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12.02.2019  11:04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玺玉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有了新进展,实现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坚持以新思想为引领,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加强创新理论武装。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全面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交流,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夯实履职尽责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健全理论学习制度,统筹安排主题,通过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坚持学思践悟、学以致用,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第一要务,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人大工作主题主线,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人大工作根本立场,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坚持把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宪法摆在突出位置,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召开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围绕“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进行研讨交流。举办宪法专题辅导,开展国家宪法日、全省宪法法律普及宣传月活动和“互联网+”法治宣传,使宪法文本“活起来”“落下去”。修订我省宪法宣誓办法,组织选举任命的175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建成省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并向市县延伸。依法审查152件规范性文件,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深刻反思推进问题整改。针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上“放水”的问题,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政治责任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从准确理解把握地方立法与上位法关系的角度,深刻进行再反思,健全完善立法选项、起草、论证、调研、审议等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严明工作责任,落细落实要求,真正行使好人大立法权。从履职实际出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了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办法,就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重要会议、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法规草案审议中的重大问题、重要监督项目的实施、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省人大党的建设,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指导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紧扣改革发展大局,推动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常委会立足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思考研究,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助推脱贫攻坚。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持集中监督和经常性监督、直接监督和委托监督、监督检查和推动工作相结合,对“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进行监督检查,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形成专题报告。以全省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农村“三变”改革、“两州一县”脱贫攻坚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做实优势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扶持经营主体、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工作落实等提出具体建议。认真履行联县包乡抓村责任,加强机关帮扶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帮办实事好事,帮扶工作有了明显进展。

(二)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围绕推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调整立法计划,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立法重点,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紧扣问题设定条款,强化禁止性约束,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配套性法规保障。加强生态环保法规的清理修订,修改自然保护区条例等8件法规,废止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4件法规,协调省人民政府清理生态环保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委托第三方对我省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情况进行评估。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参与对5个市州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戈壁农业生态优化、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等开展调研,积极助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三)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改革决策,报请省委审定了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修改废止广告条例和城乡集市贸易管理、经纪人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依法选举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命副主任和委员。根据机构改革部署,加开常委会会议,决定任命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立法协商、立法项目论证评估等措施,在深化改革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三、主动适应形势要求,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常委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并举,把握立法原意,遵循立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机制,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作用,重视政府及有关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精立法、多修法,严程序、保质量,使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中央精神相一致。加强立法调研,为审议修改相关法规做好准备,对法规草案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反复论证,进一步提高了立法精细化水平。完善公众意见征集机制,采取法规草案公开、网上发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吸纳意见建议,重要法规草案印发代表征求意见,不断扩大公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立法顾问,确定立法联系点和立法研究咨询基地,邀请专家学者参加法规草案修改论证,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撑。健全论证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对有关法规进行评估。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全年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废止8件、初审5件。修订城乡规划条例,更好地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共同发展。修订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有利于促进沙漠植被恢复,改善生态环境。修订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使自然保护区的划分、建立、管理等更加明确规范。修订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为加强路产路权保护、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供法制保障。修订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对网络交易监管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

(三)认真编制立法规划。立足时代要求,把握形势任务,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相衔接,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开展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对落实立法规划、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法为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规定,确保立法规划有序实施。

(四)加强市州立法指导。指导部分市州出台地方立法条例,完善报批法规审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市州立法工作,在重点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从针对性、可操作性及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提出意见。通过举办培训班、立法调研、列席会议等方式,加强立法人员培训,推动立法能力建设。全年共审查批准市州法规17件,内容涉及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方面,体现了地方特色。

四、开展正确有效监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有关方面不断改进工作。全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项,对7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的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就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作出决议,审查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指标及增加目标任务的议案,首次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和国有资产的监督。对统计法和我省统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围绕现代物流、文化产业、循环经济、有色金属产业等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联合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二)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法治甘肃建设,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全面加强政府立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提出意见建议。根据设区市行使立法权的实际,修订《甘肃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对市州以上各级政府制定规章设定罚款限额作出统一规范。组织110多名全国和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对全省12个市、22个县区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开展专项视察,进一步拓展了司法监督方式,丰富了监督内容。

(三)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检查义务教育法及我省条例的实施情况,提出要打赢控辍保学和教育扶贫攻坚战,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让孩子们有学上、上好学。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提出要靠实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提出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重视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加快全省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四)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的方式,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座谈了解等开展执法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力度和效果明显增强。坚持监督与立法紧密结合,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启动法规修改工作。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调整充实计划预算审查、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库,为监督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撑。

五、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联系服务机制,丰富闭会期间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工作不断加强。

(一)组织开展履职培训。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举办集中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组织320多名代表参加培训学习。针对代表构成特点,制定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五年培训规划,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信息时代要求,建立履职网络平台,开通“网络课堂”,使代表学习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

(二)健全代表联系制度。针对换届后新任代表多的实际,建立“一对一”、“多对一”联系制度。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实施意见,通过走访慰问、日常联络、履职交流等形式,做到与代表常联深联。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注重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提高了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改进督办方式,突出督办重点,常委会副主任和各专委会牵头,对14件重点建议进行现场督办,组织部分代表对重点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报告,对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一府两院”和有关方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有关部门认真协调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1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协调推荐代表参加各级国家机关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寄送常委会公报和有关文件资料,订阅人大工作报刊杂志,有效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指导“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室)常态化开展活动,推动代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在甘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为代表列席全国人大有关会议、参加培训、调研视察等活动做好服务保障。

(五)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7人次,实行颁发任命书制度,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常委会按照“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定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着眼提高能力、增强本领,开展“大学习”,制定具体意见和学习计划,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培训,举办集中轮训班和8期业务培训班,建设人大网络学院,积极推进在线化学习。健全完善常委会履职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各专委会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加强与全国人大及其他省区市人大的联系交流,加大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不断推动常委会及机关作风转变。着眼服务决策、推动工作,开展“大调研”,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紧贴全省发展的全局问题、人大建设的重要问题,建立调研项目库和人员库,确定重点项目,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和委托、联合调研,在调研中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三)不断提高会议质量。把提高会议质量作为常委会履行法定职权、提升议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注重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作用,通过准确确定议题、会前深入调研、扩大列席范围、改进审议方式、及时总结完善、严肃会风会纪等措施,加强会议组织工作,审议重点更加突出,发表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会议质量明显提高。

(四)规范机关建设运行。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清理常委会及机关的制度文件,制定理论学习、服务保障、联系沟通、会风会纪等方面的制度,推进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着眼凝聚人心、形成合力,开展“大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紧盯政务运行、会议服务、来信来访、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方式方法,体现质量标准,机关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变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结果,是省委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组织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立法能力建设需要加强,立法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代表主体作用有待更好发挥,与基层代表和群众联系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在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在促进法治甘肃建设上有新进展、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成效、在自身建设上有新加强,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章和党纪党规,全面加强省人大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精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推动实施“七五”普法决议,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民主政治建设等重点,精心谋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立法决策,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完善立法机制,加强立法协商,推进立法精细化,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落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拟制定修改环境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等13件法规,对涉及机构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和修改,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预备项目适时提请审议,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开展调研论证。指导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依法做好报批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

三、以增强实效为目标加强监督工作

围绕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障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听取审议依法行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计划预算执行等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水污染防治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落实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积极开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督促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结合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及时对计划、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对加强司法监督工作作出决定,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四、以发挥作用为主线加强代表工作

积极探索代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加强能力培训,提高履职实效。认真落实“两联系”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征求意见、履职监督管理等机制,不断推进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细化代表履职内容,丰富代表履职活动,增加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的人数,更多地邀请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加强代表小组建设,推进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措施,规范“人大代表之家”运行,努力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创造更好条件。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五、以担当尽责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

立足提高能力推进“大学习”,坚持组成人员履职培训制度,分系统举办业务培训班,用好人大网络学院,认真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立足多提有效建议推进“大调研”,联合、借助市县人大常委会、基层人大代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力量开展调研,不断提高调研质量。立足形成合力开展“大联动”,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总结和宣传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成就;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具体指导,继续增进与其他省区市人大的学习交流,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立足体现效果开展“大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能力本领、压紧压实责任中转作风抓落实,推动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常委会工作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