,使得分工成为必然。巫、舞本来也是一体,因为巫术需要在一种迷狂的情绪中施展,这就需要伴随着音乐节奏的手舞足蹈,即如今民间的“跳大神”。而通过分工,乐师从巫师中分化出来。祭祀、典礼等作为一种仪式活动,必须要有一个活动主持人,也就是“相”或者“赞礼”,通过分工,这个主持人变成了“儒士、儒师”。《论语》中记载,孔子有个弟子叫做公西华,他曾经跟自己的老师孔子谈论自己的志向,就说“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而最最重要的,则是“史官”的形成:原本巫师还负责记忆、记载、传承部族、国家的历史大事,这个工作通过分工,形成了史官这一职业。
远古时代巫术十分普及,人人只要有祈求神灵帮助的愿望,都可以通过巫术和神灵沟通。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产生阶级分化,与神灵沟通的事逐渐地被社会上层所垄断,成为了一种独享的权力。中国历史传说中上古“五帝”之一的颛顼帝高阳氏,“乃命重黎,绝地天通”(《尚书·吕刑》),断绝了大地上的普通人与天地神灵的沟通渠道(绝地天通),巫术就不是人人都会人人都能用的了,而变成了巫师的专业,而巫师与神灵沟通的能力又是与世俗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以神灵的意志为世俗的统治提供合法性,因此巫师与部落首领、长老往往又合为一体,很多大巫师其实就是部落的“王”,尧舜禹等等都是如此。“国之大事,惟祀与戎”,祭祀与战争是原始社会从部落到国家最重大的两件事;部落的王要取得统治地位,免不了采取战争杀戮的手段,而取得统治地位之后,又借助巫师的身份,以其“通神”的智慧和多方面的才艺能力巩固自己的统治。当然,王、战士、巫师有时也并不完全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而是形成了这样一个阶层。有一部小说,后来被改编成电影,于1990年出品,获得第六十三届奥斯卡最佳影片等七项大奖,即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与狼共舞》。这部作品描写北美大陆的印第安“苏族”人,当时尚处于原始部落形态,他们便形象地展示了巫、武、王三者合一的情形:这个部落不大,不足两百人,过着游猎为主的生活。老酋长叫做“十熊”,青壮年时勇猛无比,是能够猎熊的勇士,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力逐渐衰退,而智慧与日俱增,开始凭借头脑管理全族事务,并且逐渐有了“通神”的能力。而他的副手,负责处理全族日常事务的“踢鸟”,其在部落中的角色也是巫师、医生,同时还负责向全族讲述部落历史。曾经有种说法,认为我国古代殷商人经过长期迁徙,走过了当时尚未被如今白令海峡的海水淹没的陆地,来到了北美大陆,成为了印第安人的先祖,据这部电影来看,想必不是毫无根据。
沿着部落--部落联盟--原始国家这样的轨迹,巫师的队伍也由一人到多人,逐渐发展壮大。人数的增多、工作量的增大,使得分工成为必然。巫、舞本来也是一体,因为巫术需要在一种迷狂的情绪中施展,这就需要伴随着音乐节奏的手舞足蹈,即如今民间的“跳大神”。而通过分工,乐师从巫师中分化出来。祭祀、典礼等作为一种仪式活动,必须要有一个活动主持人,也就是“相”或者“赞礼”,通过分工,这个主持人变成了“儒士、儒师”。《论语》中记载,孔子有个弟子叫做公西华,他曾经跟自己的老师孔子谈论自己的志向,就说“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而最最重要的,则是“史官”的形成:原本巫师还负责记忆、记载、传承部族、国家的历史大事,这个工作通过分工,形成了史官这一职业。
这一史实在典籍中多有记载:汉朝的刘向、刘歆父子,受朝廷之命“校书”,即把皇室藏书拿来整理编辑,主要都是先秦以来的各类学术书籍、资料。最后他们出了一个成果,编出了一部所有皇室藏书的总目录,这个目录叫做《七略》。这是一本学术史书,将先秦至汉朝这一时间段的天下学术大致分为十个学派,即“儒、道、墨、法、名、阴阳、纵横、杂、农、小说”。刘向父子认为,这十家源出一脉,追根溯源,都是从周朝的“王官”中分化出来的。班固撰写的《汉书·艺文志》认同《七略》的说法,说“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许慎《说文解字》也说“儒,柔也,术士之称”。这说明先秦各个流派的知识分子都是从巫史传统中一脉相传,各自分支的。
三代时候,“世官世业”,无论是巫师还是乐师、儒士还是史官,都是祖父子孙代代传承的,和最高统治者“父传子,家天下”的传统一样。而到了春秋末期,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周天子的权威都日益衰微,这一类人中更是有不少都家道衰落,失去了“世官”的职位。随着他们的身份降低为平民,他们掌握的学问技艺也开始流落到民间,开始了外传和下移的过程。刘向父子说的“先秦诸子皆出于‘王官’”,其实就是说先秦诸子都是从“巫史”这个阶层分化传承而来。孔子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他开创了私人讲学的风气,学习和宣传儒家思想,这实际上就是“学术下移”的一个经典案例。而屈原的职位是楚怀王的“左徒”,实际上就是巫官;至于阴阳五行家,保留“巫”的特点就更多了。过去的经验教训是治理国家的重要依据,而这种知识经验要流传后世,必须依靠“史”,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行”,记载的都是天子的一言一行对社会的影响,好用作后世治理国家的经验教训。相传老子就是周室的“柱下史”,他的著作《道德经》是黄老道家和法家、兵家的源头。
儒家随着社会进步和自身的逐渐改造,离“巫”的道路越来越远。到孔子时期,已经基本上抛弃了巫术的非理性、迷狂的一面,变成了一个纯粹讲究理性的学派。他们抱着“内圣外王”的理想,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径,从修炼自身做起,积极入世,最终要达到辅佐君主,在人间建立“王道乐土”、理想社会的目的。然而原始的“儒士”、“儒术”中关于“巫”的成分,虽然被正统儒学所抛弃,但在民间却一直流传了下来:直到今天,在广大农村仍有主持婚丧典礼的“赞礼先生”,他们熟悉一套套的礼节仪式以及押韵的赞礼用词,在农村的婚丧嫁娶中仍然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湖南长沙、湘潭一带民间有民乐歌唱班子“谭四郎”,也是这个类别。
除了儒家传承的巫术之外,巫医的“祝由科”,阴阳五行家的“八卦”占卜、看风水、“麻衣神相”、算命等等,都是原始巫术的遗迹。
巫术对中国人的学术思想乃至日常行为习惯,影响至深。巫术从人类最初形成的原始思维中产生,是天、地、人、物混沌交感的产物。人们认为,凭借种种的“法术”,可以对天、地、他人、物施加一定的影响,产生如自己所愿的作用。这种思维方式通过“专业人员”的继承、普通百姓的崇拜,而且由于民族“心理本体”的惰性,直至今日仍深深地刻在中国人的头脑中,已经形成一种集体无意识。比如中国人家家都将斗方“福”字倒贴在家门上,以谐音“福到”求一个好彩头;年画里的鲤鱼谐音“年年有余”;国画里的牡丹配公鸡,寓意“富贵吉祥”等等,这都是古老巫术“法术思维”类比联想的遗存,实际上这些谐音无非就是一种巫术咒语。中国人在这方面可谓十分用心认真,以至于变成一种迷信,例如喜爱某些数字,“八”代表发财,“九”代表长久;而避讳某些数字,“四”和死谐音等等,无论是汽车牌照,还是电话号码,都必须趋吉避凶。“好牌照好号码”甚至可以卖出天价,而不好的则白给都没人要。中国人的这种迷信发展到可笑可悲的地步,记得曾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则消息,上海某区的一辆120急救车,无巧不巧,挂了个牌照是“沪B-1494”,居然有人性命垂危却不愿意坐这辆车去医院,这简直就是黑色幽默了。
巫术传统主要在民间流传,而另一个重要方面则是“史”的传统。我国历朝历代都有修史的传统,从《史记》到《清史稿》,有二十多部国家“正史”,至于各种私人记录的“野史”笔记,那真是汗牛充栋。各地方历代还要修《县志》、《府志》这一类地方志书,大家大姓建立宗族祠堂,总要修“族谱”,这些实际上都是史书的一种,也具有“存史”的功能。范文澜先生《中国通史》,认为中国文化传统是“史官文化”,确实大有根据。
重视历史历来被看做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优秀传统,然而这种传统实际上也有其消极甚至是阴暗的一面。在那“万马齐喑”的“思想文化浩劫”时期,我国产生了一位极其宝贵的思想家,也就是顾准先生,他的著作《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中有一篇《希腊思想、基督教和中国的史官文化》,其中这样认为:“所谓史官文化者,以政治权威为无上权威,使文化从属于政治权威,绝对不得涉及超过政治权威的宇宙与其他问题。”于是政治权威高于一切,没有人关心自然科学问题,这阻碍了中国古代科学的发展,使得中国迈入近现代社会的步伐越来越慢,终于到了“落后就要挨打”的局面。此外还可以看出,史官文化本质上是为专制统治者服务的,以专制权威作为根本的准则,如果历史事实与专制权威发生冲突,史官虽有其职业道德在,但终究不能逾越专制权威的藩篱。所谓“修史”,这一个“修”字真是风情万种。
当然,重“史”传统有好的一面,这也不容忽视。这种好处主要是“以史为鉴”,汲取经验教训,这个不必多说。其实,中国人重视名声和脸面,尤其是对“身后名”的重视,这其实也是注重历史的一种表现。有些人认为“身后名,不及生前一杯酒”,也有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的,但这种人毕竟是少数。中国人的主流价值观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有个好名声。这对于人实际上就是一种约束,不能干缺德事,更不能违法犯罪,否则即使人死了,也留个不好的名声。这对于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有好处,甚至中国人未来要走向真正的法治社会,也要从这里汲取思想上的营养。
总而言之,巫术与历史,是中国人的重要传统,其中历史又源于巫术。这个巫史传统对中国人影响之深,一言难尽。这个传统有其精华的部分,也有糟粕的部分,如何批判地继承,需要我们继续努力研究。
文章摘自 《逆史读袁》 作者:我等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