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2017年十大亮点工作之九 遵循司法规律 深化司法改革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一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依靠顶层设计和自主推动相结合,司法改革蹄疾步稳、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全省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全面完成,突出司法职业特点、法官主体地位,实行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对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管理机制,实现了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科学合理确定全省法官员额数3312名,分两批择优遴选员额法官2923名,招聘书记员3312人,为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奠定了基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自行签发裁判文书达98%以上。坚持入额必办案,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量较上年同期提升115.7%,2017年院庭长办案13.77万件,占35.64%。制定《全省法院司法人员审判职责和权限清单》,明确法院各类司法人员审判职责。出台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规定,建立刑事、民事、行政等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分析和咨询。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确保法官依法履职不被责难、不被追究。建立员额法官按期晋升和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打通法官的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与法官工作职责和实际业绩紧密关联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同时,协调省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下发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的意见或方案,从2018年1月1日起,中、基层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院长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省委委托市(州)党委管理,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保障、资产纳入省级管理,形成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的法院管理体制。
为深化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全省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推行诉访分离,依法规范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程序,建立“四到位”终结标准,探索推行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的制度机制,涉诉信访案件总量从五年前的1.72万件下降到2017年的6029件,信访秩序逐年好转。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提前完成“倍增计划”,全省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4045人,2017年参与审理案件5.15万件,占基层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9.48%。